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承兴高热不退,府里的人都觉得他估计熬不过去了,但没想到次日下午,他退了高热。 凌府医给他诊过脉,说他熬过来了,如今退了高热,就不会有性命之虞,过些时候就会醒来,后续好好养伤就行。 对此,孟冬远多少是有些遗憾的,他没想到这孽障儿子如此命硬。 孟冬远从老母亲那边回来,见招氏在看账本,他用吩咐下人的口吻指挥道:“去账房给我支一百两银子过来。” 招氏看账本看得头疼,头也不抬,问:“夫君要一百两做什么?” 孟冬远眉头一拧:“我是伯爷,做什么还需要跟你汇报不成?” 招氏回道:“如今是我执掌中馈,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我都有权过问,只要是不合理的开支,就算是夫君,也不可支走银子。” 她这时抬头朝他看过来,意味深长道:“况且,夫君被罚了一年俸禄,这让我们本来就拮据的家雪上加霜,以后还是能省则省,切莫铺张浪费。” 此言一出,孟冬远瞬间黑了脸:“我孟家好歹是伯府,哪有你说的这般不堪?” “怎么就没有?”招氏啪的一声合上账本,冷笑道,“就你们家这四处漏风的中馈,不管谁接手都是烫手山芋,你们自己心里就没点数?也是,你们不管府里庶务,又怎知家里亏空成什么样?光是平账就让人头疼。” 孟冬远梗着脖子道:“就算我孟家如今落魄了,也不至于一百两都拿不出来!” 招氏语气强硬,不容置喙道:“告诉你,你一个月就只有三两银子,一个铜板都不会多,要是不服,那就三两银子也别想要了!” “三两?”孟冬远难以置信,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怒声质问,“我们家的妾室都是二两银子,我堂堂一家之主就只得三两?况且,我上个月不是五两?” 招氏冷笑:“谁让你教子无方?一年的俸禄没了,如今我已经把你后院那些莺莺燕燕的月例降到一两半,就从下个月开始实施。” 孟冬远气得不轻:“我们家还有私产,又不是单纯靠我的俸禄过活。况且,二女婿有孝敬银子,家里宽裕了许多,何至于如此?” 招氏回道:“既然夫君不满,那这中馈你收回去,爱给谁管就给谁管,我不伺候了。” 孟冬远脸色铁青:“你又闹什么脾气?信不信我休了你?” “我没犯七出之条,你有什么资格休了我?”招氏说罢,轻蔑一笑,“支一百两是为了买一对镯子送给董氏吧?莫说一对镯子了,便是十对镯子,她也不可能吃回头草,退亲嫁给你做妾。” 孟冬远一脸震惊:“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招氏冷冷地觑他一眼,自己是怎么知道的?还不是他与心腹随从说话不小心,让自己听见了? 僵持片刻,招氏也懒得继续搭理他:“夫君,皇上还让你闭门思过三个月,夫君若是闲着无事,便静思己过去吧,若你继续闹下去,我也不怕把事情闹大,只要你承受得住后果。” 孟冬远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领教过招氏的厉害,跟母老虎似的,真要闹起来,传出什么风声,也是他丢脸,他深吸一口气,压下怒火,咬牙切齿道:“疯婆子,我懒得与你计较!” 扔下这句话,他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的走了。 招氏揉了揉眉心,重新打开账本翻看,有了二女婿的孝敬,孟家是宽裕了些,不至于像以前那样入不敷出,可还是穷,剩不了什么银子。 现在需要用钱的地方不多,等过两年,需要用钱的地方那可就多了,家里三个孩子没成婚,承章今年十六,过两年应该娶妻了,到时候聘礼、婚礼都是一笔支出,加上承章以后是要走仕途的,这不得给他存些银子,以后在官场上打点也是需要银子的,出去应酬也要银子。 承兴也是,就算不得孟冬远喜欢,也不是个好孩子,可好歹是家里的三公子,婚事太寒酸了,旁人不会说孟冬远如何,只会说她这个继母苛待继子。 还有她的女儿云瑛,虽然是孟家的继女,但如今也是孟家人,以后在孟家出嫁的,嫁妆是从孟家支出,她是有私心的,不愿女儿出嫁太过寒酸,起码表面上过得去。 府里一大家子的吃穿用度,几个孩子婚嫁支出,承章将来官场打点、应酬的支出,那都是钱啊,得慢慢攒出来。 招氏看着账本,一个头两个大,算是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下这般,真不是她抠门,是不得已而为之。 “母亲。” 这时,门口响起孟承章的声音。 招氏愕然抬头,诧异地问:“承章什么时候过来的?” 孟承章如实回答:“来了一会儿,就在门外站着,只是父亲方才正在气头上,怒气冲冲离去,没注意到站在一旁的我。” 招氏听了,倒有几分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你过来找我是有事?” 孟承章回道:“母亲,过两日我要回书院了,要跟先生外出游学,今年过年也不回来,明年秋闱前回来。” 招氏一听,马上对一旁侍候的心腹丫鬟道:“去账房支一百两过来给世子。” 孟承章茫然:“母亲这是何意?” 招氏回道:“好孩子,出门在外,得有银子傍身,以防万一,要什么也可以自己添置。” 闻言,孟承章又是一愣,方才他父亲要一百两银子,母亲想都不想就拒绝,如今他也没问要银子,母亲就把父亲要不到的银子给了他? 招氏瞧了他一眼,知道他在想什么,自己虽然持家勤俭了些,但也能分得清什么该省,什么不该省,家里就这孩子有出息,家里的资源肯定紧着他,倾全家之力支持他。 且听他方才说秋闱前回来,那不就是明年的秋闱要参加?等他考取功名有出息了,她的好日子不就来了?过两年他娶妻了,就把中馈交到新媳妇手里,自己就能彻底清闲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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