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宁着实抱不动大箱子了,手有些脱力,就在箱子要掉地上时,忽然有一双手托起了箱子,头顶响起一道醇厚的嗓音。 “我来。” 孟宁抬头,眼前的男人将手里的伞塞给她,接过她手里的大箱子,抱着往前面小区走。 孟宁愣了几秒,回过神,赶紧快步追上,给男人撑伞。 傅廷修调查过孟宁,自然知道她的住处,轻车熟路的将东西搬到她所住的单元楼里,放在电梯门口。 “谢谢先生。”孟宁连声感谢:“真不知道怎么谢谢你,不然我这些货都得被水泡了,要不我给你钱吧,或者我请你吃顿饭。” 孟宁脸盲又近视,今天她忘了戴隐形眼镜,眼镜刚刚又落车里,她真没认出眼前的人就是自己结婚几天的丈夫。 仔细算来,他们上次见面前后也不过就一个小时。 这几天,两人也没有发信息联系。 她真的很感激男人的帮忙,不然这些货掉地上进了水,损失就大了。 傅廷修意味深长地凝视着孟宁,说:“不用给我钱,也不用请吃饭,请我上楼坐坐喝口水就行。” 大半夜的,陌生男人要求进家里坐坐,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孟宁立即满眼戒备的盯着男人,对男人的好感瞬间没了:“我、我有老公。” 傅廷修一笑:“看来还算没忘干净,知道自己有老公。” 他凑近,说:“那你好好看看,我是不是你老公。” 当那张英俊的脸近在咫尺时,孟宁惊诧得瞪大了眼睛:“傅、傅……” 她忘记名字了。 他无奈地说:“傅廷修。” 她有点不好意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出差回来。”傅廷修站直了神身子,解释道:“这几天忙,才没有联系你。” “没、没关系的。” 他点头:“嗯,看出来了。” 有没有他,确实都没关系的。 这女人怕是现在还没适应有老公一事,压根就把他忘记了。 孟宁尴尬解释:“我脸盲,有点近视,忘记戴眼镜了,刚才天黑,才没认出你,我不是故意的。” 孟宁衣服湿透了,衣服贴着肌肤,将她的身材完美的勾勒出来,五官精致,明眸皓齿,出水芙蓉,若隐若现,特别是胸前春光,勾人得很。 傅廷修眉梢微微一压,将外套脱下,披在她身上:“快回去换身衣服,小心着凉。” 孟宁低头一看,羞得脸颊顿时红了。 “谢、谢!”孟宁窘迫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问:“你衣服也湿了,要不上楼换一下吧。” 问出口,孟宁就后悔了,傅廷修会不会误会她有别的意思? 傅廷修似笑非笑地凝视着她,将她细微的表情变化都看在眼里。 这女人,很容易脸红。 孟宁与他平日里接触的那些名媛千金完全不同,她就像是长在悬崖上不知名的野花,迎风而长,虽然渺小,却经得起风雨。 又不失小女人的娇羞。 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的身上,有着一种叫‘坚毅’的东西。 见他迟迟不说话,孟宁正要开口补充点什么,却听他说:“不了。” 被拒绝了,孟宁脸上有些挂不住。 洞悉她的心思,他又说:“太晚了,第一次见家长,不能太随便了,改日我备上礼物,再正式登门拜访。” 孟宁也反应过来,刚才的提议,确实不妥。 电梯已经开了,傅廷修帮忙把大箱子搬到电梯里面:“早点休息,也准备准备。” 孟宁下意识问:“准备什么?” 见她呆呆的样子,他笑:“你我现在是合法夫妻,你是不是应该搬到我那里住?” 孟宁真忘记这茬了。 合法夫妻是要住一起的。 她领证那时,还没想到这一点,就想着领个证就行。 住在一起,那是要睡一张床上? 孟宁的表情有点丰富,傅廷修的提议,她好像不能拒绝。 领证时那么爽快,这个时候总不能掉链子。 “…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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