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我把糙汉老公拿下了_第551章 你要这么多房子干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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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福兰一听说段明杰要去南方,上去给了他一巴掌。
  “我看你是钻钱眼儿里了,现在是啥时候,啊,瑶瑶怀着孕还要去实习,你这个节骨眼去南方,瑶瑶有个啥事儿,我一个老婆子管啥用!”
  段明杰摸了摸被母亲打过的地方,他娘下手是真狠。
  陆瑶在一边解释道,“娘,是我让他去的,工地那边没什么事儿了,他在家闲着也是闲着,现在有了新的机遇,我们该让他放手去拼自己的事业,而不是让他老婆孩子热炕头,跟在咱们屁股后面转。”
  段明杰有自己的抱负,她不能拖累他。
  “我现在身体好得很,不需要他在我身边照顾,等他去了南方,我就去我爸那住几天,我爸一直都想让我过去陪陪他。”
  陆瑶怀孕去实习,顾福兰本来就有些意见。
  主要是她觉得陆瑶的身体不壮实,总担心去了医院会累着。
  她好不容易盼来陆瑶怀孕,总想着让她在家补补身体,她好好照顾照顾她,偏偏医生都说陆瑶身体很好,不能补的太过。
  她看了俩人一眼,“你俩爱咋咋吧,我不管了。”
  陆瑶拉住了她,“娘,你别生气啊,我知道你是担心我的身体,但我心里有数,不会拿自己和孩子的健康开玩笑的。”
  婆婆担心她,陆瑶也不想一个真心为她的人心里难受。
  顾福兰叹了口气,“瑶瑶,我跟你一起去实习咋样?”
  陆瑶哭笑不得,“娘,我都是要当娘的人了,你跟着我去实习会被人笑话的。”
  “就因为你快要当娘了,你要是没怀孕,你想干啥干啥,你看我管不管你。”
  陆瑶无奈了,耐着性子说道,“娘,我也很在意这个孩子,我有分寸的,你要是不放心我回我爸那里,那我让我爸每天接送我回来,你看行不行?”
  顾福兰:“亲家那里我当然放心了。”
  郑卫国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给陆瑶。
  段明杰在一边说道,“娘,我最多去十天就回来了。”
  顾福兰无所谓地摆摆手,“算了,我也不管你们了。”
  嘴上说着不管,陆瑶去实习这天,顾福兰还是给她收拾了东西。
  “瑶瑶,如果医院的伙食不好,你就跟我说,我去给你送饭,千万不要不好意思。”
  陆瑶乖乖点头,“好。”
  郑卫国开车过来送她。
  车上,陆瑶还有些激动,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上班。
  看她心情不错,郑卫国和段明杰都放心了不少。
  两人把她送到医院门口,夏菲菲他们已经在等她了。
  陆瑶拿着东西迫不及待地下车。
  段明杰也跟着她下来。
  段明杰一脸哀怨地看着她,“媳妇儿,你这样我很伤心。”
  她竟然一点离别情绪都没有。
  陆瑶抱住他的腰哄他,“哎呀,小别胜新婚,以后咱们会经常分开,你这样可不行啊。”
  见她一副小鸟出笼的欢快表情,段明杰咬牙,“是谁说,怀孕的女孩子格外黏老公的。”
  他媳妇儿怀孕不仅不粘人,知道他要走还满心欢送。
  陆瑶晃了晃他高大的身躯,“等你回来,咱们每天都黏在一起,好不好?”
  坐在车里的郑卫国简直没眼看,第一次看见女人怀孕了,还要哄男人的。
  不远处的夏菲菲他们也看呆了,实在不知道段明杰有什么人格魅力,让陆瑶这么迁就他。
  段明杰捏了捏她嫩呼呼的脸,“一会儿爸就带我去火车站了,等到了我给你打电话,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以后实习的机会多的是,千万别勉强自己。”
  陆瑶鸡啄米似的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段明杰:“进去吧。”
  陆瑶松开他的腰,“那我走了。”
  段明杰嗯了声,手却拽着她的手不松开。
  陆瑶执起他的手,学着他平时亲她手的样子,低头亲了下。
  段明杰只觉得手背被一抹温热烫了下,女孩冲他莞尔一笑,转身小跑着上台阶了。
  段明杰皱眉:“你慢一点!”
  陆瑶几步跑到夏菲菲跟前,俩女孩手牵着手,陆瑶转过身冲段明杰挥了挥手。
  段明杰冲夏菲菲微微颔首,夏菲菲也冲他点了点头。
  看着陆瑶进了医院,段明杰才坐回车里。
  郑卫国瞅了他一眼,“十天之内回得来吗?”
  段明杰点头,“用不了十天,我这次就是去南方看看形势,我总觉得,今年政府可能会有大动作。”
  郑卫国敲了敲方向盘,“你的感觉没有错。”
  闻言,段明杰望了过去。
  “爸,你有准备的消息了?”
  “廖军长最近跟我们说,让我们留意一下退伍军人,有没有愿意开店的。”
  段明杰神色认真了很多,“个人也能开店吗?”
  “应该是可以的,不然廖军长也不会这么说,不过一开始名额不多,估计是在尝试吧。”
  郑卫国原本想要推荐段明杰的,但是段明杰的工地够多了,怕他忙不过来,而且,他也想先看看别人做的如何。
  “爸,我在百货大楼旁边开一个服装店怎么样?”
  郑卫国:“你确定要现在就开?不等等看别人干的好不好再做决定?万一赔钱了怎么办?”
  “做生意不能怕赔钱,”段明杰现在最不怕的就是赔钱,“我也不开多,开一家就行,就算是赔了,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儿。”
  此时,段明杰也明白了陆瑶让他挣多点钱的目的。
  手里有了钱,就有了和别人搏的资本,也拥有失败的资格。
  没有后顾之忧,做事儿才能全力以赴。
  郑卫国:“那我问问廖军长,看看能不能给你弄到一个指标。”
  段明杰:“谢谢爸。”
  “一会儿把你送走,我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店面,百货大楼那边的房租可不便宜。”
  以前允许做生意时,百货大楼旁边可是有不少做生意的,好多店铺还保留着原样。
  “爸,你帮我看看那周围有没有想卖房子的。”
  郑卫国皱起了眉头,不赞同地看着他,“你要这么多房子干嘛?”
  从去年来京城,段明杰都买了多少房子了,还不包括村里的两块地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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