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女每日拉着她去量尺寸做新衣,又每日把石头送来的珠宝妆匣打开让她挑选。程丽每日沉浸在锦衣华服和珠宝首饰中,心情奇迹般的慢慢好了起来。 再也没有前段时间的郁郁寡欢和满腹愁绪。 石头和她仿佛是对偷情的野鸳鸯,每次都是晚上幽会。 她把此话和石头说了,关翊谦连忙安抚道,“是我冷落了你,等我忙过这阵子就好了。” 对于此话,程丽表示她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 她从西北回来的时候,就发现石头每日忙的脚不沾地,起的比她早睡得比她晚,一日日的不着家。 如今大婚在即,他还是如此忙的没有片刻喘息的时间。 很多时候,他往往穿着官服就来了。两人的未婚夫妻关系,是不宜公开婚前见面的。 石头照旧还是飞檐走壁没走过一次正门。 程丽第一次看他身穿官服时,小心脏不争气的扑通扑通狂跳不止。 那晚,她亲手一件件脱掉石头的官服,大胆又主动的引他失态。 石头并未再让她服避子药,程丽摸着自己的肚子乐观的想,也许很快安安就会有个弟弟或者妹妹。 石头说安安很乖很听话,正日日与骑射师傅学武艺,对此程丽持怀疑态度。 安安倔起来比石头还厉害,怎么会乖乖听话? 但石头是安安的亲爹,他要亲自教养安安,她这个当娘的也不好说什么。 对于安安的教育问题,很多时候程丽也是很迷茫的。 她知道她来自现代,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生怕自己把安安教的也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所以大多时候她都是让安安自由生长,从不遏制他的性子。 所以对于安安有些霸道,有些任性的脾气,她也是无可奈何。 石头这么聪明,一定能把安安教好,程丽有些逃避责任的想。 两人在情事上越发和谐,只是程丽心疼他来回奔波过于劳累,不忍过多勾他,往往只一两次两人便心满意足紧紧相拥而眠。 很快,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大婚这日,程丽依旧早早被人唤醒梳妆。 因已经有过经验,她刻意提前两日打乱了作息,掐着时辰睡饱了才精神抖擞的起床。 正值盛夏,她的嫁衣虽看着繁复华丽,穿在身上却轻薄透气,而且也不耽误上厕所。 于是,这日,程丽是不需忌嘴的。 不用憋尿,她心情舒畅,气色也好看了许多。即使她丽质天成,美玉无瑕,妆娘还是在她脸上忙活了一个多时辰。 嫁衣款式是程丽早已知晓的,毕竟四女每日都拽着她去查看嫁衣的进度,她想不知道都难。 周乾被一开始的海大人险些吓破胆,谁知,接下来登门贺喜的人物个个都是他挤破了头平日也搭不上关系的。 他从一开始的战战兢兢到后来居然已经能心平气和的和那些达官贵人寒暄了。 今日是程丽全权做主的日子,她想做什么便做什么,甚至她刚刚梳妆完毕,流月便端上一盅燕窝,让她先垫垫肚子。 程丽随意吃了两口便吩咐撤下了。 她坐在精致华丽的拔步床里,满怀欣喜的等着想象着待会儿的拜堂场面。 床上女子凤冠霞帔,嫁衣似火,美不胜收。 有陆陆续续的宾客进来了,她们是程丽从未见过的,妇人们个个容光焕发,仿佛和程丽是多年好友,围着她姿态优美的说着不露痕迹的追捧话语。 她只眼含笑意,闭口不言。 程丽捧着一颗红艳艳的大苹果坐在花轿里向着未知的目的地而去。 当朝丞相亲自来迎亲,朝中官员大半也都赶来参加宴席。 这便是有实权和没有实权的区别。 朝中党派林立,但关翊谦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滔天权势坐镇朝堂,圣上知他大婚,更是御赐当年五皇子所居府邸为丞相府。 当年五皇子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故此他的府邸也是一众皇亲国戚中最气派最华丽的。 关翊谦日日随侍在圣上身侧,圣上特许他可留宿皇宫,因此关翊谦在大婚之前是没有府邸的。 八台大轿抬得平平稳稳,程丽坐着也舒舒服服,并无头晕目眩之感。 所过之地,都能听到围观群众啧啧称赞的惊叹声。 程丽闻着苹果散发的特殊清香,有些腹饿了。 幸好上花轿前,流月塞给她一个装着零嘴的小锦囊。 程丽放好苹果,开始啃果脯。 吃了两个甜腻腻的果干,她连呼吸间也觉得甜滋滋的。 只是,这手?她无奈望着黏糊糊的手发愁。 恰在这时,有道骨节分明的手从窗外伸了进来,那手上分明放了块帕子,程丽飞速拿过,用帕子擦干净双手。 有百姓高谈阔论的声音闯进她耳朵,程丽附耳细听。 “这可真是十里红妆,羡煞旁人啊!这嫁妆只怕有上百台!” “这排场,可比当年英亲王嫁女更气派!真是长见识了。” “不知今日这又是哪家高门贵女出嫁?” “你竟不知?” “当真不知,还请兄台赐教。” “啧啧,今日成亲的可是个大人物,咱们大梁朝最年轻的丞相今日娶妻呢!” “那女方又是哪家的闺阁千金?” “老兄这可就问到要紧处了!嘶,我听说咱们那小丞相娶得是个和离过的妇人,那妇人还带了个孩子,真是匪夷所思。” 听到他所言的百姓皆摇头晃脑的表示不信,“丞相大人那样的大官,什么娇妻美妾纳不到,怎么会娶个妇人!定是你从哪儿听了小道消息来诓骗我们呢!” “可不是,我老李可不信!” 众人都对散播不实消息的汉子嗤之以鼻,把那汉子急得脸红脖子粗,“我所言句句属实,那花轿上的新娘就是个嫁过人的妇人!” 因他此言太过响亮,很快引起了旁人的注意。 有腰挎长刀的军士气势汹汹朝他走来,那人立刻软了腿脚跪在地上。m.biqubao.com 本来围观在那汉子周围看热闹的百姓瞬间一哄而散,跑的踪迹全无。 徒留那汉子手脚直打颤,呐呐不敢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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