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宇在红楼梦发行的第一天就买了几十册,除了他自己看,也是为了给金不欢捧个场。 至于多出来的那些,乔宇是打算搞个活动送人的。 加上这几天又有点忙,乔宇还没来得及打开红楼梦看。 乔宇也是真没有料到红楼梦居然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一刻,他都有些后悔把杨景介绍给金不欢了。 “小金,我不管,反正从红楼梦第二册开始,我要入伙。”乔宇一本正经的说道。 “滚犊子!”金不欢说道:“老子又不缺钱,要你入什么伙?” “小金,有钱大家一起赚才对。” “门儿都没有。” “大家多少年交情了?” “在商言商,否则,朋友都没得做!” “好,我退一步,我可以不入伙,但你必须给我个销售代理权。”乔宇想了一下说道。 虽然乔宇在县城算是很有钱的了,几大酒楼每天的纯利润就高达数百两银子,但还是眼红红楼梦了。 才三天的时间,就在县里卖出了一千册。 那怕一册只要一百个铜钱,一千册就是十万铜钱了,这利润有多大可想而知。 更重要的是,这还只是在一个县而已,如果推广出去的话,大周国大大小小几百个县,那利润简直不可想象。 乔宇向来就是一个对商机十分敏锐的人,自然能看到红楼梦能带来的利润有多大,他可是清楚记得,上次杨景说过,红楼梦会老少皆宜、男女同喜。 “销售代理权?什么东西?”金不欢愣了一下,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个词。 “这是我老弟这几天跟我聊合作,提到的一个新词,大概意思就是,你把红楼梦给我,我帮你卖,所得利润我按照一定比例抽成。” 乔宇随口解释道。 “你跟杨兄弟又准备弄什么合作?”金不欢一脸好奇的问道,并补充道:“我也要入伙!” “门儿都没有,我要入伙红楼梦你都不答应!”乔宇一口就回绝了。 金不欢却没有搭理他,而是看向了一旁的杨景。 杨景自始至终都十分的淡定,红楼梦会大火是他早就预料到的事情。 要知道,红楼梦可是从华夏上下五千年的渊原文化中脱颖而出的四大名著之一,不管是文学价值、还是文学魅力,都是首屈一指的。 这样的书能不火? “杨兄弟,你跟老乔要合作的是什么?老乔能给你开的条件,我也能!”金不欢说道。 “不,金老板,你不行!”杨景摇了摇头。 “为什么?”金不欢皱起眉头问道。 “因为我跟乔大哥新的合作,针对的是京城那些达官显贵,就算乔大哥经商多年,有潘县令的帮助,都未必能打通渠道。”杨景说道。 杨景跟乔宇的新合作,就是他的玻璃工厂。 杨景已经跟乔宇说过这事了,而玻璃厂生产的东西,是这个世界没有的,属于跨时代的产物。 这样的东西要想获得最大的利润,自然是将其打造成为高奢产品。 只有高奢产品,才有暴利! 但杨景虽然能够生产出来玻璃制品,可要把这些东西卖到京城达官显贵手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考验一个人的人脉。 而杨景目前能想到的人选就只有乔宇,加上乔宇对他知遇之恩。 所以,杨景才决定选乔宇当合伙人。 “杨兄弟,你要是想把东西卖给京城那些达官显贵,你找老乔没用,找我才行!”这时,金不欢却一脸神秘的说道。 “小金,我不行,你行?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乔宇对金不欢翻了个白眼。 “嘿嘿!”金不欢却是咧嘴一笑,然后对乔宇说道:“老乔,你也算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你好好想一想我姓什么!” “姓金呀,有什么问题吗?”乔宇一脸不解。 “对,我姓金!”金不欢再次强调道。 乔宇刚开始并没有在意,可突然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了金不欢,声音颤抖着说道:“小金,这个玩笑可是一点都不好笑,你,你别告诉我,你真是渤海金家的人!” “行了,老乔,咱们认识也好几年了,我今天高兴,就不瞒你了,我父亲就是渤海金家现今家主!” 金不欢说道。 “我草……”听到这话,乔宇直接没忍住爆粗口了。 “乔大哥,渤海金家很厉害吗?”杨景皱起眉头,一脸好奇的对乔宇问道。 “老弟,渤海金家号称九国第一商家,四大财神之一的东财神正是渤海金家的老太爷金无尽。”乔宇呼吸急促的说道。 就算乔宇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可得知了金不欢的真实身份,他还是被震撼到了。 渤海金家那是连大周国皇族都不会轻易得罪的人。 只要渤海金家愿意,随时可以让当世九国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瘫痪。 听到乔宇的话,杨景也是一脸震惊,没有料到金不欢居然有这样的身世。 “老乔,杨兄弟,我的身份你们知道就行了,千万不要告诉别人。”金不欢想了想,说道:“因为,我是渤海金家的弃子……” “原来你就是十年前一赌百城的金家十三公子。”乔宇一下子就知道了金不欢真实身份。 十年前,渤海金家十三公子跟唐国太子在登天楼赌了一局,那一局,渤海金家十三公子输了唐国太子百城,让渤海金家损失惨重,被渤海金家逐出家族。 “嗯!”金不欢点了点头,说道:“过去的事就不提了,我虽然已经被渤海金家赶出家族了,但我手上还是有些人脉,可以轻松的跟周国的达官显贵搭上关系,怎么样,老乔,现在愿意让我入伙没?” “可以,但你得把红楼梦销售代理权给我。”乔宇说道。 “行!”金不欢思考了一会儿,最终点了点头,然后对杨景问道:“杨兄弟,现在可以跟我说说,你跟老乔合作的到底是什么了吧?” “我能制作出来跟琉璃、水晶类似的东西,而且要比琉璃、水晶更加精致。”杨景也不藏着掖着,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408/73742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