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隐山生活的年月,琳琅和李莲花经常切磋武艺,相对于琳琅的剑术和绝杀,更多的加成来自于她体内磅礴的妖力和灵气。 倘若她不是有修为和功德能量的花精灵,以她的今生所学,根本打不过李莲花。 李莲花是这个世界罕见的武学天才,功夫更为变幻多样,除了闻名天下的相夷太剑,还有绝学婆娑步、扬州慢,各种经典的招式,独步武林,为江湖人士所景仰。 婆娑步为武林迷踪步法之首,来去无踪、踏雪无痕,漂移灵动,适合和敌人近战使用;扬州慢是纯厚的内功心法,能够使垂死之物焕发生机,适合于疗伤解毒,原剧情里的李莲花就是依靠扬州慢抑制毒素扩散。 在琳琅的理念里,从来都是技多不压身,既然面前有武功高强的好师傅,为何不学呢? 如果日后和敌人动手的时候,能不动用灵气和妖术,对她这个衍生世界的外来者来说,其实是有利而无一害的。 琳琅表示想要学他的本事,李莲花十分乐意做师傅,耐心传授,二人你来我往,有时候从云隐山打到山下,从山谷底,飞跃于湖泊水面,剑气凌厉潇洒,闹出不少动静。 琳琅只学了婆娑步和扬州慢心法,她有自己的一套剑术,施展起来,行云流水。 离开云隐山后,琳琅和李相夷重新过起了仗义江湖的逍遥日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留姓名。 虽然江湖有百川院坐镇,予以恶人一定的震慑力,但天下之大,背地里做坏事、荼毒百姓的渣宰依然很多。 面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贼寇,李莲花可没有什么慈悲之心,手起刀落,干脆利索,琳琅有时候都没有机会给他搭把手。 后来几年,江湖上渐渐传出他们二人的名声,甚至给他们冠上神仙侠侣的美称,但凡他们行走之处,受欺压的百姓都能得到救赎,当地的官员有不作为者,全都不出意外地被贬,财产尽数没收,散给贫民。 如此一来,江湖上的神仙侠侣是朝廷中人的说法也很多,只是没有确切的根据。 琳琅讲究舒适过日子,偌大的莲花楼在李莲花的设计下,美轮美奂,加之琳琅根本不缺钱,重新修缮了一番,越加富丽堂皇。 莲花楼有两层,一楼有厨房休息室,二楼有三间卧室、洗澡间和书房,添置了不少日常用具,还弄了一个小菜园和小花园,李莲花种青菜黄瓜胡萝卜、琳琅专门养花。 日常吃饭都是李莲花掌厨,琳琅对于他的手艺,起初挺嫌弃的,但情郎的领悟力高啊,还喜欢钻研,各种学习请教,后来煮的白粥都香得不得了,擅长红薯粥、青菜瘦肉粥、海鲜粥、薏仁红豆粥。 “相夷,我想吃红烧肉、杏仁豆腐、鲍菇菜心还有八宝鸭。” 琳琅日常撒娇,拉着李莲花的袖子喊道。 “好,我给你做,再加一道老鸭汤,我最近新学的,包你满意。” 李相夷放下手里的医书,抱着琳琅宠溺一笑。 “相夷,你真好,来,亲一个。” 琳琅笑得灿烂,当即捧起李莲花的俊脸,狠狠吻了过去,起初她在上,使劲儿地欺负撩拨,弄得李莲花气喘吁吁。 后来李莲花反客为主,直接把琳琅压在身下,亲热了一番,打横抱起,抱进了他们的卧室大床上,唇齿相依,恩爱缠绵起来。 闹腾一个多时辰,琳琅累倦了,直接睡觉,李莲花给琳琅擦了擦身子,出了门,赶往前面的小镇给琳琅买现成的八宝鸭。 这道菜琳琅晚上想吃,时间不太够,只能出去买,其他菜肴自然要亲历亲为。 闯荡江湖这么多年,李莲花已经习惯无微不至地照顾琳琅,想到对方是金尊玉贵的公主,更加注意她的日常口味,力争让她吃得好,过得舒坦,物质方面不能降得太低。 闲暇时照顾小菜园,研读各种医书,和琳琅各种逛街散心,做有意义的事,李莲花感觉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充实,行侠仗义之余,利用岐黄之术给百姓看病赚取生活费。 褪去了从前的少年锐气,李莲花的气质发生很大的改变,即使不戴面具,不熟悉他的人,很难把李想夷和李莲花联想在一起。 谁能猜得到,曾经不可一世的四顾门门主李相夷,如今会变成江湖游医?惦记他的人不少,但真正寻找他下落的人屈指可数。 李莲花真心实意地对琳琅好,琳琅自然会体贴他,男人嘛,除了享受心爱女人的日常撒娇和崇拜,更喜欢床第之间的欢愉。 琳琅可以让李莲花夜夜做新郎官,感受欲仙欲死的快感,除非他自己吃不消。 除此之外,每次经过小镇,琳琅都会来一次尽兴大采购,除了自己的衣衫零食,少不了李莲花喜欢吃的糖,储存了好几罐儿。 晚食过后,李莲花给狐狸精准备了一大海碗的肉骨头和大米饭,拉着琳琅的手出门消食散心。 莲花楼看起来豪华特殊,但周围设置了精妙的布防,肖小之辈难以靠近,他们也不用担心家里进了毛贼、丢了东西之类的事。 附近小镇的人经常看到他们一起手牵着手出门,有位大婶心肠比较好,话也比较多,立即上前提醒,惴惴不安。 “李神医又带着夫人出门散步啊,这天都黑了,小心媳妇儿被采花贼盯上,还是赶快回去吧,最近不太平,前儿个老李家的闺女差点被采花贼欺负了,也就这阵子,也不知刮了什么邪风,姑娘家稍微有点姿色就很危险,现在都不敢出门了,何况是你夫人这样的大美人,不要脸的贼看了都要流口水。” 琳琅其实蒙了一层蝉翼薄纱,但眉眼依稀是无比惊艳的大美人,她难掩诧异,问大婶,“真的有采花贼吗?对方长什么样子?” 大婶摇头晃脑,却又好似亲眼看到一般,压低了声音说,“千真万确的事,不过老李家的姑娘见了采花贼就得了相思病,听说那小贼长得挺俊俏,但再好看,那也是采花贼啊,若真是得了手,姑娘以后嫁人都难。” 琳琅看了眼李莲花,他的唇角噙着一抹浅笑,若有所思,对大婶真诚地道了谢。 二人消食完毕,准备返回莲花楼的途中,不出意外地看到一道黑影急速闪过。 对方估计初出茅庐,没有什么见识,五官模样的确不错,油头粉面的小白脸,立住脚步挡在琳琅和李莲花前面,有几分胆气。 小白脸的一双桃花眼精光四射,看起来贼兮兮、色眯眯,目不转睛地盯着琳琅,直接忽视了看起来比较单薄、手无缚鸡之力的李莲花,殷勤备至地拱手说,“小娘子,长夜漫漫,可否与在下月下谈心,共享极乐?” 李莲花眼睛微眯,拳头咔咔响,如此明目张胆地调戏、邀请,这是当他死了吗? 琳琅第一次见采花贼,莫名觉得有趣又好笑,压根没打算动手,掩住唇角的笑意。 “小娘子,小生这张脸还满意吧?” 采花贼自诩生得俊,是个美男子,多的是漂亮姑娘对他投怀送抱,无比得意地挺起胸。 话未落音,采花贼感觉后背微凉,一股罡风凶猛袭来,他根本来不及躲避,胸口一痛,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再次醒来,采花贼人已经在阴冷的大牢里,精神恍恍惚惚,不知所云,他到底怎么被震晕的?那日的美人是不是真的,最为遗憾的是,没有窥见美人的全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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