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悟奇在祈福医院干的时间并不长,但是还是偶然间知道了一些关于刘新的特殊癖好。 “有一回,医院有病人手术失败的,”贾悟奇叹气道,“家里好像也是什么显贵,要逼得我们院长辞退那个医生。” “后来呢?”我问。 “辞了,没什么好说的,当时医院压力实在太大,搞不好要被弄到媒体的头上去也说不准。但是...” “但是什么?” “全程刘新这个狗头都没有哪怕一秒在医院出现过,哪怕一秒钟,”贾悟奇双手掐紧了拳头,“这狗日的,平时不来上班我们都无所谓,一来的确这人是我们老板,二来平时也不需要他,三来他要是不在,有时我们偷懒或者怎么着,他不在现场也难知道。” 摸鱼的心理,我只能说懂的都得,理解理解。 “但是这一回,我真忍不了了,”贾悟奇声音渐高,“这可关系到一条人命和另一位医生的职业生涯啊!他作为院长,不论立场是什么,什么叼态度没有,好像打了个电话过去,他那边在酒店还酣睡不醒,身旁有暧昧的女声搁那瞎几把放屁,真的是让人忍无可忍!” “这种工作态度,怎么配做院长?他不怕有一天落马吗?”李淇愤愤不平。 “这也是我的想法,我当时直接打算跟踪刘新,让他当场落马!”刘新接着说,“这人平时周一早上会来一趟办公室,下午会离场,从此一周内见不到人影,而他每次离场的时间都基本在下午的两三点,是医院比较忙的一段时间里,这段时间基本不会有人在意他的离场。” “很聪明。”李淇评价道。 “我记得那是忘了什么时候,但就在那两三年吧?我向我们主任请了半天假,于是就开始跟踪刘新,才发现他不会开自己的车,而是每次都有同一辆车来接他,接他的那个人,”贾悟奇顿了一下,看向我,“穿的和你很像。” “你什么意思?”我不解。 “不过个头比你高点,皮肤也很黑。”贾悟奇好像怕我误会,连忙解释道,“每一回都是他来接,挺好笑的,我也每次开车尾随。” “你确定...?” “我确定他们没有发现我,”贾悟奇抢答我的问题,“然后他们每次都会跑去一个叫南石的地方,也是像沙湾一样的古镇,但是搞得可比我们有模有样多了!那是国家著名古镇!” 初升的太阳刹那间又缩回去了一般,天空像是回到了暗沉之中... “他们会在整个镇子最大的一栋别墅后院停下,好像是荣景路7号。”贾悟奇掐着太阳穴,仔细回想。 不错了,正是司马老贼的豪宅。 “开门接客的是一个穿旗袍的年轻女人,然后总会接到一个穿着貂皮的大叔带着两人进豪宅,我这才知道,他从不去酒店,因为那里更危险,私人住宅比较安全。” “屋子里面有什么?”李淇问。 “我没法进去看,只能远处观望和拍照取证,”贾悟奇说着在手机里翻照片,“但是里面每次都有很多很年轻的甚至都长得差不多的靓妹在里面等着...” “那个穿旗袍的女人接几人的时候什么样子?”李淇追问。 “就...你还别说,那个女人每次都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但是好像又没有什么办法,只能照着貂皮佬的意思办事。”贾悟奇翻出了照片,“你看,十年前的照片,换了这么多手机,我都存着。” 我和李淇接过手机,发现的确是司马勇和张缘两人,只是那个穿着与我相仿的高个子男人的背影,好像有些熟悉感,但又无法认出是谁——那时候手机的像素的确太扑街了。 “反正估计就是在这里面一呆呆一周,四个人都会进去,但是我发现那个穿得和你差不多的男人每次当天晚上就会出来。” “有照片吗?”我问。 “太晚了,很黑,像素也不够,而且过了这么久,照片遗漏也有一些了...”贾悟奇可惜道,“不过这事情还没完,有一周周一晚上出来的不止是夹克男一人,还有刘新,我看见他们在花园的小树林里交谈听不清什么,也几乎看不清,只能看清夹克男一直低着头。随即就看见他们开车走了。” “你有继续跟踪吗?”我问。 “当然有,我来就是干这个的!”贾悟奇继续回忆,“他们往湾区方向跑一小段,依然属于南石,但位置真的很偏,但我知道如今那里都被拆成了还可以的小区。他们走到在动工期后山山脚下,我也一直尾随,我见到刘新臭骂那个男人,男人不敢回嘴。” “这是最反常的一天?”李淇问。 “还有更反常的,不过那天我没去跟踪,我在工作...但是当时是爆出了新闻的,因为那几人好像去了海湾边玩女人,然后给其中一个玩得也不知道怎么着了,但是那个女人说是要报警,最后还真报了。” “哦?” “好像是诈骗,强奸来着?那个女生在新闻上口口声声说自己被诈骗来祈福医院就医,随后就医环节中刘新路过诊所谎称让其见其他医生将其带出到南石,而且还是在海湾边上实施强奸,天知道这小姑娘不好惹,报了警。” “但是...”贾悟奇又叹了口气,“好像没什么用,刘新背后的能量太强了,事情被压了下来——新闻上女生也没有道出自己姓名毕竟人都要脸,也是正当我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的时候,我在新闻上看到了这件事情处理的警官不是一般民警,而是刑警...” 一般强奸案怎么可能会跟我们扯上关系?我心中的存疑。 “好像那刑警是主动要求接手这个案子的,而那个人...正是和你穿的很像的那个常年出入南石的夹克男!他叫...”贾悟奇缓缓道,“慕容景!” “什么!?”宛如一道晴天霹雳,正中我的天灵盖! 来回拉扯,终究还是和慕容景这盏从不省油的灯,搭上了关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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