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确实心里有人,但不能在一起了,才和聂至森交往的。 但这不代表她后续就不能喜欢上聂至森了! 女人总是这样,朝夕相处下来,很难不动心。 每次聂至森叫她欢欢的时候,郑雪欢都很想问,究竟是叫的哪个“欢欢”! 可是她没问,她压抑着。 只要自己不说,那他叫的欢欢,就是在叫自己。 能这么长久的下去,结婚,生子,是不是替身又能如何呢?郑雪欢觉得自己怎么还不如一个长期见不到面,一个心里面的白月光了? 只要时间足够长,他就会忘记的。 结果。 结果他脱口而出的,还是许清欢! 还是那个人! “我哥喜欢她,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他又没有骗过你!如果你觉得接受不了,可以分手啊!”傅佳佳自然是护着自己的姐妹,她本来就不喜欢这个郑雪欢。 现在就更是讨厌了。 “傅佳佳,我觉得你太不讲理了!你认识许清欢,你们是朋友,我能理解你心里偏向她,但是我才是你哥的女朋友!起码现在,此刻,我还是他的女朋友!至森他如果截肢的话,我也还会和他在一起,你这么替你朋友说话,有能耐你让你朋友过来,和至森在一起啊!” “你——” 傅佳佳语塞,周斯泽赶紧沉着脸警告郑雪欢,“你好好说话,别让我找人把你请出去。” 他可不管谁有理! 反正他的人,就不能被欺负了。 “好啊,你们仗着人多,在这里欺负人是吧!行!我看你哥截肢了,除了我愿意要他,还有谁要!” 郑雪欢气得转身就走。 她本来也很懊恼的,气自己怎么就不能冷静下来,和他好好聊聊。 在一起这么久了,他们都没有聊过什么,或许只是缺少沟通!结果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可现在,被傅佳佳这么一气,郑雪欢也觉得自己跟这一家子人,都合不来。 那就算了。 那也不能怪她扔下残疾的聂至森! 等郑雪欢走了以后,傅佳佳才开始低头哭起来。 “周斯泽……你说我哥能不能有奇迹出现啊!他别截肢啊,我哥会受不了的!” 周斯泽心疼的把老婆揽进怀里,拍着她的背。 “放心放心,我已经找了最好的医生过来,但凡有机会能保住双腿,绝对不会让你哥截肢的!”他叹气,“医生也是为了保住你哥的命。” 比起截肢,如果聂至森死了的话,那岂不是更难让人接受? 傅佳佳也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她只是觉得…… 很自责。 比郑雪欢还要自责! “你说我当初怎么就想到要撮合我哥和欢欢呢!如果我没有介绍他们认识,就没有后续这些事情了啊!” 或许聂至森现在早就结婚生子了。 依照他的家世,他的工作能力,绝对现在是非常幸福的一家人。 “你又不是神仙,能预料这些!后续的发展也不是你一手推动的,是你哥陷入得太深了!”周斯泽说完,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连傅宴时这个位置的人,都有身不由己的事情,何况我们……”m.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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