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鹏曾问梁栋为什么不留下些证据? 梁栋说,得饶人处且饶人,逼得急了,还有适得其反的可能。 周鹏越发佩服梁栋,有事没事就往他那里跑,到了办公室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打扫卫生,搞得跟个勤务兵似的。 有了上次的教训,梁栋再也不要乡里的破车了,不管私事公事都开自己的红旗ls7。 不过他从来都不占公家一分便宜。 车是自己的,油也是自己的,反正他傍了个小富婆,不差那一点钱。 想起那三千万,梁栋就觉得有些不真实。 当然,本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里的经济大权还是掌握在何叶手里。 不过上次何叶给梁栋的那张卡一直都在他手里,里面的一百多万,让他自由支配。 所以,当党政办主任叶云波亲自找到梁栋,说他用自己的车出公务可以报销一部分车补时,梁栋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要是放在过去,手里就那一丁点儿工资,他不可能不在乎这些钱。 但现在,这些钱对现在的他来说,实在无感。 以前,他一身行头,加起来也就三几百块钱。 现在,只是何叶给他买的一双鞋就要两千多块。 何叶早就跟梁栋提出过要去他老家一趟,这阵子,正好赶上梁栋提拔,忙得焦头烂额,就一拖再拖。 要不是梁栋拦着,老两口早就来槐安看儿媳妇了。 实在拖不下去了,梁栋跟何叶一商量,就定在这个周末回家一趟。 跟何叶打电话的时候,周鹏恰好在旁边,就自告奋勇地要给他们当司机。 梁栋的老家也在槐安县。 何冲乡在槐安的最南边,梁栋老家麻石岭乡则是槐安的北大门。 想起下了国道的那段山路,梁栋就小腿打颤,他对自己的车技实在没有自信,就同意了周鹏的请求。 整个槐安县,十五个乡镇、办事处,其中西八乡基本都以山地丘陵为主,东边几个乡镇办事处稍微平坦一些。 因为是革命老区,国家在交通规划上有一定照顾,所以还算便利。 麻石岭乡辖域远超其它乡镇,但人口却又远远不及其它乡镇,典型的地广人稀。 无它,只因整个麻石岭乡除了山还是山。 而梁栋所在的梁沟村又在大山的最深处,虽然修得有公路,那公路基本都是沿着峭壁开凿出来的‘云中公路’,心理素质不好的司机,跑一趟都能吓出心脏病来。 按乡里规定,如果司机出的是公事,计入工作量,是私事则不计入工作量,工作量将与他们的收入挂钩。 周鹏经常送梁栋回槐安,但梁栋从来都不让他把这些报给主管司机班的叶云波。 当然,周鹏跟着梁栋,梁栋也从未亏待过他,虽然从未直接给过他钱,给的东西那可都是好东西。 周鹏这才开了十来天的车,家里的生活质量已经上了不知多少个档次。 他老父亲在地里刨了大半辈子,什么时候喝过茅台?什么时候抽过中华? 周鹏第一次在家里打开一瓶茅台时,老头儿指着瓶子,瞪着眼睛吼道:“孩子,你这才上了几天班?又不是乡里领导,哪儿来的这个?是不是干了什么违法的事?” 周鹏笑道:“爹,你就放心地喝吧,这是梁委员专门送给你尝尝的。” 老头儿知道儿子的工作也是那个梁委员帮的忙,就训斥道:“孩子啊,梁委员帮了咱家的大忙,咱可不能干对不起人家的事。你当了这么多年兵,别的本事没有,就会几手拳脚功夫,记住爹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护着人家梁委员的周全。” 朴实的农村人,懂得的也是最朴实的道理。 知恩图报,在老头这里比啥都重要。 从小就潜移默化,周鹏的三观完全继承了父亲,即便父亲不说,他也会如此。 这一趟又是出义务工,周鹏不但不会有怨言,反而很还很高兴。 当他得知是要回梁栋老家后,还叫父亲帮他准备了一些土特产。 梁栋家也是农村的,自然也不缺这些土特产,不过这代表着周鹏父子的一番好意。 下了国道,还有短短十几公里的山路,以周鹏的车技也开了大半个小时。 山里风景不是一般的好,何叶很快就被俘虏,眼睛一直流连在车窗外面。 梁栋的父亲梁秉森早就守在村口,见有车开过来,连忙走了过去。 周鹏停下车,梁栋和何叶先后从车里钻出。 第一次见到公公,任凭何叶再见过世面,依旧十分羞怯。 梁栋介绍完父亲,何叶喊了一声‘爸爸’,脸已红得如同刚染过色的红布。 梁秉森回答了一声‘哎’,连忙从兜里掏出一个红包,递给何叶。 何叶看了看梁栋,梁栋说:“爸给你的,你就收下,这叫改口费,是咱们这儿的规矩。” 何叶收下那个鼓囊囊的红包,说了声‘谢谢’,脸上的红晕依旧没有褪去。 儿媳妇跟画里走出的人似的,让梁秉森乐得一直都没有合口。 几个人步行到了梁家院子,梁秉森老远就朝里面大叫道:“老婆子,快出来,儿媳妇回来啦。” 厨屋里正在张罗饭菜的梁母齐红梅,一边往外走,一边在围裙上擦着双手。 不等梁栋介绍,何叶抢先轻叫了一声:“妈!” 齐红梅一样掏出一个红包,递给何叶,同时夸赞道:“好闺女,长得可真俊,比那电视里的明星还俊!” 这一次何叶没有拘谨,大大方方地收下红包,然后竟挽住了齐红梅的胳膊说:“妈,你也长得很漂亮啊。” 齐红梅笑呵呵地说:“老了,老了,一脸的褶子,哪里还称得上漂亮?” 干了一辈子农活,风吹日晒的,齐红梅的皮肤又黑又粗,五十多岁的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许多。 不过依旧难掩她年轻时的风采。 三十年前,齐红梅也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美女。m.biqubao.com 梁秉森之所以抱得美人归,亏得他多读了几年书。 梁栋长得高大,多是遗传的父亲,长得帅气,则更多是遗传了母亲。 何叶提出要去厨房帮忙,齐红梅哪里肯答应,硬是把她推到堂屋,让她老老实实坐着就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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