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会散场,琳琅随着谭宗明准备上车回家,忽闻背后有个穿着笔直西装的年轻男子叫喊,声音有几分熟悉。 “美女,可以留个qq号吗?” 姚滨箭步追上来,鼓足勇气问,自诩脸皮厚,勉强能够顶住来自谭宗明的死亡凝视,后面还有无数道敌视不屑的眼神,他气喘吁吁,眼里满是期待,终于又见到女神。 如果能够幸运地要到女神联系方式,以后也容易搭讪啊,姚滨很庆幸胆子够大,脸皮够厚,嘻嘻哈哈的模样,落在旁人眼里再如何刺眼,那也是他们的事,完全不在意。 “哦…原来是你啊,见义勇为好青年,抱歉,我没玩扣扣。” 琳琅沉吟片刻,方才认出眼前西装革履的男子,这不就是当日那个戴着棒球帽、给她帮忙,叫来警察带走讹诈母女的嘻哈风小青年吗?虽然还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谭宗明不动声色地将琳琅推上车,犀利地盯了眼姚滨,不怎么看得上对方,目光警告一番,车子很快绝尘而去。biqubao.com 姚滨再次懊恼起来,买嘎的,他又忘记了!居然没告诉女神他叫什么名字,要不到联系方式,好歹也要留个姓名加深印象啊。 曲连杰虽然心痒痒,想要在大美女跟前大献殷勤,奈何谭宗明此人气场太强,根本看不上他们这些富二代,也就站在远处注视,心猿意马,思忖日后搭讪的对策。 看到姚滨吃了闭门羹,曲连杰不由走上前,言语嘲弄,“哎,真是丢人现眼,不自量力,姜小姐怎么可能瞧得上你,不要以为穿上三件套西装,你就是有体面的正经人,你和曲筱绡花天酒地的时候,跟个二流子没什么区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取其辱。” 姚滨胆大爱玩,平日里玩世不恭,对着谭宗明那种真大佬可以当孙子讨好,嬉皮笑脸,但面对曲连杰这样爱装没本事、游戏花蝶间的浪荡子不要太鄙视。 他好歹是仰慕女神,希望和对方做朋友,又没有太多的龌龊心思,但曲连杰完全是个嘴巴讨嫌的败类,看美女的眼神不要太炙热,估计还没接近都想到脱衣服的层面。 “曲连杰,你闭嘴吧,什么玩意啊,鼻孔插葱装大象,居然敢嘲笑老子,找打!” 姚滨二话不多说,当即拎起拳头就往曲连杰的鼻子上揍,他早就看不惯对方的做派,平日里井水不犯河水,互当透明人,现在曲连杰胆子肥了,竟敢指鼻子嘲笑自己。 “姚滨,你居然敢打我!” 曲连杰猝不及防挨了一拳,狼狈地捂住流血的鼻子,痛意袭来,神情发怒,开始和姚滨厮打起来,引起在场的女伴纷纷尖叫起来,场面一时热闹起来,看笑话的人居多。 事后,二人被拉扯开,全都挂了彩。 99℃酒吧,闻讯而来的曲筱绡看着姚滨那副倒霉样,忍不住笑得前俯后仰。 “天呐,姚滨,你不愧是我的发小,真正的好兄弟,听说你把曲连杰揍得不轻,我偷偷回家看了眼,曲连杰的鼻子眼睛,受伤惨重,现在还疼呢,简直太棒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惊讶,心里有多爽,哥儿,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尽情点单,今日全部有我买单,不得不说,你太够意思,这次真man啊!” 曲筱绡和曲连杰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竞争财产的敌对关系,曲连杰是原配生的,因为是男孩,老家重男轻女的奶奶宠溺得不像话,有继承家族企业的资本。 而曲筱绡是曲父二婚妻子兼合作伙伴生的,妈妈在公司有股份,自然是为女儿撑腰吹枕边风,恨不得把曲连杰一脚踢出大门。 她之所以放弃国外纸醉金迷的日子,火速回家,完全就是被曲连杰进公司的事情刺激到了。 曲筱绡认为,曲家的企业是老爸老妈白手起家创立的,凭什么便宜给曲连杰那个绣花枕头?就算她不要,也不能便宜那个吊儿郎当的哥哥,二人明争暗斗,关系不睦。 曲连杰吃亏挂彩,惨不忍睹,曲筱绡自然幸灾乐祸,甚至想要开一个庆祝party。 因为这件事,曲父没少教训儿子,甚至拿曲筱绡来对比曲连杰的荒唐,争风吃醋成了别人眼里的大笑话,丢尽了他的老脸。 女儿无疑是贴心的小棉袄,回国后不愿意奢侈,自愿住欢乐颂那样的普通公寓,开得也是大众的polo。 给她整顿一个公司,短时间就做出理想的企划案,最终拿下gi新项目,不愧是虎父无犬女,不似儿子,整日花天酒地谈恋爱。 姚滨揉了揉发肿的眼睛,叫了一杯鸡尾酒,没好气地瞪了眼曲筱绡,声音有点丧。 “哼,曲连杰挂了彩,我也没落得好,值得你笑成这样!我实话跟你说吧,你哥真不是个东西,自己惦记女神,有贼心,没贼胆,居然还敢嘲笑我,不打他我郁气难消。” 姚滨想到这茬火气就上来了,他敢厚着脸皮要女神扣扣号,虽然失败了,那也是勇气有嘉。 曲连杰没那个胆子,在谭宗明面前,他大气都不敢出,怂包一个,就这样,有什么资格嘲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自己也不是什么青蛙王子,装什么装啊。 曲筱绡眼珠骨碌碌地转了两圈,好奇八卦道:“哇,原来还有本小姐不知道的精彩内幕,你不是为我出气啊?两男争风吃醋,演变成互殴,是谁这么大的魅力,那人我认识吗?对方长得有多漂亮,难道比我有魅力?” 姚滨扫了她两眼,语气不容置疑。 “没什么可比性,你是曲妖精,人家是天上的仙女,比你高洁出尘,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层次都不一样,比什么呀!” 曲筱绡鼓起腮帮子,不服气,第一次听姚滨这样称赞美女,居然用上仙女的词汇。 “姚斌,你就给本小姐编吧,我不信,仙女哪有妖精勾人,哼!” 姚滨没有与她争论,山野妖精哪里比得过瑶池仙女,气质拿捏这块就能输的彻彻底底,但他清楚曲筱绡争强好胜的性格,懒得再多说其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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