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羡将元宝公公身上的傻大个拉了起来,对李治拱了拱手,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在外称呼太子。 他是皇帝李世民的御前带刀侍卫,有护卫将军的头衔,此次出宫,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微服出巡的太子,暗下保护他的安全。 “李君羡,刚才我没眼花吧?那个武公子怎么变成姑娘了?” 李治把李君羡拉到墙角边,认真地问。 想到自己心仪的对象不是男人,而是美貌无双的妙龄少女,李治的一颗心再次火热沸腾起来,语气带着不敢确信的狂喜。 李君羡微微躬身,依言回答。 “公子,那位应该是武家的二小姐。” 他记得小时候路过武府,师傅掐指一算,武家即将有两个女婴儿出生,其中之一的命格贵不可言。 十几年过去,再次看见武家姐妹,姐姐俏丽灵动,妹妹貌美倾城,都不是寻常的凡尘俗色,令人见之便难以忘怀。 李治唇角含笑,欢喜过了头。 不再理会其他,往外跑去。 元宝利索爬起身,屁颠屁颠地跟着,嘴里一叠声地呼喊,“公子,你去哪里?” 回到客栈,李治吩咐元宝仔细打听,利州的武家有几户,有两个女名唤媚娘和琳琅,有了确切具体的信息,查询起来应该不难,他想要亲自拜访,再睹美人芳容。 元宝有点为难,语气扭捏。 “太子爷,这不好吧?” 若是太子府的兰妃和珍妃得知太子有了新欢,是自己帮忙寻的人,依照她们的脾气,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哼,我看你是皮痒了,想要造反吗?再有半句废话,我就重新阉你一次,让你做太监中的太监,把你打发到掖廷刷马桶,一日内,我要听到关于武家二小姐的所有信息。” 李治没好气地踹了元宝一脚,开始怀念之前嗅到的芬芳,果真是美人香,蚀人骨。 元宝吓得抖了个激灵,面色发白。 “太子爷放心,奴才这就去办。”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元宝重新回到客栈,把自己掌握的信息全部告诉李治,其实武家在利州颇有名望,武老爷为人心善,夫妻伉俪情深,家产丰厚,膝下唯有二女,据说都是花朵儿般的美人儿,想要做上门女婿的人不在少数,但很少有人能进武家大门。 关于大小姐武媚娘的传闻很多,这个姑娘模样漂亮,心地善良,喜欢帮助穷苦人家,在外结交了两个好朋友,经常厮混在一起玩耍。 但二小姐武琳琅据说身体比较柔弱,满十二岁以后便不再出门半步,久养在深闺。 李治沉醉式地推测,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原来如此,她那么美,好似天上的仙女,若是经常露面不得迷死一片人,男装都那样吸引人,光华灿烂,何况是女装。” 他渴望见到琳琅,恨不得现在就去武家拜访,但心下不住踌躇,问道,“元宝,你觉得她会喜欢我吗?” 李治仔细照了照镜子,看了看自己的面容,他长得像生母长孙皇后,皮相俊朗,但琳琅更美,理了理衣衫,忽然有点不自信。 “谁会不喜欢太子爷?您是天皇贵胄,一国储君,相貌堂堂,丰神俊朗,能被太子看上,那就是天大的福气,武姑娘估计都会笑醒吧?只是若是兰妃和珍妃得知太子在外有了意中人,肯定会闹腾起来,不如太子爷缓缓吧,您是储君,若是纳妾妃,也得请示皇上,对方不是世家贵女,也必须是名门闺秀,武家充其量是个有钱的员外,这…”biqubao.com 元宝先是狠狠地拍马屁,太子爷喜欢听好话,但后来的话越说越不中听,就算是那么回事,事实如此,但李治无法苟同。 什么世家贵女,娶回家感觉都本性暴露无疑,刁蛮泼妇都能有,他娶的兰妃王氏乃太原王氏、纳的珍妃乃兰陵萧氏,前者性格刻板,爱事事管着他,后者性格娇蛮任性。 这就是名门望族培养出来的淑女?李治不觉得有哪里讨喜、哪里高贵与众不同。 李治在宫里被这两个女人烦死了,一个严肃地像他第二个娘,动辄说祖宗规矩,另一个有着尖尖嗓,动不动闹脾气、摔东西,没有一刻的消停,她们哪里比得上天仙琳琅? “你把嘴巴闭上,不会说话就当哑巴,我是在乎家世的那种人吗?” 李治不耐烦地把元宝驱赶出去,揉了揉眉心,想着如何近水楼台先得月,就算现在没办法把心仪的美人娶回家,但好歹也要多熟悉一下。 但次日购买了丰厚的礼物前往武府,李治却吃了个闭门羹,守门的小厮虽然见多了提亲者,对他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语气里充满了不屑。 “又是来毛遂自荐当上门女婿的吧?看你长得也算一表人才,穿得也不寒掺,连个媒婆都没有请,就想进武家的门?我们老爷没有什么侄子,如果想攀亲戚的早点滚蛋!” 元宝气呼呼地想要自报家门,吓死他们,大胆放肆,居然敢对太子爷出言不逊! 李治瞪了他一眼,思索再三,只能暂且作罢,如果身份暴露,估计会产生更多麻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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