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赘婿到女帝宠臣_第七百零四章 万紫千红总是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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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十五,出了当值的苗兵之外,其他的苗兵已经陆陆续续回各自的寨子了。
  因为山花节的日期和地点已经确定,三月二十,在响水寨进行。
  响水寨是水西百寨之中最出名的寨子之一,位于河谷的旁边,地势相对平坦宽阔,可以支撑这样的大型活动。
  随着日子的确定,各大寨也忙碌了起来,尤其是百花寨。
  数不尽的花被他们采摘下来,结成各种花环、花堆,朝着响水寨运过去。
  各寨也开始在编制自己的花杆,高达六七米,上面扎满了花,要好看,要结实,否则到时候载不动人就丢脸了。
  节日的时候,阿哥们可是要爬上去摘红绸的。
  随着苗兵的回寨,寨子里显然都热闹了起来,平时的冷清和敌意似乎都不见了,只剩下和睦和欢快。
  而百花寨的苗兵,见到了新来的彩霓,一个个人都傻了。
  他们疯狂崇拜着彩霓,为了听她练歌,大早上就蹲在了河边,那边的林子都被踏平了。
  为了能见她一面,他们甚至爬到树上去,就这么待上一整天。
  连女人都抵不住彩霓的魅力,更何况这些血气方刚的阿哥。
  “烦死了!”
  彩霓嘟着嘴,一边写着字,一边说道:“我以为那个水舟就够恶心了,谁知道他竟然是最懂礼貌的一个,其他人那个德行,简直恨不得冲到我跟前来给我舔脚。”
  “每天至少有大几十人表白,扔手帕,做花环,或者是把刀送给我。”
  “谁要他们这些东西呀!我真是受够了!”
  周元连忙安慰道:“彩霓辛苦了,写字好啊,写字的确能平复心情。”
  彩霓道:“我是在写他们的名字,到时候一并杀。”
  好家伙,你真把他们记小本本上啊!
  周元不敢劝,唯有苦笑,说着好听的话逗她开心。
  这姑娘就是性子去得快,片刻之后,就咯咯笑了起来。
  “不过这里真热闹呀!”
  她笑容灿烂,眉飞色舞地说道:“虽然那些男人烦人,但寨子里的人多了之后,阿嬢、阿姐们也都高兴了很多,每天都笑着呢。”
  “公子,要是不打仗了,那阿嬢、阿姐她们是不是每天都可以这么开心了啊!”
  周元点头道:“团聚当然令人开心,有希望的日子,哪怕辛苦一点,也不会让人沮丧。”
  “算了。”
  彩霓放下了笔,道:“那我不记他们了,虽然他们讨厌,但却是阿嬢们的儿子。”
  “公子,我现在已经学了好几百首歌了,她们说我是学歌最快的姑娘呢,而且也是会得最多的。”
  “到时候我大放异彩,是不是他们就会相信我啊!”
  周元笑道:“至少你的话会很有影响力,所以我现在要教一教你,到时候要说什么。”
  “你在这几天把话术摸透,到时候发挥起来,才游刃有余。”
  彩霓轻轻点了点头,似乎想到了什么,低声说道:“公子,山花节之后,我们是不是就要离开这里了啊?”
  周元道:“舍不得吗?”
  “嗯!”
  彩霓有些黯然,叹息道:“这里很美,人也很好,大家一起唱歌跳舞,日子也简单。”
  周元握住她的手,道:“别怕,我们总会回来的,水西的发展不是一天之计,是很长很长的旅程,我们总是要回来看看的。”
  “知道了。”
  她心情依旧低落,然后抱住周元的手臂,小声道:“公子,我…我…”
  “什么?”
  “我突然觉得,有爹娘真是一件好事啊,那些苗兵分明就犯了错,阿嬢们也骂着,但他们回来之后,阿嬢们就高兴得不得了,给他们做好吃的,平时那些舍不得的,全都拿出来了。”
  她眼睛红红的,声音有些哽咽:“要是彩霓也有娘亲就好了。”
  周元轻轻叹了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但家庭健全的孩子却往往很难明白这个道理。
  只有彩霓,从小孤苦无依,才知道被关爱着,是多么珍贵的事。
  他没有办法去安慰彩霓,他只能暗暗想着,以后要更多关心彩霓才是。
  山花节匆忙准备着,各大寨已经做好了自己的花堆、花杆,每一个人都准备了自己的衣服,以最隆重的姿态,去参与这一场节日。
  一些隔得远的寨子,已经盛装出行,走到去往响水寨的半路上了。
  百花寨,也要行动了。
  番薯已经分发了出去,由阿哥们用背篓背着,木榕带着路,整个寨子四千多人,除了极少部分行动不便的老人和还未出月子的母亲之外,全部都出发参加。
  浩浩荡荡队伍,行走在山间小路、河边滩涂,背着背篓,抱着花,宛如一条万紫千红的长龙,诠释着春天万物复苏的美好。
  这一刻没有战争,没有立场,只有单纯的开心。
  阿哥们怀着激动的心,想要在节日上表现自己的英勇,去获得阿妹的好感。
  阿妹们则是想要表现出自己的才艺,挑选自己心仪的阿哥。
  据说有的阿妹,手帕都准备了十来条,主打的就是广撒网,总会有傻子上当。
  当然,也有根本没有准备手帕的,比如红鱼阿妹,她认为自己只要站在那里,就一定会有阿哥来追求她。
  她并不希望追她的人太多,毕竟大多都是普通人,她需要的是那少有的、优质的阿哥。
  至少也要比水舟强才是!
  只可惜,这一次队伍中,她并不是主角。
  彩霓才是。
  “彩霓阿妹!你走得累不累!我背你吧!”
  “彩霓阿妹,我给阿爷准备了滑竿,干脆给你用吧,我阿爷自己走路好了。”
  无数的男男女女簇拥着彩霓,而彩霓只是捂嘴轻笑着,然后从一个阿哥手中抢过一匹马来,轻松翻了上去,驾着马儿走到了最前头。
  这娴熟的动作和马术,让众人发出一声声惊呼。
  彩霓阿妹竟然还会骑马!到底还有什么是她不会的!
  上午的阳光如此暖和,彩霓在最前头唱着歌,所有的人似乎都有了前进的动力。
  这些阿哥像是打了鸡血一般,紧紧跟在她的身后,听着歌声,露出了憨笑。
  春草茂盛,树木密集,河水从远处流淌而过,万紫千红的花儿,散发着盎然的春意。
  这是多么美好的世界,又是多么美好的人,将要去参加最美好的节日。
  在这样的节日中,丑陋的东西是藏不住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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