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豪门老公马甲藏不住_第6章 他的细心与温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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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宁真没想过那么长远的问题,怕秦欢误会,解释道:“这些都是我提出来的,我不想占人家便宜,我们闪婚,能走多远还是未知数,这些都不重要。”
  孩子教育问题,那就更长远了。
  秦欢十分无语地盯着孟宁看了很久,她还是了解孟宁的,现在却做出惊世之举,让她着实惊讶。
  “孟宁,那下周五同学聚会,你还去不去了,听说顾长明会去,地点都订好了,就在明月楼,顾长明现在混得很不错,不仅开了律师事务所。”
  秦欢又说:“我还听说还在南山那一块买了别墅,京市南山,那可是有名的别墅区,一套就要上千万呢,你要真跟顾长明和好了,以后也不用辛苦。”
  相亲的总觉得不靠谱,秦欢还想撮合一下两人。
  孟宁会意,笑着摇头:“我就不去了。”
  她现在结婚了,就算与傅廷修没有感情,两人也是法律上的夫妻,她也应该做到忠诚。
  傅廷修不负她,她也会试着跟他好好生活,不会做对不起他的事。
  顾长明过得怎么样,是富是穷,也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秦欢还想再说什么,孟宁的手机响了,她一看来电显示,顿时有点紧张。
  电话是傅廷修打来的。
  孟宁接通,傅廷修温厚的嗓音从听筒传来:“你在哪里?我过来找你。”
  “我跟朋友在外面。”孟宁问:“有什么事吗?”
  不会是着急让她搬过去吧?
  “有事。”傅廷修言简意赅:“你忙完了发个位置过来,我过来接你。”
  孟宁看了眼秦欢,秦欢压低声音问:“你新婚老公?”
  孟宁点对秦欢了点头,又对电话里说:“我这边忙完了,我现在就把地址发给你。”
  孟宁还没有去进货,她担心如果说有事,会被傅廷修误以为是找借口,躲避着他。
  既然领证了,孟宁也打算跟傅廷修好好相处。
  不管有没有感情基础,婚姻也是需要经营。
  领证是她提出来的,在婚姻里,她也必须拿出个态度来。
  挂断电话,孟宁抱歉地对秦欢说:“今天休假一天,就不去市场了,待会他过来接我。”
  “宝,你真的变成已婚妇女了。”秦欢接受现实,叹口气,说:“行,身为你的好闺蜜,我现在也只有祝福你,不过如果那男的敢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别委屈自己。”
  孟宁心里感动:“他人很温和的。”
  地址发过去不久,傅廷修开着一辆十万出头的雪佛兰车来了,给孟宁发了微信:“我已经到了,在路边。”
  孟宁看到信息,从饮品店出来。
  傅廷修在车子里,一眼就看到了孟宁,他下车走过去。
  “孟宁。”
  傅廷修穿着一套简单的休闲服,可还是掩盖不了他与生俱来的气质。
  随随便便一套衣服穿在他身上,都给人一种模特走秀的感觉。
  天生的衣服架子。
  秦欢看到傅廷修时,顿时被颜值折服,就差流口水了。
  她拍了拍孟宁的肩膀,说:“宁宝,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闪婚了,美色误人。”
  长这么帅的老公,一时头脑发热也正常。
  不过,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
  孟宁知道秦欢是什么德性,哭笑不得:“当初领证,长得帅确实是占很大的成分。”
  傅廷修已经走到两人面前,孟宁为两人介绍:“这是我的闺蜜,秦欢,我们是从高中就认识的好朋友,欢欢,这就是我……先生,傅廷修。”
  老公两个字她说不出口,孟宁有点不好意思,耳根都红了。
  傅廷修看了眼孟宁,知道她脸皮薄,温和有礼的向秦欢打招呼:“幸会。”
  秦欢回神,笑道:“傅帅哥,你好,长得真帅,孟宁眼光真好。”
  说话时,秦欢看了眼傅廷修的车子,十万出头的车子,在这京市也就是薪资阶级的水平。
  孟宁知道秦欢这话是客套话,秦欢恨不得她嫁入豪门,常说她长得这么漂亮,性格好,以后肯定能嫁得好。
  孟宁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富豪也不是傻子,美貌是贬值的,生意人怎么会做亏本买卖。
  孟宁只想过简单普通的日子,把小日子过好了,她就满足了。
  秦欢对傅廷修的颜值还是很欣赏,长这么帅的男人,可真不容易见。
  傅廷修温笑道:“我和孟宁还有事,就先走了,下次再一起吃饭。”
  傅廷修自然将秦欢的心思看穿了,不过是孟宁的好友,傅廷修自然会给几分尊重。
  “客气什么,你们忙,以后有的是机会吃饭。”
  孟宁上了傅廷修的车,跟着一块儿走了。
  车子开出几个红绿灯了,孟宁才想起来问:“我们去哪?”
  “今天我请了一天假,先带你去买车,再带你去我家里。”傅廷修调侃道:“结婚一周了,你也应该知道自己老公住哪里,认认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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