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走过去,在她身边低声道:“明艳心高气傲,一心想嫁城里人,你们家怕是留不住她,就算今天把她逼了过去,她也还是会跑回来的。” 这也正是曲家媳妇担心的,总不能天天不上工在家里看着她吧。 她正犯着愁,只听明珠又道:“不过,只要两人领了结婚证,那她就是你们家实实在在的儿媳妇了,将来她就算跑了,你们也可以让儿子跟着她,或去她家住,毕竟女婿住姑爷家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曲家儿媳高看了明珠一眼,幸好没把她变成儿媳妇,不然自己还真不是她的对手,这小姑娘下手太黑! 不过这办法,正合她心意! 明珠看着一行人远去的背影,唇角勾起弧度。 等那群人走后,明珠回身对姑姑爽声道:“姑姑,你给大家分一下喜糖,我进去换一下衣服,一会儿出来拜堂。” 姑姑听话的照做,明珠快步进了卧室,她先进空间,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才出来,换好裙子后,她还给自己梳了个爽利的高马尾,这才自己将盖头重新盖上,叫了姑姑一声。 很快,姑姑进门来,搀扶穿着白色碎花长裙的明珠出来。 这年头,农村穿裙子的妇女并不多见,小井村也就家里条件最好过的明小洁有几件裙子,偶尔会穿出来显摆了。 明珠这一身白底碎花的小裙子跟她穿的那些还不一样,她做的款式是这个时代的人没有见过的,高腰修身,又盖过了膝盖,衬的明珠身形极好,就连露出来的一截小腿都让江铎黝黑的面容上,浮上了别人察觉不到的红。 他想到了那天在地窖飞速运动中,他握着她高举着的纤细的脚踝时的触感……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江铎忙收敛了不该有的心思,主动走了过去,跟明珠一起站在了方桌前。 明珠盖着红盖头,拍了拍姑姑的手道:“姑姑,你去上座,我没爸妈,你就是我的长辈,我们拜你。” 明春妮虽然憨,但却不是真的傻子,尤其是这两天,在灵泉水的滋养下,她一直混沌的脑子也灵光了许多,听到这话,不免感动。 在江铎的认可声中,她拘束的走了过去,坐在了凳子上。 江铎看了乔斌一眼,乔斌立刻机灵的道:“来,新郎新娘,拜长辈,请连鞠三躬。” 这年代婚礼简单,没有什么拜天地,供奉祖先一说。 两人鞠了三躬后,乔斌低声问道:“头儿,接下来怎么办?” 明珠道:“江铎,盖头摘了就算礼成了。” 江铎上前一步,将她的盖头轻轻取下。 阳光下,明珠脸上丝毫没有做了新娘子的娇羞,就这么仰头看着江铎灿笑,那笑容……倒像是比今天的阳光更炙热。 此刻两人距离极尽,江铎甚至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愈发浓厚的清甜,她刚刚明明也那么奔跑过,可怎么身上却还是这么好闻? 女人都是这样香,还是明珠与众不同? 而此刻站在江铎身后的乔斌,看到明珠的样子,心里也着实震惊了一下! 真是人靠衣衫马靠鞍,明珠本来就长的白净、可爱,这裙子一穿,又扎着个高辫子,看起来倒是比那些真正城里出身的姑娘更像城里人了。 头儿以后不会为色所迷吧? 江铎这会儿心跳的的确有些莫名的快,他收回了与明珠对视的目光,转身对凑热闹的人群道:“谢谢各位来观礼,以后还请大家多多照顾。” 众人对着江铎说了几句好听的话,便纷纷散去了。 明珠看了看日头,“这个时间也上不了工,明天再去吧,我这就去做菜。” “我来帮忙。” “不用,你有别的任务,你去把周老师叫来吧,这么高兴的日子,让他也来一起吃个便饭,他给我的那些资料,我看着可是受益匪浅呢,得好好谢谢人家!” “好。” 乔斌见状,主动说道:“头儿,还是我去吧。” 说着乔斌转身就走了,江铎第一次觉得他这下属这么有眼力劲。 他也没闲着,勤快的拎着扁担打水去了。 明珠进屋让姑姑帮忙烧火,她则从猪油罐里取出前天炸好的五花肉,切成三份。 两份小的,一份大的。 大的切块,肥瘦相间,做红烧肉。 两份小的且肉条,用来炒菜。 想到她来的那天,在河里摸的田螺……现在应该已经吐干净沙子了。 明珠将红烧肉炖上后,舀了一盆水,来到院落里清洗田螺。 正洗着呢,乔斌带着周昌明来了。 周昌明进门就说着恭喜,还递了六块钱的份子钱。 明珠拒绝了半天无果,最后还是江铎打水回来,强行将钱给周昌明塞了回去。 他和明珠之前商量好的,结婚不宴客,只是请人来吃顿便饭,不收份子钱。 乔斌看到明珠正清洗着的一小盆田螺,惊讶道:“明珠,你这是从哪儿弄的呀?” “就三天前去河里洗衣服的时候,在河里摸的。” “那河里还有田螺?”乔斌更加惊讶了,“我去过好几次,怎么就没见到过?” 明珠挑眉,没抓见过?分明很多呀! 而且她不光摸到很多,还逮到两条没有什么智商的傻鱼呢! “可能是你没找对地方吧,我翻开一块石头,就找到这么多。” “那你运气可真够好的,下次带我一个呗!” 明珠爽声一笑:“行。” 她让江铎把厨房的桌子搬到院子里来,让他陪着周昌明和乔斌在那边阴凉处聊会儿天。 她回厨房提了一壶热水,正要出去,可又担心他们喝出自己的水与众不同。 想了想,她去墙柜里扒出一罐姑姑之前炒过的石竹茶泡在茶壶里,给三人送了出去。 而明珠自然也听到了乔斌感叹石竹茶好喝的声音! 看来她这灵泉水的甘甜,是什么都压不住的,真是好东西呀! 乔斌在院落里连喝了半壶茶,觉得整个人都精力充沛,再闻到厨房里飘来的香味,他瞬间饿得不行,忍不住低声问道:“头儿,明珠这是做的什么,怎么这么香!” 江铎却脸色暗下几分,看向乔斌冷声问道:“你刚刚叫她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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