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秋日菊花褪尽,落叶萧索,大雪将至,转眼到了十二月中旬,白蕊姬和黄绮沄的肚子都开始不安生,嘴巴上火、长红玎,提前生产,最后诞下了两个身体没有长全的畸胎,把弘历打击得不行。 皇后奉旨彻查这事,直接把线索查到了延禧宫的娴妃身上,她的陪嫁宫女阿箬故意拿出那盒子朱砂,信誓旦旦地表示是主子所为,彻底把青樱送进了冷宫度日。 富察琅嬅得意非常,终于拔掉了青樱这颗眼中钉,还没和高晞月好好庆祝一番,她膝下的二阿哥被查出有哮症,把她弄得心焦不已。 二阿哥有疾,不仅皇后烦忧,弘历的心情也没好到哪里去,太后为了体恤他,送了一名叫做陆沐萍的漂亮汉女给他,封了庆常在。 看着进养心殿伺候的庆常在,弘历一点儿心情都没有,想到太后的别有用心,心情不顺地呵斥了一声:“你退下吧!” 索性批折子的心情也没了,弘历想起皇后这些时日的憔悴不堪,以及嫡子永链的咳嗽加剧,当即吩咐李玉准备龙辇,起驾前往长春宫。 因着永琏的病情反反复复,加之天气的原因,最近的哮症发作的次数比较多,皇后也不管什么规矩不规矩,把二阿哥从撷芳殿接回了长春宫照看。biqubao.com 只是皇后望子成龙的心太过强烈,永琏生病期间也要被迫背书做功课,弘历过来看孩子时,便看到永琏在坚持写大字,时不时的咳嗽声听着令人心疼。 “皇阿玛!” 永链见了弘历,立即乳鸟投林般飞扑了过来,富察琅嬅紧随其后,屈膝请安,眼里满是诧异和惊喜。 “永琏身子弱,以后把他的功课减半,这么冷的天气就不要写字了,看看这小手冰凉的。” 弘历怜惜地对永琏的小手哈气。 富察琅嬅脸色不禁发白,她是个心思敏感的女人,听弘历这样说,无疑是在放弃永琏,放弃这唯一的嫡子。 “皇上这万万不可啊,永琏毕竟是您的嫡子,做什么都得是阿哥的榜样,他的身体不好,以后骑射是不能了,但若是在文字功课上都不多花点功夫,以后还有什么前途可言,他…他可是您唯一的嫡子啊!” 弘历知道皇后想多了,莫名的无奈,上前握了握她的手,语气放的极其柔缓:“皇后,你不要太着急,朕的意思是…孩子的学业不在于一时,如今天气寒冷,永琏的病情反复,不易太过劳累,等天气暖和点再用功也是一样的。” 皇后嘴唇嗫嚅,最终点了点头。 夜里,弘历在长春宫留宿,看着格外热情的皇后,他心里明白,皇后想要再生一个孩子,一个身体健康的嫡子。 虽然对富察琅嬅没有爱情,但弘历也不介意与之恩爱缠绵,毕竟富察一族对他登基出了汗马功劳,给予皇后尊重,和她生下健康的嫡子,对前朝社稷也有稳定作用。 激情过后,富察琅嬅流连地伏在弘历袒露的胸膛处,心满意足地笑了笑。 对比长春宫的脉脉春情,特地被太后送进宫争宠的陆沐萍难免不忿,她看着镜子里的如花容颜,虽然不是绝色,但也是青春娇嫩的美人,为何皇上就是不待见她呢? 她身边的宫女珠儿不由进言:“小主,据说皇上最宠爱的淑贵妃吕氏是太后娘娘昔年送进潜邸的,您也是太后举荐的人,何不先和淑贵妃搞好关系,贵妃那般得宠,皇上隔三差五都会去探望露宿,您去的多了,未必不能分一杯羹?” 陆沐萍秀眉一扬,恍然大悟地笑了起来:“还是你这个丫头机灵,你要不说,我还没想起来这条捷径,传闻淑贵妃是个天仙般的绝色,温柔曼妙,宠眷不衰,若是讨好了她,我以后未必不能出头。” 翌日清早,陆沐萍梳理了一番,便带着精心准备的礼物去了翊坤宫,听闻淑贵妃最喜欢玉器和花卉,尤爱兰花,气质亦是空谷幽兰般脱俗出尘。 进了内殿,陆沐萍暗自惊叹着翊坤宫的华美和气派,见了从帘幕之中缓缓走出来的美人,呼吸顿时一窒,感觉看到了仙女下凡,有点看痴了。 “你就是庆常在陆妹妹了?” 琳琅挑眉看了眼呆愣状的陆沐萍,语气温和地问道,对她此番来意有几分了然。 正好她无聊得紧,有个主动陪聊的妃子也挺好的,目的不目的,只要没有恶意,就不重要。 “嫔妾常在陆氏拜见贵妃娘娘,娘娘万福金安。” 陆沐萍反应过来后,当即屈膝请安,面上还有几分惊艳之色,许是从未见过如此美丽超俗的女子,她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 “无需多礼,来者即客,正好今日兰心泡了一壶玉露花茶,庆常在不妨尝尝。” 琳琅端的落落大方,对于陆沐萍的反应还算满意,看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美貌依然很有杀伤力。 “多谢娘娘款待,这是嫔妾进献给娘娘赏看的,还请娘娘笑纳。” 陆沐萍后知后觉地将带来的神女幽兰图铺展开,画面清新流畅,墨香裹挟着幽兰芬芳,保存得十分完善,一看就是收藏的名画珍品。 “嫔妾一见了娘娘就觉得亲切,娘娘的美貌和气质,和这画里的神女如出一辙,又仙又香,怪不得皇上那样喜欢娘娘。” 她笑吟吟地恭维着,仔细观察着琳琅的细微表情,见她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稍微放了心,这份礼物没有送错,马屁拍得还可以。 琳琅吩咐兰心把陆沐萍送的那幅画收藏了起来,开始品尝着小厨房新做的小点心以及新沏的花茶,取自白露、荷珠,最娇嫩的梅花瓣,辅之蜂蜜、甘草和冰片,喝起来清甜润肺,回味无穷。 “娘娘人美脱俗,喝的花茶亦是佳品,嫔妾今儿真真是占了大便宜,来日再来您这儿叨扰,还请娘娘不要嫌弃啊。” 陆沐萍饮了半盏后,不免盈盈一笑,不遗余力地恭维拍马屁,虽然有点露骨,但琳琅也不介意。 “不嫌弃,妹妹常来便是。” 翊坤宫太大,平日她独自住着,少了几分热闹和生气,这个庆常在倒是话唠,愿意奉承,她全盘接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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