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传来树枝断裂的声音,孟宁与傅廷修回过神来。 傅廷修连忙起身,孟宁也赶紧坐起来,两人拉开一定距离,气氛发生微妙的变化。 傅廷修手抵着唇,轻咳一声,神色不太自在地问:“你怎么醒了?” 僵局被打破,孟宁低着头,拢了拢耳发,说:“我口渴,出来倒水。” 她心跳加速,脸颊也微微发烫,压根不敢对上傅廷修的视线,一直低着头。 “哦,我给你倒。” 傅廷修起身将灯打开,给孟宁倒水后又折回来递给她。 孟宁伸手接过:“谢谢。” 她赶紧喝口水平缓心情,不知觉中,杯子里的水都被喝干了。 “我再给你倒?” 头顶响起傅廷修富有磁性的嗓音,孟宁下意识抬头,撞进他深邃的眼眸里,心跳似乎都慢了半拍。 深夜面对如此一位大帅哥,谁能顶得住啊。 傅廷修穿着宽松的睡衣,浑身散发着矜贵的气质,古铜色的肌肤,从领口隐约可见的胸肌…… 一切都那么秀色可餐。 孟宁意识到脑子里已经浮现少儿不宜的画面,赶紧定了定心神,连忙站起来:“我不渴了,谢谢,我回房间睡觉了。” 孟宁指了指房间门,低着头心虚的快步回房间,将门关上。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傅廷修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伸手摸了摸唇,她的味道十分香甜,柔软…… 确实有些口干舌燥。 傅廷修舔了舔嘴唇,拿起孟宁刚才喝过的杯子,起身走到饮水机旁,倒了一杯水喝。 屋内的孟宁拍了拍发烫的脸,脑子里全是刚才接吻的画面,情绪久久难以平复,那可是她的初吻。 领证后,傅廷修早出晚归,她也忙,两人相敬如宾,还从来没有这样亲密的接触过。 孟宁失眠了,辗转反侧,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就是傅廷修的影子。 “真是要命了。” 孟宁盯着天花板嘀咕了一声,扯过被子蒙住头,数绵羊自我催眠睡觉。 这夜,她做了一个迤逦缠绵的梦,非常的真实,就像是真切的发生过一样,男人在她耳边的喘息声也那样清楚…… 翌日。 孟宁起来晚了,等她醒来时,已经九点多了。 她看了眼时间,匆忙洗漱换衣服,走出卧室,她才发现客厅沙发上坐着个人。 孟宁疑惑道:“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平常这个点,傅廷修早就出门了啊。 看到傅廷修,她下意识就想起了昨晚的吻,昨晚那个缠绵的梦,有些不好意思。 “今天周六。”傅廷修腿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买了早餐,还是热的,你趁热吃了。” 孟宁看了眼餐桌上,摆放着油条、豆浆、鸡蛋。 “你吃了吗?” “恩,吃过了。”傅廷修说:“难得休假,晚上我陪你一起去夜市。” 他想更加深入的了解孟宁。 “啊?”孟宁微讶。 傅廷修问:“有什么不方便吗?” “没有。”孟宁有些呆然的点头:“好、好啊。” 她只是没想到,身为公司白领的傅廷修愿意跟她去摆地摊。 “快吃吧。”傅廷修说完,低头继续处理手上的事。 孟宁瞄了傅廷修一眼,大公司上班也真是辛苦,就算是休假,也有忙不完的事。 孟宁坐下来吃早餐,傅廷修一旁办公,家里十分安静,两人互不打扰,却又不会显得尴尬。 这时,门铃响了。 孟宁好奇的看了眼门口,正要去开门,傅廷修起身说:“你吃吧,我去开门。” 傅廷修放下笔记本电脑,起身去开门,孟宁也就继续坐在餐桌前没动了。 这套房子是傅廷修刚买的,也才搬过来没多久,知道这个地址的人不多,在听到门铃声时,他就大致猜到会是谁了。 果然,傅廷修打开门,一名贵妇人笑容和蔼的站在门口,张开双手:“surprise,儿子,我来看我儿媳妇,我儿媳妇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319/73679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