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段明杰说服了陆瑶,俩人出去帮陆建国一起修门。 陆建国看了段明杰一眼,面无表情的说道,“过来和我一起把门扶起来。” 修门期间,陆瑶去了另外一间房,她把里面所有用不着的东西都扔了出来。 陆建国余光瞥到她的动作,皱了皱眉,但也没说什么。 段明杰余光扫到陆建国无奈的表情,也没上前阻止陆瑶。 修好门,陆瑶也把房间收拾好了,对陆建国说道,“爹,这几天我和段明杰就住这间房,没有问题吧。”biqubao.com “你都收拾好了,还问我干什么?” 段明杰洗好手出来,陆瑶挽住他的胳膊,“爹,我好久没回来了,带着段明杰出去转转。” 陆建国看了段明杰两眼,轻蔑地说道,“出去转,他有钱吗?” 陆瑶立即说道,“他有钱!” 语气有些冲。 陆建国气急,“你就这么维护他!” 在陆建国看来,陆瑶就是为了和他作对才表现得和段明杰这么亲密,实际上,她根本就看不上段明杰。 陆瑶多有才华,多有主见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看上一无是处的糙汉子! “他是我男人,我维护他是应该的!” 段明杰捏了捏她的小手,随后冲陆建国温和地笑了笑,“爹,我虽然是农村来的,但是养活瑶瑶没有问题,你放心,我们出去转买东西绝对不会花瑶瑶的钱。” 陆建国斜了他一眼,“郴市董家的外孙女还轮不到你来说养她!” 话是这么说,声音比之前缓和了不少。 段明杰也没生气,不过陆建国这话他也听出来了,他媳妇儿母亲的娘家在郴市很有地位。 陆瑶歪在段明杰肩膀上,“我乐意让她养,我男人也养得起我。” 陆建国暗示自己不要生气,不耐烦地摆手,“赶紧出去吧。” 陆瑶拉着段明杰出去了。 这里是家属楼,住的都是厂子或者单位的员工,周围不少人都认识陆瑶。 陆瑶也没有藏着掖着,和段明杰手牵着手。 “瑶瑶,你回来了?” 忽然,一位看起来五十多岁的妇人过来和她说话。 “大娘,新年好啊。” 此人是住在他们楼下的林招娣。 “新年好新年好,”林招娣看着陆瑶身边的段明杰,视线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瑶瑶,这是?” 陆瑶冲林招娣笑了笑,“大娘,我结婚了,带他回来让我爹和王姨看看。” 林招娣看着段明杰的眼神中带了一丝探究,再次看向陆瑶时眼神多了一丝同情。 多好的姑娘啊,就嫁了个这? “你这孩子,结婚了也不提前说一声,我们也好随个份子钱,你爹他们也没去吧,我都没听你爹他们说给你准备嫁妆。” 陆瑶就等这句呢,“我在乡下结婚,不好意思让王姨去,我怕她适应不了那边的生活,农村到底不如咱们这舒服。” 林招娣心疼得不得了,“你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当初你说你怎么就非要下乡!” 陆瑶姥爷的家世摆在那里,若是陆瑶不愿意,陆建国两口子谁都不能逼她。 “王姨毕竟不是我亲娘嘛,怎么着我也得为她着想,而且,我要是不下乡,素素就得去,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妹妹去死啊,不过王姨说了,这两天就会给我准备嫁妆补偿我。” 林招娣看了看周围,然后凑到陆瑶跟前小声说道,“丫头啊,你继母给你啥就拿着,千万别不好意思,你娘走时赔了不少钱呢,你爹现在这个工作也是你姥爷家给他找的,王彩芝的工作是你爹给找的,说来说去,都是你娘的关系,所以,他们给你啥,都是你应得的,可不许不要。” 陆瑶笑了笑,这样的人看起来是为你说话,其实最重要的是她想看笑话。 不过无所谓,只要是为她好就行,陆瑶还需要她这张嘴给她宣传呢。 “大娘,我知道的,但是毕竟我爹也养了我这么多年嘛,所以给多给少我都没意见,不过王姨说了,会给我买很多衣裳,还有缝纫机,还会给我做六床被子,她还说了要给我打柜子,我说我不要,没法运过去,王姨就说给我二百块钱,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王姨对我真的是太好了。” 段明杰站在旁边摸了摸鼻子。 他媳妇儿还挺腹黑。 林招娣扯了扯唇,“那也是她应得的。” 陆瑶笑而不言。 “今天太晚了,等初六我给你送份子钱,初六之前你不走吧?” 陆瑶摇了摇头,“这次回来打算多待一段时间。” 林招娣一走,段明杰摇头失笑,“你故意这么说的?” 陆瑶挽住他的胳膊,“还是我男人懂我,王彩芝这个人,最爱在外人面前扮演好继母的形象,刚才那位,是我们家属院的小喇叭,只要有点事儿,她能以最快的速度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到时候把王彩芝架在那里,她不愿意给我也得给我!” 段明杰捏了捏她的鼻子,“小机灵鬼。” 陆瑶带着段明杰在附近转了转,都是她从小玩过的地方。 城里的居住环境确实比农村要方便得多,卖东西的也不少,唯一不足的就是回家要爬楼梯。 转了一会儿,段明杰突然问道,“媳妇儿,你们这边,有摆摊的?” 陆瑶嘴角噙着笑意,她男人果然是做生意的料,眼贼毒。 “对,不过都是一些小买卖。” “不管吗?” 陆瑶朝他挤了挤眼,“跑得快就行,而且,有时候城管的也睁只眼闭只眼。” 段明杰陷入了沉思。 两人走到国营大商场,段明杰拉着陆瑶进去。 “瑶瑶,爹喜欢什么?我给他买点东西。” 段明杰还是觉得买点东西表示一下,“或者给他买套中山装。” 陆瑶白了他一眼,“花冤枉钱干什么,他有衣裳穿,给他买瓶茶叶就行了。” 陆建国不吸烟不喝酒,就是喜欢喝茶。 “行,那咱买好一点的茶叶。” 小两口拎着上好的信阳毛尖回到家,就听到王彩芝在家里大声叫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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