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瑶当然知道段明杰不是这种人,可是他们在京城风头太盛,总有些人看不过眼想要使绊子。 男人醉后能不能行先不说,醒来后有个女人在旁边你就说不清楚。 陆瑶眼里可容不得半点沙子。 “就是不可以,你喝醉没关系,你告诉我地址,大概什么时候结束,我和大哥去接你,反正你不能在外面过夜。” 段明杰笑着安抚她,“好好好,我不在外面过夜,晚上十一点,让大哥过去接我,你在家里睡觉,好不好。” 陆瑶:“我醒来要是看不见你,我以后再也不理你!” 段明杰抓住她的手,“十二点之前,我肯定回来。” 陆瑶勉为其难地答应。 他有应酬她能理解,也不会去管,但是晚上不回家就是不行。 “好了好了,咱们回家。” 吃过七点半,段明杰拿了一身干净衣裳打算出门。 陆瑶疑惑地看着他,“你出去干嘛拿衣裳啊?” 段明杰把衣裳挂在臂弯上,唇角微勾,“回来之前换上,不然酒气重。” 陆瑶抿了抿唇,“十一点让大哥去哪里接你?” “我和大哥说好了,百货大楼旁边那家国营大饭店,你在家好好睡觉,十二点之前我肯定回来。” 陆瑶抓住他的手,不舍又担忧。 这样的自己她都开始讨厌了。 什么时候这么患得患失了?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眼神,段明杰叹了口气,将她扯到怀里抱着,“小丫头,你男人不是谁都看得上的,我家里的媳妇儿这么好看,又厉害,外面那些女人都懒得看。” 陆瑶咬着唇,“段明杰,我好讨厌我自己啊。” 自从怀孕后,两人亲密的少了,她总是忍不住担心段明杰会忍不住在外面找女人。 怀疑后她就告诉自己段明杰不是这样的人,可下次还是忍不住想,如此循环往复,她真的很鄙视这样的自己。 段明杰大手扣住她的后脑勺,轻轻抚摸着,“傻瓜,你怀孕了,心思敏感很正常,不能否定自己。” 段明杰有些后悔让她怀孕了,伤身体不说,还总是否定自己。 “媳妇儿,咱们就要这一个孩子,以后不再要了。” 陆瑶扬起小脸,想问你是不是烦我了,话到嘴边觉得自己疯了。 “你赶紧去吧,别耽搁了。” 段明杰低头亲了她一下,“就这一次,你生产之前我都不去应酬了,你在家乖乖的。” 陆瑶推了他一把,“你赶紧走吧。” 段明华开车送段明杰。 一上车,段明杰搓了搓脸。 段明华笑道,“孕妇多愁善感是正常的。” 当然了,主要还是人不同,要是农村的妇女,每天有干不完的活儿,估计也没时间胡思乱想了。 人一旦在物质上得到满足,就会想在思想上拔高高度。 段明杰抬手胡乱揉了揉头发,“以前瑶瑶不这样的,可能是最近陪她的时间太少了,她没有安全感。” 段明华不禁失笑,果然,宠媳妇儿这一点他和老三遗传父亲。 前面拐弯处,段明杰在旁边说道,“大哥,去圣安饭店。” 闻言,段明华转过脸,“不是国营大饭店吗?” “先去圣安饭店,别和瑶瑶说。” 段明华踩了刹车,“老三,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瞒着我们?” 段明杰浅笑,“大哥,我办事你还不放心吗?” 段明华抬手指了指他,“你不要胡来!” 段明杰失笑,“放心吧。” 段明华把段明杰送到圣安饭店八点二十了。 段明杰下车上楼。 老李他们等了四十多分钟了,有些人都等不及了,问了老李几次,老李都让他们静静等待。 “老李,段老板也太不守时了吧,还是说故意摆架子让我们等?” “段老板不会是耍我们的吧,他到底还来不来,不来我们就走了。” 老李斜了他一眼,“急什么,再等等,段老板一会儿就来,不想等现在就走!” 吱呀一声,包厢的门开了,段明杰出现在他们面前,淡淡说道。 “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嘴上说着抱歉,语气和眼神哪有半分抱歉的样子。 众人闻声望去,包间里晕黄的灯光打在段明杰的身上,目视有一米八往上,冷着一张脸,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好惹。 段明杰拉开椅子在老李旁边坐下,长指敲打着桌面,一一扫向他们。 “你们之前都跟着唐奕做事?” 众人点头,“是。” “唐奕是我兄弟,虽然他进去了,但是等他出来我们还是要一起共事儿的,如果大家信得过,以后可以跟着我,我绝不会亏待你们。” 一个粗壮的男人讨好的笑笑,“能为段老板做事,是我们的荣幸,只是不知道我们的工资怎么说?” 段明杰嗓音淡淡,“每个月二十块,遇到事情需要你们解决,每次加五块钱。” 有人不满意了,“段老板,我们跟着唐老大时可不是这个价。” 段明杰身子往后靠了靠,“同志,我不知道唐奕给你们开了多少,但在我这里,就这么多,愿意跟着我,咱们就是兄弟,觉得少,出了这个门,大家就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众人面面相觑,有几个人站起来,“抱歉段老板,我们先走了。” 段明杰微微点头。 几人走后,段明杰看着剩下来的十二个人,“大家是愿意跟着我了?” “唐老大没进去之前对我们不错,你把我们老大当兄弟,愿意等他出来,那我们和你一起,等他出来。” 段明杰坐直了身子,“这位同志怎么称呼?” “任哲。” 段明杰弯了弯唇,“好,我喜欢重情义的男人。” 段明杰环视着众人,“接下来有个问题,请你们务必说实话。” 众人坐直了身子,大气不敢喘。 “你们手里,有没有人命?”段明杰目光在他们中间流转,“我要听实话,如果谁隐瞒,被我查了出来,后果自负。” 其他人纷纷摇头,“我没有。” 段明杰看向皱着眉头的任哲,任哲指尖捏地泛白,“我杀过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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