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瑶点到为止,没有和陆建国说太多,毕竟他和王彩芝十几年的夫妻,说他的枕边人是刽子手他也不信。 陆瑶担心段明杰的伤势,让陆建国回去陪陆素素,自己去找段明杰。 陆瑶回去时段明杰的伤口已经处理好了,脸上贴了一小块纱布。 陆瑶心疼地抬手,想要摸一下,却又担心会弄疼他。 陆瑶红着眼眶,声音有些哽咽,“是不是很疼?” 肯定很疼。 段明杰攥住她的手,“不疼,就是一个小伤口,都没缝针,医生说过几天就会好了。” 陆瑶咬唇眼泪汪汪的望着他,眼里的心疼藏不住,段明杰心里热乎乎的,长这么大,受过不少伤,小时候割麦子镰刀割到他的腿,血流如注,都没人心疼他,娘说了,男孩子就是要多吃苦,多受罪,长大之后才不会吃更大的苦,受更大的罪。 如今他只是受了一点点小伤,媳妇儿就心疼地掉眼泪。 可见媳妇儿是多在乎他。 陆瑶:“骗人,看着就很疼。” 段明杰搂住她的腰,“媳妇儿,早知道我受点伤你就这么心疼我,我就该使用苦肉计。” 陆瑶无语,心口的难受也消散了不少,“说得好像你不受伤我就不心疼你了。” 段明杰低头亲了下她的小嘴儿,嘴角噙着笑意,“我媳妇儿是天底下最心疼我的人。” 陆瑶瞪了他一眼,“就会贫嘴,等你脸上留了疤说什么都晚了。” “男人脸上有疤不是很正常?”段明杰对长相不是很在意,“我听人家说,伤疤是男人的勋功章,脸上有点疤,显得更硬气,再说了,就这么一个小伤口,几天就好了。” 陆瑶瘪嘴,“胡说八道。” 全都是歪理。 段明杰揽着她的肩膀,“好了,一个小伤换一个安心,很值。” 自从知道媳妇儿身边有个危险人物之后,段明杰就悬着一颗心,现在这个人落网了,段明杰也放心了。 “走吧,去看你妹妹。” 陆素素担心一上午了,看到陆瑶和段明杰回来才放心,“姐,姐夫受伤了?” 陆瑶坐过去,嗯了声,“没事儿,都处理好了,你怎么样?” 陆素素担心地看着段明杰,“姐夫真没事儿?” “真没事儿,就是一点小伤,几天就好了,你感觉和之前有区别吗?” 陆素素:“感觉没有之前那么容易心慌了,比之前轻松了不少。” 陆瑶笑道,“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陆素素不舍地看着她,“姐,你是不是马上要走了?” 之前姐姐回来一两天就走了,这次是因为她做手术才待这么长时间。 “怎么会,等你出院了我再回去,不过这几天我可能没办法一直陪着你了,我要去看看我娘,还要去舅舅家一趟。” 原本是打算当天就去舅舅家的,结果陆素素病倒了,就只能搁置了。 说到陆瑶的亲娘,陆素素神色愧疚。 虽说她没有伤害姐姐的母亲,可是她娘切切实实破坏了人家的婚姻,她哥还是爹娘偷情的产物。 “姐,我没事儿,我感觉比之前好多了,呼吸都顺畅了不少,爹在这陪我呢,你该干啥就去吧。” 陆瑶温柔的摸了摸她的软发,“晚上我会来看你的。” “不用,”陆素素懂事的点头,“姐,你好久没回来了,在舅舅家里住几天,我有爹陪着,等你忙完了再来看我。” 陆瑶莞尔:“好。” 陆瑶再三嘱咐陆建国好好看着陆素素才离开。 “媳妇儿,咱们现在就去舅舅家吗?还是先去看娘?” 陆瑶:“都是一个地方。” 段明杰皱眉,“你是说,娘的坟在舅舅那?” 这倒是惊讶了段明杰。 按理说,董娜出嫁了,死后是要埋在丈夫家的。 陆瑶苦笑了下,“我娘没有坟,只有照片。” 段明杰又是一愣,“怎么会没有坟?” “我娘临死前嘱咐我,不要土葬,她要火化,骨灰洒进大海。” 段明杰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他没想到丈母娘思想会这么,超凡脱俗。 “所以在我娘死后,我舅舅把她火化了,然后带着我去了南方,把骨灰洒进了大海,我娘说,她喜欢大海,可是这辈子没机会去了,希望我们在她死后成全她。” 说话时,陆瑶始终低头看着鞋,段明杰知道她是想她娘了。 段明杰心疼地抱住她,“瑶瑶,娘也算是了了一桩心愿,她最大的心愿肯定是希望你开开心心的。” 陆瑶吸了吸鼻子,强忍着眼泪。 “我们走吧。” 段明杰拉住她的手,紧张的看着她,“媳妇儿,咱们得准备点东西吧。” 从陆瑶的态度段明杰就能看得出来,她很看重这个舅舅。 因为看重,所以也会在意她舅舅的想法,所以,他必须要好好表现才行。 看他紧张的样子,陆瑶心中的忧郁冲散了不少,“放心吧,我舅舅很明事理的,他不会为难你。” “没事儿,为难我也没关系,我不怕他为难我,我会好好表现,你先跟我说舅舅喜欢啥,去之前咱们准备好。” 陆瑶抿唇笑,“舅舅喜欢书。” 段明杰眨了眨眼,“附近有书店吗,咱们买几本。” 陆瑶也觉得第一次带段明杰回去应该买点东西,“走吧,我带你去买。” 一小时后,段明杰和陆瑶拿着一支毛笔和一个砚台,雪花膏和一兜零嘴儿从国民商场出来了。 “媳妇儿,咱们去买书吧。” 段明杰还惦记着媳妇儿舅舅喜欢书的事儿。 陆瑶笑出声,“这么多就好了,舅舅是喜欢书,他喜欢的一般都会弄来,不会等着别人来送。” 舅舅是个书痴,家里有个书房,里面书籍不下千本。 “那我们就这样回去?” “嗯,就这样回去。” 陆瑶拽着他往公交车站走。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陆瑶和段明杰来到一幢大房子前。 房子是如今少有的砖瓦房,红砖红瓦,院子很大,大门很气派。 站在门外,段明杰紧张的手心出了汗。 原来丈母娘的娘家,这么有威望,这个年代,这样的房子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还要有地位才行,看来,是他低估了他的小媳妇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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