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见状一愣,“胖妞你这是干什么?” 胖妞一脸不高兴的说,“棺材进了宅子不吉利,会影响这宅子的风水,你们不能把棺材抬进来。” 村民们闻言都看不下去了,指责胖妞, “这是人家的家,人家回自己家有什么不吉利的?再说了,你不让棺材进门,那让老宋去哪儿?” “他想去哪儿去哪儿,反正就是不能进家门。”胖妞说着往地上一坐,跟个泼妇似的挡着门。 宋怀紧抿着嘴唇看着她,气的呼吸都乱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时隔几年回来,闹事的竟然能是她! 她是这个村里最没资格闹事的人! “妞姐,起开。” 宋怀攥着拳,不想跟她说废话,很冷漠的说了四个字。 这一声‘妞姐’让女人的表情变了变,她看了宋怀一眼,又迅速移开眼,不愿跟宋怀对视。 “小怀我跟你说实话,不是因为宋叔死了我就开始欺负你这个孤儿了,而是这个宅子我已经找好卖家了,价格我都跟人家谈好了,要是卖家听说这里举办了丧事,肯定会毁约的。 你让先生看看宋叔埋到哪块地里合适,直接抬到地里去吧,反正早晚也会埋到地下去。” 众人一听又开始议论了, “看吧看吧,之前来了一波又一波人,我就说八成是在打宅子的主意了,你们还不信。” “好家伙,老宋这是养了个白眼狼啊!人家可怜她没地方住,就让她先住下,结果她竟然要霸占这宅子。” “她哪里是要霸占啊,她这是想卖了还钱,这农村老宅跟外面那些楼房还不一样,这可是咱们祖祖辈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家业啊!这怎么能卖?!” “早知道这样,当初老宋就不该管她,就该饿死冻死她。” 胖妞也是个孤儿,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早死了,叔叔婶婶也是不讲理的,看孩子小就霸占了她家的宅基地。 前些年宅基地还不太值钱,她叔叔婶婶收了几千块就给卖了。 她跟着叔叔婶婶整天饿肚子,宋父心善,经常给她拿吃的。 她也特别黏宋父,几乎天天黏在宋父身边。 后来有了宋怀,宋怀从小就聪明懂事,上学以后更是聪慧,但凡教过他的老师都说,宋怀以后肯定有大出息,肯定能摆脱他们这穷地方,到大城市去安居乐业。 宋父打心眼里高兴,刚巧那阵子胖妞生病发烧,她叔叔婶婶不管她,宋父就带着她看医生。 她哭着说自己是个没家的孩子,宋父说宋家就是她的家。 她摇头说不是,她说有根才有家,她的根不在宋家。 宋父就哄她,她只管安心住在宋家,他拿她当女儿,宋怀也拿她当姐姐,他们是一家人。 她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他们肯定不会赶她走。 还说以后宋怀真有出息去了大城市发展,那这宅子就由胖妞打理了,她是宋家的一分子。 就因为这话,胖妞就觉得自己有这宅子的继承权。 后来宋怀意外得知父亲得了重病,为了去大医院给他治疗,他就以上重点学校为由,带着宋父离开了家乡。 这一走就是好多年。 乡下消息相对封闭,大家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各种猜测都有,于是胖妞就擅作主张,要把这宅子卖了。 她现在谈了个男朋友,男朋友是外地的,不愿意入赘到这个穷乡僻壤来,就让胖妞把宅子卖了,两人远走高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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