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她确实是心有所属的。 和聂至森在一起,只是觉得适合,正好他心里也有人,自己也有,大家互不干涉。 可…… 人确实是会变的。 尤其朝夕相伴以后,郑雪欢的心态也变了。 她开始习惯有聂至森在身边的日子,他下了班回家,陪自己逛超市,做饭,入夜以后相拥而眠。 可这样一来,当初和他在一起的优点,就变成了一根刺,越是喜欢聂至森,就扎她扎的越狠! 他心里有人。 是另一个叫欢欢的人。 郑雪欢觉得他看着自己的眼神,都像是在透过这张脸,希望看到另一张和自己完全不同的脸。 她嫉妒。 所以才会生气。m.biqubao.com 病床上的聂至森笑笑,“你没来的这段时间里,我也想了很多。” “想我?” “算是吧。”他点点头,“我想……我还是不要耽误你了。” “……” “我们分手吧。”聂至森说的很淡定,完全不像郑雪欢那样有情绪,“吵架的时候你说的对,你说我把你当做替身,这太残忍了,你说我不该只考虑自己。” “聂至森,我当时是——” 他开口打断,“你先听我说完!郑雪欢,我确实是忘不掉许清欢,即使过去了这么久,即使她现在家庭幸福美满,孩子健康,老公宠爱,可我仍然过不去心里面的那个坎。” 聂至森觉得,自己再这么下去,除了拉着郑雪欢一起耗在时间里,耗尽耐心,耗尽青春,再没有别的好处。 “她不可能和你在一起!” “我知道,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其实聂至森不傻的,他很清楚许清欢从头到尾,都没考虑过自己。 她虽然看起来对傅宴时忽冷忽热,可心里面一直也只有那个人。 现在他们没什么阻碍了,自己就更没有机会了。 可。 如果世界上的事情,都能这样而骗得自己死心,就好了。 “那你还这样?”郑雪欢激动的从椅子上站起来,“聂至森,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今年多大了?!” 聂至森苦笑,“我知道。” “你再不结婚,再不要孩子,你可能一辈子都没机会了!你爸妈就只有你自己,难道你不为他们想想?” “……可我无论跟谁在一起,我都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她身上,你是这样,下一个也是这样,我不想祸害人,不想让人说我是负心汉。” 聂至森本来当初答应和郑雪欢在一起,也不过是因为想让许清欢安心。 现在她已经和傅宴时好好的了,自己也不需要再去演戏给谁看了。 “不行,聂至森,我不同意分手,我要和你在一起。” “欢欢,你冷静点。” “我怎么冷静?”郑雪欢眼泪都掉了下来,“你真的对我一丁点感情都没有的话,你为什么要出去追我?你这双腿,我是有责任的,为着这个,我也得对你负责!” “真不用,反正我工作也不需要这双腿,我也就……这样了吧。” 聂至森都放弃了自己。 反正得不到所爱,什么都无所谓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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