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挺知足。” 许清欢就这么随意的说了一句,没想到引来傅宴时特别认真的回答。 “我当然知足。” 他声音轻温,带着笑意,“你永远都无法体会,你离开我的那四年,我都是怎么度过的。” 什么孩子,什么未来还能和许清欢在一起,傅宴时压根不敢让自己往这方面想,一秒都不敢! 他甚至只祈求,以后自己可以远远的看一眼许清欢,不被她发现。 可是,他又怕在某天,看到许清欢身侧有其他男人在。 那种每天都自我纠结的日子,傅宴时过了整整四年! 所以对比之下,如今能够和许清欢共度一生,有儿有女,他已经觉得自己别无所求了。 可能唯一希望的,就是活得长久些。 日子再过得慢一些。 毕竟,究竟还有没有下辈子,谁都不知道。 许清欢捧过他的脸,主动献上自己的吻,“都过去了,傅宴时。” “嗯。” “等小曦和圆圆的人生都尘埃落定,我们就把手里的公司都交出去,到哈尔滨定居,好不好?我想每一年,都能看到雪。” 看到那一年,他们不得已错过的雪景。 傅宴时点头,抚了抚妻子的长发,“好,我们定居哈尔滨。” …… 傅家有喜事,原本该是北圳市最热闹的场面。 但傅明夕在此之前就和父母商量过,不想有太多宾客,只想身边最亲近的人来参加。 因为……陈屿东那边的亲属,就只有个他母亲。 人多,就越显得他家冷清。 许清欢自然没有意见,孩子说什么就是什么。 傅宴时呢,是许清欢没意见,他就没意见。 于是包下的整个酒店宴会厅,其中就设宴十桌,寓意十全十美。 傅今夕为了来参加团团姐的婚礼,可是特意选了件精致白色的小礼服!想着等下要和新娘子合影,她只上了很浅的淡妆。 可绝对不能抢了团团姐的风头。 今天,她必须得是全场最美的新娘子! “今夕。” 傅何夕一进场,第一件事自然就是到她的身边来。 此刻,除了新郎新娘那一对外,就是他俩最显眼了! 为了搭配傅今夕的白色礼服,傅何夕特意选的一套墨色西装,衬得身形格外的修长挺拔,光是站在那里,就足够引人注意的。 她听到声音,微微仰头看过去,“嗯,你来啦。” “我听团团说,你拒绝了做她的伴娘?为什么?” 按说今夕和团团的关系那么好,今夕不该推脱才是。 她笑笑,“也没什么,怕自己搞砸婚礼,而且当伴娘很累。” 但最重要的原因,傅今夕是不会和别人说的。 她觉得……自己一个患有不孕症的人,跑去做团团姐的伴娘,这不吉利。 傅何夕比她高出很多,所以只需要垂眸,便可以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 直觉告诉他,傅今夕很不对劲。 许是上次经妹妹提醒后,他就开始有意观察今夕的微表情,然后……总能发现一些不符合她性格的神色出现在这张小脸上。 以前的傅今夕,可不是这样的。 【比傅宴时那四年还难过的,是我这四天……驳回章节一大片,呕,真真真改吐了……唉,写嗨一时爽,改文火葬场!且看且珍惜吧,没准哪天就全封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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