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视线灼烧了她,里面没有意外,他很快起身,跟乔伊握手。 “xiao!你看我把谁带来了,你还记得她吗?”乔伊十分自豪的介绍身边的黎歌。 “当年哥伦比亚大学赫赫有名的女神,才情潇洒,漂亮出众,几年过去,模样依旧不改。”他自如坐下,已经不遮掩什么东西了,全盘托出。 黎歌身体僵硬。 “是啊,我当年还让你给我送情书,我今天得到亲口验证了,黎小姐可是说没收到的。” 他的视线牢牢锁着黎歌,“我没送。” “什么?”乔伊暴跳如雷。 “整个哥伦比亚大学的男生都对黎小姐倾心,我当然也不例外。” 打直球。 黎歌看着他,抿唇,“阁下是谁,我以前认识吗?” 大手横在空中,“在下霍枭,大学期间在哥伦比亚做过交换生,曾一睹黎小姐芳容。” 他竟然已经承认霍枭的身份了,看来这件事在滨城,乃至整个省份,都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 黎歌没与他握手,而是轻蔑一笑,“浪荡之徒,没印象。” 闻言,正在生气的乔伊不乐意了,“枭可不是什么浪荡之徒,他才华横溢,在华人圈很有名呢,惩恶锄奸,是大警.察。” 说着,他肘击霍枭,“都怪你,当年要是替我送了信,今日我就是黎家的女婿,你知道多金贵吗?” 霍枭低笑,“要入赘?” “未尝不可啊!” “黎家三位兄弟,怕是轮不着你。” 想了想,似乎也确实,乔伊便想开了,“你怎么不早说你喜欢黎小姐,当年我还能帮帮你,我成不了很正常,你成还是有很大机率的。” 闻言,黎歌端起面前的咖啡,心中不忿,“怎么确定我一定会喜欢他,我最讨厌的就是自以为是的男人,充满了欺骗,自私,让人恶心。” “是吗,你说的不是枭吧,他不是这样的人。” 乔伊满怀期待,捧起霍枭的脸,“虽然模样变了许多,但当年实在是刚硬洒脱,人中龙凤!” 后者推开他,靠在座椅上,大开大合的姿势,“我如今已经不从事公职了。“ “那你现在在……” “从商。” 黎歌抬眼。 两人视线在空中交汇,各种意味交叠。 “从商?你白手起家?”乔伊记得他家境不好。 “家里的产业。” 霍枭不咸不淡,在菜单上勾画完成,特意叮嘱服务员,“牛排五分熟,其他菜不加姜蒜。” 这是黎歌的忌口,他竟然知道。 “有魄力,我支持你,能抛弃以前的东西从头开始,不容易啊。” 黎歌拨弄着杯子里的咖啡,一笑,“确实,到最后丢了一切,可就得不偿失了。” “不会。”霍枭慵懒又郑重回答,“不止在工作上从头开始,感情上也是。” 勺子调回杯中,叮的一声。 这顿饭本来想陪好乔伊,但他的突然出现,让黎歌没了胃口,一顿饭吃得不自在,十几分钟匆匆散场,她找了个借口去洗手间。 拐弯之际,被人从背后拉住手腕,“黎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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