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逸飞被哥们儿怼得一愣,想着是输了心情不好,没作他想,“我才懒得问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呢,那种人躲还来不及。” “是吗?” 黎歌冷冷的声音从莫逸飞耳后冒出来,吓得他一激灵。 他转身看向身后,跳着脚说道,“你这人走路怎么没声啊!” “我本人就在,有什么当面要问的?” 黎歌抱着手站定,眸光中的凌人气势不改,很明显是听到了莫逸飞骂自己的话。 霍靳城只是静静站在一边,虽说没有直视黎歌,却不经意间看了她好几眼。 不知为何,他现在的心情很乱。 “切,本少对你这种女人不感兴趣,别上赶着凑了,快去找你的金主去。”莫逸飞摆摆手,态度散漫蔑视。 黎歌踩着高跟上前几步,这阵势让莫逸飞莫名后退几步,“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八卦时候的样子……真像菜市场的大妈。” 莫逸飞顿时气急,“你!离了婚还在我哥们儿面前晃悠,搅黄我哥们的合作,你这种心机婊我见得多了,还有脸讽刺我,真是笑死人了。” 正巧这时保洁推着清洁车经过,黎歌端起一盆擦过地脚线的污水,直直泼在莫逸飞身上。 莫逸飞今天穿着白色且是亚麻材质的西装,被这盆水一浇,全身颜色变了不说,胸前漏了两点,敏感位置暴露无遗。 简直比脱光了让大家看还要难看! 他一手捂着上半身担心露点,一手捂着下半身遮都遮不住,手忙脚乱,让人看了发笑。 “黎歌!你敢泼本少!” “不知道我这样符不符合你心目中金主的行为?”黎歌从包里拿出支票薄,迅速签上自己签上大名,走到莫逸飞面前,塞到他领口,“数字自己填,衣服钱和丢脸费我都出了。” “下次再遇上你嚼我的舌根子,泼的可就不是脏水了。” 说完踩着高跟离开。 莫逸飞拿起支票一看,果然什么数字都没有填,黎歌的大名签在上面。 转头问霍靳城,“你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我这样等下怎么出去见人呐!” 霍靳城冷着脸说了句,“活该。” 接着解开外套,扔到莫逸飞脸上。 莫逸飞扒拉下衣服,连忙遮在腰处,看着同样都不甩自己的两人,“喂!怎么都走了!合着就我活该是吗?” …… 黎歌回到公司,确认了一下投资项目部这几天的工作,发现因为有齐云天的加入,有了几笔明显的增长的收益回报。 现在看来留齐云天在项目部是无比正确的选择。 齐云天从小就对风投这一块直觉敏锐,拥有自己第一只股票的时候就创办了风投公司。 十五岁的时候更是在华尔街一战成名,要不是齐老爷子怕他在钱堆里迷失,逼着他回了自家企业学习管理,不然现在可能是另一番景象。 确认完各类报表之后,她就下了班。 才到门外,红色拉风的跑车就停在脚边。 齐云天从车上下来,这次没有玫瑰花的轰炸,而是捧上一个精致的盒子。 他桃花眼依旧多情,洋溢着开朗笑意,“女神,我们又见面了。” 黎歌抬起腕表,正准备说什么。 “你可别用上班时间那套来说我,现在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了。”齐云天一脸认真,很显然之前的女神之吼还心有余悸。 黎歌看了看表才发现,发现确实过了六点。 “上班时间不能堵老板,下班时间你以为就能了吗?” 齐云天咽了咽口水,有些惶恐,“我知道你不是脾气差的人,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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