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麓郊区,一家破旧的地下赌场内。 由于刚重新营业不久,而且是白天,所以赌客并不多。 自从上次场子被凌毅血洗之后,这家赌场就关门了好几天,等到确定没人再来砸场子后,这才开始重新营业。 现在场子的负责人,是原负责人黄毛的弟弟,王仲。 此时的他就坐在一间简陋的办公室里,身前的办公桌上堆着十几沓钞票,是用来给赌客放贷用的本钱。 这本钱并不用准备太多,反正借出去没一会儿就能全收回来,属于一本万利的生意。 但不知道怎的,王仲今天看着桌上的这些钱,右眼皮直跳,很是心神不宁。 而他的脑海里,也不受控制的再次浮现出几天前,在对面二楼窗边亲眼看到的画面:哥哥黄毛被凌毅按着脑袋怼在粗糙的墙壁上摩擦,把他的脸全磨烂了! 因为‘工作’需要,所以他们两兄弟在赌场对面租了一间房,既能轮班休息,又能监视赌场。 那天就轮到他休息,但他并没有睡觉,而是坐在窗边抽烟,然后他就看到了让他吓出冷汗的一幕。 他当时不是没想过下去帮忙,但他当时被吓得腿都软了,怎么都站不起来。 直到现在,一想起凌毅一个人就把整个场子都给端了的惊人战力,王仲就止不住的冒冷汗。 而凌毅按着他哥哥脑袋在墙上摩擦的场景,更是让王仲一直失眠到现在,即便睡着了,也会经常从梦中惊醒。 “艹,要不是老哥需要钱做手术,老子是真不想再弄场子了。”王仲骂了一句,就抄起手边的二锅头,狠狠的灌了一口。 而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然后一名小弟笑呵呵的走了进来:“仲哥,有个超级哇塞的妞找你,说是来还钱。” 超级哇塞? 王仲眼睛一亮,急忙道:“带进来。” 要真是长得很漂亮,还不还钱都无所谓,正好可以浇浇他心里的无名燥火。 齐诗韵基本没费什么力,就打听到了这家赌场的所在。 当她在门口看见墙上那一道乌黑的痕迹时,心里莫名的一阵惊慌。 即便她没有亲眼所见,但她也看得出来,这应该是血迹。 能在墙上涂这么长,得伤成什么样子? 不会是凌毅的吧? 一想到凌毅好几天都没回她信息,齐诗韵就隐隐不安。 但她还是强作镇定,并且在心里安慰自己:‘这……肯定是刷的红色油漆,时间久了氧化后造成的。’ 在表明自己的来意后,一名小弟很快就带着她进了赌场,前往王仲的办公室。 当她走进赌场的那一刹,正在激烈‘拼杀’的赌客们,竟是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然后顶着齐诗韵目瞪口呆,连口水流出来了都毫无察觉。 “仲哥,人带来了。”小弟说着,看了齐诗韵一眼,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太他妈漂亮了,简直跟电视里见到的那些女明星一模一样----不,比那些女明星还要漂亮,还要气质卓绝! 王仲转过头来,然后瞬间也愣住了。 他见过漂亮的女人,也玩过不少好看的女人,但眼前这位,还是一眼就让他彻底沦陷。 他甚至都不敢相信,这世上居然还有这么漂亮且气质的女人。 ‘说什么都得干她一炮!’ 王仲在心里打定主意,然后给那小弟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会意,悄悄把房门带上,并从外面上了锁。 外面的赌客见到这一幕,全都心领神会,不由得一阵惋惜,然后满脸期待----他们也很想知道,上这种女人是什么感觉。 齐诗韵见到王仲后,当即皱眉,问道:“我找的不是你,染着黄头发的人呢?” “黄毛是我哥,他有事不在,现在这里我全权负责,你有什么事跟我说也是一样。”王仲看着齐诗韵,无比鸡动。 “你们是不是抓了凌毅,我是来替他还钱的。”齐诗韵表明自己的来意,说这话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在颤抖。 扣押赌客这种事他们经常干,所以王仲根本没放在心上,他现在毛脑子都是幻想着一会儿用什么姿势,哪里还有心思听齐诗韵的话? “欠了多少?”王仲假意问道。 欠的越多,这事就越好办。 “说是借了六万,现在连本带利一共十万。我这里只有两万,你们先把人放了,下个月发工资了我再替他还你。”齐诗韵记得很清楚,说的也很明白。 “十万块啊,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了。毕竟在江州这地界,普通的上班族不吃不喝,一年能存个五万块都顶天了。”王仲假装一脸同情,随即道:“可你只有两万块,还欠着八万呢,你这样让我很难办啊。” “这个你放心,我下个月发了工资一定还你。”齐诗韵很坚定的说道。 王仲见时机成熟了,便开口道:“我看你也确实想赎人,但两万确实太少了,万一你们跑了呢?要不这样吧,你脱光了让我拍几张照片,我就让你把人带走,这样我也有个保障对吧。你放心,这照片我绝不外传!” 这是王仲的惯用手法,先骗女的把衣服脱了,然后自己再提枪上马,一切就都水到渠成了。 齐诗韵闻言皱紧眉头,她当然不会脱衣服,但她又想要确认凌毅是不是还活着,于是说道:“你先把凌毅带过来,我要看看他是不是在你们手里,是不是还活着。” “那是自然,你能找到这里,说明人肯定是我们抓……”王仲说到这里,突然愣住了,他现在终于听清楚齐诗韵的话了,但又不确定:“等一下,你说的是谁?” “凌毅。” “凌毅?”王仲怔住了,心想,应该是同名吧?“是住在城郊安置小区404的那个凌毅?” 听到对方把自家地址都报的那么清楚,齐诗韵心里就一阵刺痛,难怪对方能那么轻而易举的上门来打砸和绑人…… 但她还是忍着委屈应道:“对。” 原本还一脸色眯眯盯着她看的王仲,听到这个‘对’字之后,当即神色惊恐,声音颤抖着问道:“你是凌先生什么人?” “我是他前……我是他老婆。”齐诗韵咬牙改口道。 她知道,只要自己说出自己是凌毅老婆这话,以后的苦难就会像以前一样源源不断……但她不想见死不救。 而她这话说完之后,委屈的眼泪就已经开始在眼中打转。 然而,让她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她这话一出,王仲竟然‘噗通’一声,跪在了她面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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