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修看了眼孟宁远去的方向,夜市人熙熙攘攘,一眼看过去,全是后脑勺,根本就看不到孟宁。 与孟宁相处时间不长,傅廷修却也能感受到她的朴实。 傅廷修赞同地说:“周大哥说的对,好妻旺三代。” 周大哥笑道:“兄弟,好好珍惜,我看你们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一定错不了,对了,你们结婚,小孟也没说一声,来,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收着。” 周大哥拿出一个红包,里面钱不多,就两百块。 可这两百块,是他一个星期的伙食,也是孩子看病的钱。 这份礼很轻,情意却非常重。 傅廷修推拒:“周大哥,你客气了,你快拿回去,你的好意我和孟宁心领了,你孩子看病也需要花钱。” “是个男人就别磨叽,拿着。”周大哥站起来,抽了一口烟说:“我家孩子看病,小孟平常也没少帮助我们,我拿不出太多,这点钱,你一定收着,不然我心里难受。” 那是一个男人的自尊。 傅廷修捏着红包,明明不过两百块,他却感觉沉甸甸的。 “谢了。”傅廷修也没客气了,收下红包,点燃了十三块钱的利群抽了一口,这烟有点呛鼻子,辣舌头,呛得他咳嗽了几声。 周大哥笑道:“兄弟,平常是不是不怎么抽烟?” “嗯,抽得少。”傅廷修说:“见笑了。” 周大哥是个爽朗的性子,两人聊起了家常。 没一会儿,孟宁回来了,提着两杯奶茶,两份螺蛳粉。 孟宁还没走近,傅廷修就闻到臭味了:“孟宁,你买的什么?” “螺蛳粉啊。”孟宁献宝似的,将螺蛳粉摆在小桌子上,说:“你一定没吃过吧,别看闻着臭,可好吃了,你尝尝,还有奶茶,我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味的,就买了一样的芋圆奶茶。” 傅廷修从来不喝这种街边的奶茶,他平常喝的都是现磨咖啡,煮茶。 傅廷修闻着螺蛳粉的味,表情有点痛苦:“这东西,能吃?” 臭得有点难以下口。 孟宁说:“这就跟臭豆腐一个道理,你尝尝嘛,真的很好吃,保证你吃一次就会爱上。” 孟宁端着螺蛳粉,举到他面前,就差直接上手喂了。 傅廷修克制住那股臭味,看了眼碗里,又看了眼孟宁。 孟宁满眼期待的看着他:“尝一口,就一口。” 孟宁的眼里就像是盛满了星星,让人不忍拒绝。 傅廷修屏住呼吸,用筷子夹了一口放进嘴里,表情非常丰富。 孟宁笑道:“是不是很好吃?” 傅廷修强忍着反胃吞下去,连忙喝了一口奶茶,说:“这奶茶好喝。” 他真不吃习惯螺蛳粉。 孟宁也不勉强他:“那你先喝奶茶,我再给你重新买一份饭。” 周大哥在旁边笑,说:“兄弟,螺蛳粉这玩意,我也吃不习惯。” 傅廷修不喜欢螺蛳粉,却一口爱上了奶茶。 他平常喝的咖啡都是不加糖的苦咖啡,茶水也是带苦涩的,这种甜甜的奶茶,挺好喝的。 等孟宁折回来时,傅廷修都快喝完了。 孟宁一晚上忙前忙后的,又要顾生意,又要照顾傅廷修。 傅廷修有一种自己帮倒忙的感觉,他多次询问需要帮忙吗,孟宁都让他坐着休息就行。 就在傅廷修想着帮孟宁把这些饰品都卖了,也能早点收摊,孟宁也不用这么辛苦了,突然,头顶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大哥,还真是你啊,你在这…摆地摊?”biqubao.com 傅博轩有点难以置信,他被新交的女朋友拉来逛夜市,不经意间一看,竟然看到了傅廷修在摆地摊。 身家千亿的总裁,在路边摆地摊? 这世界太玄幻了。 追老婆,也不用这么追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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