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陆瑶和段明杰如约来到码头。 杰瑞领着他们来到一个秘密的地方,拿出两袋子衣裳。 衣裳不是胡乱套进去的,而是竖着,大概是防止有褶皱吧。 杰瑞拿开袋子,两套大气的西装呈现在陆瑶和段明杰眼前。 西装是深灰色的,翻领式样,翻领下面还有一个小装饰品。 明晃晃的,陆瑶新奇的摸了摸,“这是什么?” “胸针,”杰瑞解释道,“西装起源于我们国家,他讲究的不仅仅是布料,样式,还有搭配,比如,胸针,袖扣。” 段明杰抬起眼皮,“所以说西装更在意搭配?” “是的,有时候西装还比不上袖扣的钱,那些上流人士,一枚袖扣都要一万美金以上。” 陆瑶和段明杰震惊不已,杰瑞说的有些超乎他们的认知范围了。 “就说这枚胸针吧,”杰瑞说道,“它有自己的名字,叫王子,在我们国家,售价五万美金。” 陆瑶:“......” 段明杰皱了皱眉,这东西在国内卖不出去,至少现在是卖不出去。 但是他相信以后大家会有钱的。 “你先给我找布料比较的西装吧,穿着要舒服,上身有版型的那种。” 杰瑞明白段明杰的意思,他把胸针拿下来,“这么一摘,这套西装卖五十美元。” 那也就是说三百五十左右。 还是有点贵了。 “杰瑞,多少钱可以给我?” “看你要多少,”杰瑞看着段明杰,“咱们干服装的都知道利润有多大,主要是卖一个高端,如果你要一千套,我可以十美元拿给你。” 那就是七十块钱,拿回去卖二百一套,他还能挣一百三。 就是担心没人买。 杰瑞拿出其他几套西装,有黑色的,有白色的,更甚者还有粉色的。 陆瑶瞪大了眼珠子,“男人穿粉色的西装?” 杰瑞点头,“模特都是穿花花绿绿的,改天我给你们拿本杂志让你们看看就知道了。” 陆瑶想象不出来男人穿粉红色西装会是什么样子。 那得多骚气啊。 段明杰视线被一花布料吸引住了,“那是什么?” “哦,这是花衬衫,”杰瑞拿出来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下,“我们国家的男人好多都喜欢穿花衬衫,穿上很酷的!” 陆瑶眨了眨眼,“酷?” “就是帅气!就是好看!” 陆瑶了然的哦了声。 忽然,陆瑶来了兴致,她从杰瑞手里拿过来,在段明杰身上比了比,“老公,要不一会儿你拿回去穿上试试,我觉得咱爸和四叔也能穿。” 段明杰笑了,“咱爸可不能穿这个,四叔倒是可以。” 岳父肯定很抵触这个。 陆瑶拿过来看看,“爸可以的,这次回去我就让他穿上,再给他搭配一身西装,肯定迷倒好多人。” 段明杰:“行。” 段明杰看了看这几套西装,杰瑞可能也是考虑到他这边的情况,颜色上都不是很扎眼。 段明杰思考了会儿,一千件,就是七万块钱。 这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是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mr.段,你可以先拿一千件回去试试看。”biqubao.com 段明杰一咬牙,“来两千件能不能便宜一点。” 杰瑞面露为难,“mr.段,咱们认识这么久了,我给你的是最低价,这个价格,我跟我二哥商量了很久他才答应的,真的不能再低了,你先拿回去试试,如果卖得出去,能要一万件,我可以回去和我二哥再谈谈。” 段明杰:“行,先来两千件吧。” 定下西装款式和颜色,段明杰又定了一千件白衬衫,五百件花衬衫,后天到货。 陆瑶想起杰瑞的话,“你刚才说杂志?模特?” 杰瑞点了点头,“对,我们国家有好几种杂志,上面的演员和模特会穿着设计师设计的衣裳,很时尚。” 陆瑶看向段明杰,段明杰明白过来了,“杰瑞,下次方便把你们的杂志带过来让我看看吗?” 杰瑞:“可以啊,我家里有好多,我二哥请了好多模特穿我们家衣裳,我们家好多服装是上了杂志的。” 说话时,杰瑞的表情可骄傲了。 段明杰伸出手和杰瑞握了下,“谢了。” 事情顺利,陆瑶和段明杰回去得也快一点。 时间还早,段明杰骑着自行车带着陆瑶去外滩转转,路上段明杰谈起了老洋房。 陆瑶:“我就是随便说说,不一定非要现在买,等货都确定下来上了火车,咱们再去深市看看,做两手准备。” “深市那边不用去,”段明杰说道,“等咱们回去,让成才和任哲过去。” 说起任哲,陆瑶抱住段明杰的腰,头在他腋下探过去,“老公,你就这么信任任哲吗?” 段明杰单手撑着车把,腾出一只手把她按了回去,“坐好,别摔下来。” 陆瑶乖乖坐好,“那你回答我的问题。” 陆瑶总感觉段明杰对任哲很不一样,超乎了他对一个外人的信任。 他和任哲认识的时间并不长。 “从我给人盖房子,到开服装店,招来的人不少,但是任哲是最成熟稳重的一个,心思也没那么多,不少人做出一点业绩来就明着暗着让我涨工钱,可是任哲从来没有提过,甚至做了很多不在他工作范围的事情,他也没有怨言,也没有说过要什么好处。” 陆瑶掐了他一把,“所以你就压榨人家啊!” 段明杰握住她的手,“我可没压榨他,我那是对他委以重任。” 任哲来了没多久,段明杰给他涨了三次工钱了,现在任哲一个月工钱有一百块了。 和成才的一样。 陆瑶:“任哲生活中没什么怪癖吧?” 段明杰知道陆瑶这是为郑佳佳问的,“怪癖没有,性格有些孤傲,郑佳佳性格活泼开朗,只要二伯他们不反对,这门婚事还是挺合适的。” 郑佳佳属于那种享受生活的,也不喜欢被人管制,和任哲在一起,或许会自在很多。 陆瑶抿了抿唇,“我看佳佳这次不像是玩玩,是动了真心了。” 离家这么多天,也不知道两人有没有进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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