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夷倒了两盏酒酿,提前尝了鲜,看到这一幕,感觉很有趣,对返回坐在他对面的琳琅问。 “华仙子,你莫不是大户人间的小姐出身吗?出手如此阔绰,今日有好酒好菜,我还沾了你的光,真不好意思哈。” 琳琅不以为意地轻笑,品尝着自己的酒酿,味道醇美,回味无穷。 “李相夷,你很穷吗?看你穿的红绸缎子,脚蹬的青云靴,以及腰间标配的少师剑,也不像是江湖小寒酸啊,既然这次我请客,下次必须你请我,我这个人,不太喜欢别人占我便宜,除非是真正的穷人落魄客。” 李相夷欣欣然地拱了拱手,浅笑道,“好说好说,我这个人也不喜欢占别人便宜,尤其是像华姑娘这般绝世仙子便宜,来日必定会请包你吃好喝好,笑口常开。” 琳琅抬眸瞟了他一眼,发觉对方依然盯着自己看,有些不爽,“看什么,难不成你也和那些肤浅的登徒子一般,惦记上本姑娘的美色?” 李相夷扑哧一笑,估计有点失态,轻咳了两声,解释道,“咳…话不能这么说,美好的人或事物总得有人欣赏,我对华姑娘绝对是纯粹的倾慕和欣赏,现在不看了哈,那个…咱们既然都是朋友了,以后还是以名相呼吧。” 琳琅点了点头,没有异议。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m.biqubao.com 不多时,好菜齐全上桌,香气四溢,佳酿开始成为美食的点缀,琳琅和李相夷吃得津津有味。 开头菜是小鸡炖土豆,炖得又香又糯,麻辣肉片,口感劲道,辣椒辣得厉害,老鸭汤应该是提前炖了两三个时辰,鲜美入味,直接便宜了他们。 另外两道素菜,酱烧茄子和凉拌黄瓜满满的田园气息,口感脆口,份量还不少,这顿饭感觉比在酒楼吃得还要香。 吃饱喝足,百年女儿红也被琳琅和李相夷饮的一滴不剩,满舍的菜香和酒香气。 “李相夷,有缘再见。” 琳琅用绢子擦了嘴,准备和李相夷分道扬镳,他们是偶然认识,意外比试,现在比试过了,大吃大喝了一顿,也该各走各的。 “等等,琳琅姑娘,冒昧问一句,你打算去哪儿?” 李相夷忙不迭跟了上来,有点不舍,刚认识一个剑术高超的仙女朋友,李相夷还没聊尽兴呢,对方怎么说走就走,不带半丝留恋。 “闯荡江湖,四海为家,没有准确的目的地,玩的开心就好。” 琳琅莞尔一笑,她好不容易摆脱白胡子老师傅下山,肯定要好好在江湖逛一逛,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李相夷不解,面露疑惑,喃喃说道,“以你的武功资质,罕见敌手,你不觉得行侠仗义,匡扶正义,更有意义吗?” 他心中有理想,有大道,总感觉玩乐是在虚度年华,毫无意义,还不如做些有利于江湖的事情。 创立门派,扬名立外,给江湖人士做个好榜样,给处于江湖旋涡的百姓更多庇护。 琳琅意味深长地看了李相夷一眼,不愧是未来的武林第一人,这胸襟抱负不一般。 有能力、有胸襟,当得起男主。 她转身回眸,语气云淡风轻,带着几分不以为意的疏懒,“那是你的抱负理想,不是我的,你可以向着正道走,但我这个人嘛,比较贪图享受,自己开心更重要,就此别过。” 一阵风刮过,花叶纷飞,李相夷彻底迷了眼,再次睁开眼时,琳琅已然不见踪影。 他的心底一阵怅然若失,痴痴看着对方离开的方向,华琳琅,他们应该还会见面吧? 毕竟,李相夷还欠华琳琅一顿饭。 ps:宝子们,女主出现的时间设定为李相夷十五岁,初出江湖一年,闯出名气,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还没有和乔婉娩成为一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871/73329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