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别胜新婚,何叶洗完澡,梁栋就迫不及待的把她抱进卧室,几番折腾,满室生春。 事毕,何叶躺在梁栋身边,慵懒地说:“老公,要不回去把职辞了,来帮我吧,我这边一切都刚刚起步,正是缺人的时候。” 梁栋轻抚着何叶的秀发,委婉道:“生意上的事,我是门外汉,估计让我给你们当个保安,我都不能胜任。” 何叶背过身子,赌气道:“你就是舍不得那个位置,你说你一个小秘书,干一年还抵不上我们一个部门经理一个月的收入,指望你那点儿工资,干一辈子,在申城也买不到一套房子。” 梁栋耍赖皮似的从后面拥住何叶,轻轻地说:“谁叫我老婆既貌美如花,又能挣钱养家,那我就只能把自己贡献给国家了。我一个大男人,你总不能让我在家闲着吃软饭吧。” 何叶打开梁栋的咸猪手,翻过身来,说道:“你跟我爸爸真是一个德行,削尖了脑袋就为往上爬。我爸都正部级了,还不知足,整天筹划着要入局。老公,说真的,我真有点怕你官做得太大。你都不知道,人一旦当了大官,就会变了一个模样,哪怕跟自己的亲人,都会裹上一层厚厚的伪装。对于他们来说,眼里只有利益,亲情、友情、爱情,统统靠边站。” 听完何叶的话,梁栋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叶子,其实我并没有太大的野心,我呢,只是想真真正正的做成几件事儿。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生来就不必为生计烦恼。可那些农村孩子呢?大冬天,下着雪,害怕棉鞋踩湿了,就光着脚去学校,到班里再穿上鞋子;放暑假,跟大人一起顶着烈日下地干活,那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就拿我在何冲乡的事来说吧,我走之后,你那个堂哥当了乡长,你也知道,他跟我之间曾经发生过摩擦,所以呢,他一上任,就极力抹除我在何冲乡所有的痕迹,我们一群人好不容易开创的局面,被他这么一搅和,能不出岔子就算阿弥陀佛了。从这里,我就得到一个结论,在官场,为什么人人都要争着往上爬?因为官场最讲究层级,最讲究秩序。身为下级,你就得有绝对服从上级的自觉性。即便你才华再出众,如果摊上一个嫉贤妒能的上级,那么他就会想方设法压制你,让你永无出头之日。那些官油子有这么一个说法,用人之道,不用有才的,只用听话的。所以呢,我就被逼的开始有了官瘾,也想着怎么往上爬,只有爬的够高,才能不受那些庸人的搅扰。于是,我就到了淮州,当了陆市长的秘书,也赶上了升迁的快车道。从副科到副处,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跨越不了一级,我竟然用了几个月,就连跨两级,所以,就有人不高兴了,所以,就有了我的这次停职。对于钟馨,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一开始就给我设了这么个局,如果是这样的话,她这个人也太阴险歹毒了点儿。如果是后来有人推波助澜,接着钟馨的事,让我陷入这个局,那问题肯定出在医院里,也就是你那个三叔见了钟馨之后,她就好像换了个人。不管怎么说,反正这个结果是许多人都愿意看到的。” 何叶换了个姿势,枕着梁栋的一条胳膊,望着天花板说:“我知道你对孝堂叔他们一大家子有意见,但孝堂叔终究是帮过我们不少忙,这些我们还是不能忘了的。” “公是公,私是私,公私不能混为一谈。我跟何义光有再深的仇怨,他也不能拿一个乡的发展开玩笑。不能因为他一个人一时意气,就害了全乡的老百姓。我现在是没有那个能力,如果我要是说话管用的话,像他这样的官员,有一个我治一个,有两个我治一双,无论亲疏,绝不姑息!”梁栋斩钉截铁地说。 “你呀,我该怎么说你呢。咱们这个社会,讲究的就是一个人情,你要真的六亲不认了,谁还敢跟着你干?就连佛祖都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况你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何叶调笑道。 梁栋收回胳膊,把被子拉好,关上床头灯,对何叶说:“好了,快两点了,赶紧睡吧,要不明天顶着一双熊猫眼,看你怎么去公司上班。” 何叶闭上眼睛说:“好吧。” 可是,她眼睛刚闭了不到一分钟,又忽然睁开眼睛,说:“老公,你知道吗,苏菲姐突然结婚了。” 梁栋心中一惊,暗自揣度,何叶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 心思百转,一无头绪,梁栋只好故作惊讶地问道:“什么?苏菲结婚了?跟谁?” “很突然,只是小范围内宣布了一下,连婚礼都没举行。”何叶回答道。 “啊,还真挺突然的。”梁栋说着,又想起了他跟何叶也没举办婚礼,就提议道,“叶子,要不咱们有机会也去补办个婚礼吧。” 何叶突然笑了起来:“怎么,你这到市里当了官,就想靠举办婚礼来敛财?” 何叶这么一说,梁栋手上开始不老实起来,何叶连忙求饶道:“好了,好了,老公,你饶了我吧,再来明天早上可真要顶着黑眼圈去上班了……” 第二天,梁栋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了何叶的影子,他随便吃了点早餐,就跟母亲一块儿,带着两个孩子出去走走,刚走没多远,手机就响了起来。 梁栋拿出手机一看,是陆知行的私人电话。 “领导,这么早,找我有事?” “你小子歇了两天,是不是该回来干活儿了?” “我不是还在停职吗?” “有人替你说话,事情被压了下去。” 这肯定是个好消息,可又是谁帮的忙,梁栋心里没一点谱。 “领导,知道是谁帮我吗?” “问这么多干嘛,人家要是愿意让你知道,肯定就高告诉你了。反正是帮你,又不是害你,你又何必非要刨根问底呢?” 梁栋想想,觉得陆知行说的也是,就满口答应道:“好了,领导,我这就回去,今天下午就能上班!” “嗯,我等你回来,你不知道,这两天你走了,可把龚秘书长给忙坏了,回来记得去谢谢人家。” 陆知行吩咐完,就挂了电话。 梁栋看着电话,依旧在猜是谁帮了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干脆就不想了,开口对母亲齐红梅说:“妈,我要回去上班了,这边你就多担待点儿。” “臭小子,忙你的去吧,跟你妈还客气个啥?” 梁栋心里一暖,再看母亲,发现她的鬓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微微泛白,心里不禁又是一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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