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咱们去楼上吧。” 房大富见乔宇跟金不欢都坚持要见一见云娘,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 然后,房大富就告诉乔宇、金不欢、杨景三人。 要想见云娘,就需要去怡红院三楼,云娘每天都会出一道题,只有答出了题,才有资格进入三楼获得席位。 晚些时候,云娘会出现在三楼弹上一曲,并再次出题,通过云娘考验的,才有资格获得跟云娘独处的机会,至于一亲芳泽这种事,就不要想了。 云娘不是卖身的妓女,仅仅只是卖艺。 而自从云娘来到怡红院之后,还没有一个人获得跟云娘独处的机会。 就连进入三楼听曲的人,都屈指可数,只有县城几位名气不小的才子得到资格进去过。 “规矩还真够多的。”金不欢撇了撇嘴说道。 “三楼的题你们答不出来的话,那我也就没办法了,咱们只能回去继续喝酒。”房大富说道。 “嗯!” 乔宇点了点头。 很快,三人就来到了怡红院三楼。 在怡红院三楼的楼梯口旁边,已经来了好多人,全都排着队答题呢。 “恭喜王公子答对了,获得进入三楼席位的资格。”随着一声吆喝,一名穿着锦衣的翩翩少年,一脸得意的走上了三楼的房间。 “这王公子还真是有两把刷子,这已经是他连续三天通过答题,获得了在三楼听云娘弹琴的资格了。” “这不很正常?王家本就是书香门第,王公子前两年又拜入了陶悠然的门下,这点才情必然是有的。” “前几天县令府不是举办了一个宴会吗?听说当时举办了一个诗词大比,王公子可是得了三甲。” “这事我也听说了,而且,那晚得了一甲的诗我还会背呢,一片一片又一片……” …… 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那位王公子,正是王家的王凤文。 这时,又有几人上去答题,但都没通过。 云娘出的题有很多道,答出来后,就会撤下去,换新的题。 接下来就又有三人答出了题,全都是小有名气的读书人,出生于书香门第。 然后就轮到杨景、乔宇等人了,那负责考题的,是云娘身边的贴身丫鬟,看到房大富,她依旧一脸冷漠,没有半分上前讨好的举动。 对此,房大富也没在意,习以为常了。 云娘今天出的题就是猜灯谜,只要猜出一个灯谜,就能得到一个三楼听曲的席位。 “未游沧海早知名,有骨还从肉上生。莫道无心畏雷电,海龙王处也横行。” 杨景上前读了一遍灯谜。 只思索了不到一秒,就立刻在纸上写下了答案:螃蟹。 丫鬟看了答案,询问了一下杨景的姓名,立刻大声宣布道:“恭喜杨公子答对了,获得进入三楼席位的资格。” 然后,丫鬟就又拿出来了一个新的灯谜。 “身自端方,体自坚硬。虽不能言,有言必应。” 杨景看了一遍,就准备再次提笔写下答案,丫鬟却连忙阻止,并疑惑的问道:“杨公子,你已经获得了三楼席位,可以进去了,不用继续答题了。” “我这是给我的三位朋友答的。”杨景淡淡的说道。 “啊,这……”丫鬟愣了一下,说道:“这怎么能行呢?” “为什么不行呢?云娘有说过,不能帮人答题吗?”杨景反问道。 “这……” “绿萝,这位公子说的对,我没有立下这个规则,确实可以帮人答题,嗯,明天记得加上不准帮人答题的规则。”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名带着面纱的女子走了过来,正好听到了杨景跟丫鬟的对话,连忙开口说道。 “是,小姐!” 丫鬟点了点头。 女子则看了一眼杨景,然后走进了三楼的房间。 “砚台!”杨景写下了第二个灯谜的答案。 接着,他又连续答出了两个灯谜。 一口气连续答出四个灯谜,而且几乎全都是十几秒内就给出答案,这把在场许多人都给震惊到了。 就连绿萝都懵了。 但杨景却是一脸平静,跟乔宇、金不欢、房大富三人一起走进了三楼房间。 “杨老弟,你真乃神人也!” 房大富一脸激动的说道。 自从云娘来了以后,他都好几天没来过三楼了。 虽然他要见云娘一面并不难,可要想听云娘弹一曲,那根本就没机会。 所以他反而是四个人中最激动的一个。 上次在县令府,他觉的杨景能够在诗词大比中拿下一甲,完全是靠那位贵人,并不觉的杨景多有才。 但今天,他对杨景有了新的看法。 乔宇倒是一脸平静,上次在县令府的时候,他就看出了当时的杨景是在藏拙。 至于金不欢,同样没有觉的太稀奇,杨景能够开口就说出一段红楼梦那样的经典,已经让他对杨景的才华钦佩至极。 灯谜说到底,也只是小道而已。 倒是三楼正在交谈的几位青年才俊,看到一下子走进来四个人,全都懵了。 特别是其中三个人,这些青年才俊都认识,是县里富商豪绅中的乔宇、房大富、金不欢。 金不欢开的是听竹书楼,也勉强算个文化人。 但乔宇跟房大富这两货算什么?怎么可能有资格来到三楼听曲? “这什么情况?”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这怡红院就是房大富的,他带几个人上来听曲,云娘敢不同意吗?” “不可能,我上次就找房大富走过后门,可房大富说了,云娘的规矩,他也不能不遵守。” “我刚刚去门外打听了,好像是那个叫杨景的,帮乔宇、房大富、金不欢三人答出了题,所以他们才有资格进来。” “杨景?就是几天前在县令府的诗词大比上,夺得了一甲的那个?” 几名青年才俊搞清楚状况后,一个个都露出了不屑跟恼怒的表情。 在他们看来,只有他们这种文化人,才有资格来这里听云娘弹琴,像乔宇、房大富两人,根本不配。 “真够不要脸的,居然钻这种空子!” 有青年才俊不屑的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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