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怕许清欢会恋爱脑似的,傅佳佳来来回回的又重复了好几遍,让她只睡睡就行了,别动心。 后来话题不知道怎么的,就又变到了聂至森的身上。 “我表哥真的蛮喜欢你的,如果你现在不考虑,那以后想有个男朋友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他行不行?” 许清欢无奈,“我都这样了,你不会觉得我配不上你哥吗?” “开什么玩笑,他要是能娶到你,是他有福气!再说了,你怎么样了?无非就是成年人快活快活,人之常情阿!我哥绝对不是那种会因为这事儿在意的人。” 这话真是把许清欢逗笑了。 有时候她真的很羡慕傅佳佳,别看她似乎口无遮拦的,实则活的最明白,也最自在。 “佳佳,我知道你为我好,你表哥也确实是个好人,但我现在真是不适合谈情说爱。” “那我就让他等着!反正你早晚都要嫁人的。”傅佳佳拉住她的手臂晃了晃,撒娇的哼哼几声,“我就想让你成为我的小嫂子,这样咱们就真正的一家人了!” 许清欢看着她,认真又郑重的开口。 “无论以后怎样,我都把你当做我的家人一样。” 现在她只是困顿,眼前有太多的麻烦得处理得解决,可许清欢没想过放弃!她知道,自己肯定会有出头的那天。 …… 一夜没怎么睡,好在第二天可以在飞机上补一觉。 早早的,林秘书就亲自开车过来接她,搞得许清欢很不好意思。 “我自己去机场就行了,还麻烦你跑一趟。” “顺路,干嘛还折腾阿。”林秘书帮她把行李箱放好,一边说着这次出差的行程,“咱们去了以后,第一天谈判你不用出席,我和刘助理去就可以了。” 许清欢坐到副驾驶上,把安全带系好,有些不解的问,“那我去是有什么任务?” “……也没什么。”主要就是傅总亲自打电话让她去,林秘书也不能抗旨不遵阿!“哦对了,你就周二开车去机场接一下傅总吧,晚上十点钟他下飞机。” 一说起这个来,许清欢才忽然想起这事儿,“那个,我能不能不去啊?主要我对香港路又不熟的……” “你不想署名项目了?” 想。 但是…… “如果很为难,那就算了!也别让人觉得我和傅总这个同学关系,走了多少后门,到时候公司里会有人传言的,脏污了傅总的名声就不太好了。” 林秘书笑了。 “你看咱们公司,有几个人顾得上聊这些的?” 他说的一点都不夸张,之前那些爱八卦爱聊传言的,都是分公司的员工,比如盛时的!总公司里的职员虽然可能在群里,但真没几个冒出来参与聊绯闻的。 “能进入傅氏总公司,这算是一个里程碑!多少人抢破脑袋都挤不进来,公司随时随地换人,每个位置上的职员都生怕自己的业绩不足被踢出去,哪有闲人?” 就光说许清欢吧,在盛时的时候虽然也忙,可周末是真的有休息时间!自从来总公司以后,哪天不加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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