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回国待两天,忌日结束就回来。” 因着乔苒和大哥霍枭的缘故,霍靳城对乔曦云一直都是超乎底线的包容,这次也不例外。 乔曦云摸着肚子,脸色越来越阴翳,这次一定要用尽办法留在滨城,这个鬼地方她是一刻都不想呆了。 黎歌,要是连命都没有了,我看你怎么勾引我的男人。 …… 黎歌将人赶走之后,心情大好,和赵蘅聊了很久旅行的经历。 结束后,赵蘅打电话让大型商场关门,里面的工作人员只为她和黎歌服务,两人又血拼了很久才回到家。 黎歌躺在沙发上筋疲力尽,连连求饶,“蘅姨,不愧是穿越马六甲海峡的女人,体力惊人,我叹服。” 赵蘅吩咐佣人将买来的高奢挂起来,笑了笑,“好几年没有给你买衣服了,这回得把所有好看的都买给你,明天再换个地方继续。” 黎歌看着一百平的客厅全都放满各式各样的礼服和珠宝首饰,这些数量开家店都差不多了,苦着脸,“还要买啊!” “当然。” “我马上就回滨城了,穿不上的。” “那就给你空运回去,要不然就摆在专门留给你的房间里,等你有空回来穿。” 黎歌无奈摇摇头,真的是甜蜜的‘负担’啊! 赵蘅想起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走,忙坐到黎歌身边,“小歌,在这儿多呆几天,修北明天就会回来,你们两个抽个时间见见面。” 黎歌哭笑不得,“好吧,都听蘅姨的,我确实也很多年没见修北哥了,这次正好聚聚。” 赵蘅一听不高兴了,“不要老叫他哥什么的,就叫他修北,你们没有血缘关系,我还指着凑一对呢。” “救命啊,蘅姨在乱点鸳鸯谱啦!” 黎歌连忙逃跑似的回房间。 “你这孩子,快回来,我还没给你说我们修北的优点呢!” 黎歌跑回房间,打开手机,黎燃发来消息。 【小歌歌,你来f国都不来看我,伤心ing……】 【你最近不是忙着开演唱会吗?我不敢打扰你】 【不行,明天我在体育馆有一场演出,我要在现场看到最亲爱的小四身影,不然我就罢演】 【好的,小四一定到场】 翌日一早。 黎歌就被外面的声音吵醒。 “阿蘅,你开开门,让我进去。” 黎歌推开窗子一看,是傅励国捧着铃兰在楼下敲门。 傅励国见黎歌探出了头,忙打招呼,“小歌,快开门放我进来,我在外面站很久了。” “小歌,不准开,让他在外面站着!” 赵蘅的声音从旁边窗户传来,黎歌捂着嘴偷笑,看蘅姨和傅叔叔这样的长辈玩追妻火葬场的戏码,真的很有趣。 “小歌,听傅叔叔的,改天叔叔有大礼谢你。” 她清了清嗓子,“蘅姨,外面好像要下雨了,傅叔叔要是淋雨感冒了怎么办?” 隔壁房间的赵蘅明显心疼了,“那好吧,放他进来,不准他上楼。” “收到!” 早餐桌上。 “小歌,别忘了今天跟修北见一面哦。” “蘅姨,我得去看看三哥。”黎歌心虚,其实可以改日子见黎燃。 她主要是稍稍有些抵触,记忆中的傅修北就是个做派十分老成的长辈,现在让她和‘长辈’相亲,实在无法跨越心底那道坎。 “嗯,确实应该先去见小燃。”赵蘅点点头,“等下开我的车去,” “谢谢蘅姨!”黎歌给了赵蘅一个大大的拥抱。 黎歌开着赵蘅的帕加尼zonda一路风驰电掣,银灰色的流畅车身吸引不少其他司机的目光。 全球仅有一辆的限量版,只能在概念广告里看到。 路上的司机纷纷侧过头,想看清顶级跑车的主人是谁。 黎歌看了眼时间,发现有些来不及了。 她踩上一脚油门,将其他车道的车辆甩在身后。 司机们只能对着那抹车影望而兴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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