时间不知不觉,已到六月份,几天后就是余川和婵儿成亲的日子。 顾景熙将婵儿给了孟瑾瑶,就是孟瑾瑶的丫鬟,她出嫁,孟瑾瑶按照自己贴身大丫鬟的规格,给她张罗,嫁妆也按照月底清秋出嫁的分量去准备,毕竟婵儿以前是顾景熙身边的人,出生入死,功劳可不小。 张氏见她对丫鬟如此好,有些费解:“三弟妹,不过是个丫鬟出嫁,哪里需要这般讲究?随便给她摆两桌都是抬举她了。” 孟瑾瑶温声道:“婵儿虽然是丫鬟,可也是跟在夫君身边多年的丫鬟,再说姑娘家出嫁,一辈子就这一次,办得太草率,以后要留下遗憾。” 闻言,张氏下意识看了她一眼,要说草率,那还得是这位三弟妹,都要拜堂了,还临时换了个夫君,闹了那么大的笑话,事情都已过去那么久,至今还有人偶尔说起。 张氏感觉这话题不好多说,便又问:“这个月月底,你的另一个丫鬟也要出嫁?” 孟瑾瑶轻轻颔首:“嗯,清秋跟周允的婚期定在二十八,周允是知根知底的,把清秋交给他我也放心。” 张氏又想起自己的女儿,惆怅不已:“丫鬟都要嫁人了,我们家萱宜连婚事都没有着落。” 孟瑾瑶安抚道:“大嫂,这种事急不来,萱宜的缘分未到,等缘分到了,没准儿她自己都主动跟你说想要嫁人。” “难啊,如果我不催她,她估计到三十岁都不会想嫁人。”张氏有些气恼,负气道,“每次给她找的公子都挺好的,她不是故意把事情搞砸,就是不愿相看,再这样下去我就不管她了,让她做一辈子老姑娘。” 孟瑾瑶道:“大嫂放心吧,不会的,你再给萱宜一点时间,二嫂家的修宏都还没定亲呢,萱宜是妹妹,不着急的。” 张氏回道:“那怎能一样?修宏是男子,她是姑娘家,十七岁的姑娘,都是做母亲的年纪了。” 孟瑾瑶没有接话,只是配合她的情绪轻叹一声。 张氏又道:“幸好你这胎不是女儿,生了女儿要操心的事儿可多了,儿子就不用怎么操心。” 孟瑾瑶不以为然道:“儿子也得操心的,以后要操心他的学业,还要给他张罗娶媳妇,娶了媳妇之后还要操心他的小家是否和睦。” 张氏轻轻摇头:“儿子不用嫁出去,在自己跟前能看见,女儿要嫁出去,到了婆家是否受委屈,自己都看不见。” 孟瑾瑶愣住,这确实是个问题,就她自己,也是运气好才遇上个好夫君,不然现在都不知道过成什么样。 须臾,她温声道:“大嫂既然知道女子不容易,为何还要着急萱宜是否嫁人?要是嫁的不好,还得受委屈,留在家里,也没人给她委屈受,而且萱宜现在因上一段婚姻,对嫁人的事都有些恐惧。” 张氏却道:“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嫁人过不好,不代表再次嫁人过不好,姑娘家哪能不嫁人的?到时候流言蜚语满天飞,出门都要被人指指点点,等年纪大了,她想嫁个好人家都难,趁着现在年轻能选择,再过两年就是别人选择她。” 孟瑾瑶默然,世道如此,她无法反驳,但若是她的女儿,她还是会遵循女儿的意愿,女儿若是不愿意,那就不着急,等女儿某天有这个想法了,再张罗婚事。 张氏长叹一声:“罢了,不提这事,现在我也不管她,每次跟她提起,她都在敷衍我,要么就当着我的面念起佛经,跟我对着干。” 孟瑾瑶轻轻颔首。 张氏道:“三弟妹,不知你是否有察觉到,三弟似乎越长越年轻了。” 孟瑾瑶微微摇头,反问:“有吗?” 张氏连连点头:“三弟原本就长得显年轻,脸上连细纹都没有,可我看他似乎越来越年轻,皮肤更加光滑细腻,似乎还白了一点点。” 有吗? 孟瑾瑶愣住,仔细想了想,没感觉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估计是因为每天见面的缘故,大嫂虽然也在侯府,但不是每日都能看到她夫君。 张氏纳闷道:“真是奇怪,如今是夏季,按理说就算没晒黑,那也不会变白才是,三弟却白了一些。” 孟瑾瑶莞尔笑:“大嫂,会不会是你的错觉?” 张氏摇头:“不可能是错觉,昨日我与二弟妹在一起,二弟妹也说三弟越活越年轻。” “是吗?”孟瑾瑶愕然,转而道,“等他下午回来,我仔细瞧瞧。” 张氏点点头:“嗯,三弟妹仔细瞧瞧,估计是因为有妻有儿,人生圆满了,日子也过得舒心,心境发生了变化,这才越活越年轻。” - 下午,酉时左右。 顾景熙回到家中,正准备去看看儿子,就被小媳妇拉着坐下,然后捧着他的脸,仔细端详,手还轻轻摩挲着他的脸,他一脸茫然:“阿瑶,你这是做什么?” 孟瑾瑶评价道:“手感挺好的。” 顾景熙:“?” 孟瑾瑶挑起他的下巴,眸光落在他整张脸上,认真端详片刻,继续评价:“好像是白了点,皮肤也更好了,很多十几岁的小姑娘都没有你皮肤好。” 闻言,顾景熙眼神一亮:“阿瑶是不是在哄我开心?” 孟瑾瑶嗔他一眼:“谁哄你开心了?大嫂和二嫂都这样觉得,她们说你越来越年轻了,是不是有了我跟晚晚,你心态变了,然后相由心生,越长越好看?” 顾景熙摸了摸自己的脸,露出满意的笑容,他才不会跟阿瑶说,这是温太医的功劳,当初他只跟阿瑶说问温太医要了消肿的药膏,但没说还问温太医要了养颜膏。 养颜膏他每日都会用,不过自己每日照镜子看不出什么大变化,现在大嫂和二嫂都觉得有变化,那肯定是养颜膏的功效,这不正经的老头子能被宫里的娘娘称之为妙手回春的神医,不是没有原因的,的确有两下子。 他温声回道:“或许是,相由心生,心态越好,人就越年轻。” 翌日,温太医就收到了来自顾景熙的感谢,且医术得到顾景熙的高度评价。 温太医激动不已,一直被说是庸医,说了那么多年,如今终于得到自己的病人的肯定,那激动的心情难以言喻。 然而,下一刻,温太医就听到他说:“那养颜膏再给我一盒,效果甚好。” 温太医:“?” 哦! 原来是因为这个啊,之前给你治好了隐疾,你没夸赞我的医术,给你夫人治好了寒症,你也没有夸赞,现在因为养颜膏,你把我夸得天上有地下无? 那我岂不是白高兴了一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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