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梁栋他们的到来,终于有宾客陆续登门吊唁。 到了夜里十一点多,秦府门口的街道上突然被部队戒严,然后有一个军官进了秦府,找到秦煜,让他清理府中的闲杂人等。 戒严到了这个级别,不用说,来人肯定是主要领导。 梁栋等人也被士兵赶出了秦府,没办法,他们只得站在路边的警戒线以外,一队荷枪实弹的士兵端着枪,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 梁栋相信,要是他们中有人稍有举动,这些士兵绝对会开枪。 今晚的小雨就一直没停,一群人都冒着雨,却没一个人出声,也没人会有找个雨伞的打算。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应该是所有戒严措施到了位,几辆红旗缓缓驶了过来。 空旷的街道上,梁栋他们这群人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特别显眼。 第二辆红旗车驶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后面的车窗被人缓缓放下,一个熟悉的脸孔出现在车窗里。 是二号首长! 二号首长直勾勾地盯着为首的梁栋,一股威严瞬间将梁栋全身笼罩。 梁栋感觉后背发凉,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 但是,他依旧站得笔直,还刻意挺了挺胸膛。 虽然只是短短十几秒,梁栋感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直到那辆车驶过,车窗缓缓升起,他才仿佛解脱了一般,长出了一口气。 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梁栋才注意到,刚才他一直都屏住了呼吸。 用何宗廷的话来说,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 秦府注定是全燕京关注的焦点。 梁栋他们,是第一波出现在秦府的人。 紧随其后,是秦家旧部和秦家的一些老关系。 再然后,就是二号首长了。 二号首长的出现,把今晚的故事推向了高潮。 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高潮,是因为有了梁栋他们做引子。 高层是看到了燕京这些大家族抱成一团,才不得已,派出二号首长来安抚秦家。 二号首长走后,戒严的军人也跟着撤走了。 没过多久,秦家又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秦老爷子生前所在单位的领导。 秦星瀚治丧委员会正式成立。秦老爷子终于得到了他应有的待遇。 有了治丧委员会,梁栋他们就没了什么事儿,不过他们还是坚持守灵到了天亮。 第二天,新闻上发布了讣告。 然后,在大会堂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 在梁栋等人的努力下,秦老爷子终于得到了他应有的待遇。 梁栋刚回到何府,何宗廷就把他叫了过去。 梁栋把那晚发生的,事无遗漏,全部告诉了何宗廷。 何宗廷眯着眼睛,沉思了一会儿,分析道:“二号那晚肯定是看到你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你一个副处级小干部,还进入不了他的视野,他也不会为难你这么一个小家伙儿。但你也要知道,二号是因为你,才会被逼出现在秦家,要说他不生气,那是不可能的。” “难道是二号出手对付秦家的?”梁栋问。 何宗廷挥挥手道:“不至于,二号的格局不至于这么小,出手对付秦家的另有其人。” 何宗廷卖了个关子,问:“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对付秦家吗?” 梁栋摇摇头,他一个远在淮州的人,又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内幕? “秦家虽然式微,但手里却掌管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秦氏集团’在全国那都是挂的上号的大集团。自从秦老爷子退休后,秦家在政坛几无建树,秦明玺也只是做到了副部级的大使,又远在国外,根本顾及不到秦家在国内的产业。秦明玺的哥哥秦明健,名义上是‘秦氏集团’的掌舵人,其实就是个混吃混喝的公子哥,集团里的事他基本不过问,大小事务都由一个女人打理。这个女人叫鞠华,是秦煜的母亲。有没有感觉这个名字很熟悉?” 说到这里,何宗廷问了一句。 “鞠华?跟何叶的妈妈什么关系?” “一个叫鞠华,一个叫鞠英,她们是亲姐妹。”何宗廷解释道,“这个鞠华跟她姐姐鞠英一样,天生就是一块经商的料,把偌大一个‘秦氏集团’打理的井井有条,‘秦氏集团’也是在她手里才得以迅猛发展的。” 说到这里,何宗廷又叹了一口气道:“相比之下,你现在的岳母庄蓉,比起鞠英来,经商头脑不知差了多少。哎,老头子我也是悔当初,不该拆散你岳父与鞠英她们俩啊,否则的话,我也不用在苦心孤诣地再创办一个‘普安’了。” 老一辈的恩怨,梁栋不好评价,就只能老老实实地听着。 “我也曾去找过鞠英,她虽然答应让何叶回国,自己却坚决不回来。看来,他不单单是恨我,更恨的还应该是你岳父啊。”何宗廷懊悔道。 “所以,当何叶后来再逃婚的时候,我就接受了以前的教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再逼迫她嫁给魏东城。本来,我以为魏东城够优秀了,以为这是一桩天赐良缘,现在看来,却也是我一厢情愿罢了。也幸亏何叶这丫头有主见,看起来柔柔弱弱,其实性质十分刚烈,她要是拿定主意的事,谁说都没用。看到你们小两口儿女双全,夫妻恩爱,我才知道自己已经老了,思想已经跟不上潮流了。”何宗廷又感慨道。 “我也没问过何叶,难道她妈妈不知道她已经当姥姥了吗?按道理说,无论如何,她也应该回来看看孩子的呀。”梁栋问。 何宗廷笑了笑,道:“这个,你们小两口自己交流,我一个老头子又怎会知道其内里?” 梁栋把燕京搅成了一锅粥,燕京圈子里人人都知道了梁栋这个名字,但这样的事,也仅限于在圈子里流传,老百姓也只是从电视里知道,又死了一个大人物。 秦星瀚不是国家主要领导人,所以也就没有几个老百姓会刨根问底。 梁栋回到淮州,淮州这边好像根本就没人关心燕京发生了什么。 是啊,那么遥远的事,跟咱们淮州的老百姓又有多少关系呢? 世道艰难,生活不易,老百姓能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好就算不错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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