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没有理会跟在一旁的芈流霞。 芈流霞时不时的瞟几眼杨景,一双美目流转,像是要将杨景的心思全部看穿。 只可惜,杨景的心思深不可测。 没一会儿,杨景就来到了怡红院门口。 虽然此时还只是临近傍晚,但怡红院已经开始营业,在怡红院门口,老鸨带着一群打扮花枝招展的妙龄女子,呼喊着街上来来往往的男人…… 老鸨看到站在怡红院门口的杨景时,微微一怔,然后赶紧满脸堆笑的走了过来,十分热情的招呼着杨景:“哎哟,杨公子,你来了啊,快请快请……” 杨景跟房大富的关系,老鸨是知情的。 而且,房大富以前也叮嘱过老鸨,告诉老鸨遇见杨景,一定要好好招待。 加上杨景当初在怡红院写的那一阙词之后,名声大噪,连头牌花魁云娘都对杨景青睐有加,不止一次说过愿意陪杨景春宵一刻。 所以看到杨景后,老鸨才会像是看到了自己的“亲爹亲妈”一样热情。 杨景没有搭理老鸨,而是回头对看向身边的芈流霞,说道:“公主殿下,你现在还要跟我一起吗?” 芈流霞看到杨景来到怡红院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原本她还以为杨景只是故意刁难她,可老鸨表现的实在是太热情了。 这让芈流霞觉的,杨景肯定是怡红院的老客户了。 不然的话,老鸨不可能对杨景这么热情。 加上芈流霞知道不少跟杨景有关系的事情,比如当初在怡红院给云娘做了一阙词的事。 所以芈流霞真以为杨景来怡红院是为了男人都想的那点破事,脸色顿时变的十分难看,她怒视着杨景,娇躯都被气的轻颤。 “杨景,你,你,你……” 芈流霞气的直咬牙。 可偏偏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怼杨景。 “公主殿下,我之前就说过了,你跟着我肯定会尴尬的,你还不信!”杨景一本正经的说道。 “姓杨的,你真粗鄙!” 芈流霞气的甩下这么一句话之后,就转身离开了。 看着芈流霞离开的背影,杨景一脸冷漠,小声嘀咕了几句,就在热情的老鸨带路下,走进了怡红院,直接去了跟乔宇、金不欢、房大富约好的包间等待。 没过多久,房大富就来了。 之后,是乔宇。 最后金不欢才姗姗来迟。 “小金,你现在谱是越来越大了?居然最后一个到。”房大富开口就故意挤兑金不欢。 “不是的,我真的是事情太多了,有些忙不过来了。”金不欢说道。 “忙不过来不要紧,把你的听竹书楼转让给我,让我来负责印刷红楼梦,这样你就轻松了。”房大富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 “你给我滚,房胖子……”金不欢没好气的说道。 两人都只是开玩笑而已。 并不会真的生气。 这个时候,杨景开口说道:“不欢,我正好有件事情要你做,你现在这状态,还能抽出空来吗?” “杨兄弟,有什么事你尽管开口,我肯定是以你的事情为先。”金不欢连忙说道。 “我想让你举办一个玻璃制品时装秀……”杨景赶紧将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的跟金不欢、房大富、乔宇三人说了一遍。 “妙啊!”金不欢先是一愣,随后高兴的说道:“这事包在我身上,我一定办的漂漂亮亮。” 金不欢可是出生于九国第一商家,无论是眼界见识、还是心中做生意的韬略,都不是一般的人能够相提并论的。 所以杨景说了举办玻璃制品时装秀的事之后,金不欢是第一时间就明白了杨景的企图。 “另外就是水泥厂的事了,房老哥,人手跟我要用到的原材料都准备好了吗?”杨景对房大富问道。 水泥厂的事情是交给房大富来负责的,金不欢跟乔宇都有入股。 而杨景就是纯粹性技术入股,拥有水泥厂一半的利润分红。 可就算杨景占尽了好处,但房大富根本不在意,反而觉的是自己占了便宜。 这样的心理,也适用于金不欢跟乔宇。 之所以精明如乔宇、房大富、金不欢三人,却愿意给杨景让出大部分利益,最主要原因就是,杨景的很多想法都太超前了。 跟杨景合作,就算是付出多一点,可能分到的利润,也是他们投资别的产业回报的几十倍。 “人手跟原材料我都准备好了,就连场地我也盘下来了,还弄好了你跟我说的那些工具,现在只要你一声令下,咱们立刻就能对水泥投入生产。” 房大富连忙说道。 这段日子,房大富一直都在忙的事情,就是水泥厂的事。 按照杨景当初说的,水泥厂一旦建好了,那以后不管是修路、还是修城墙,都需要用到水泥,这其中的利润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就算最近这段时间忙得不可开交,但房大富一直都在尽量抽出时间,去处理水泥厂的事情。 “那就好,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水泥厂看看!” 杨景对房大富的办事效率十分高兴。 之后,杨景跟乔宇、房大富、金不欢三人又聊了一些其他事,这才一起安安静静提着云娘弹曲。 云娘一曲弹完,就拿着酒杯走了过来。 “云娘来陪三位一起喝一杯怎么样?”云娘微笑着说道。 “好啊好啊……”房大富跟金不欢两人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几乎是秒变舔狗,这就是头牌花魁的魅力。 乔宇只是礼貌性的笑着点了点头。 杨景也一样,笑着说道:“云娘肯赏脸为我们弹一曲,我们深感荣幸,还有上次在公路招标会上,也是多谢了云娘你帮忙。” “杨公子客气了!” 云娘笑着说道。 杨景对云娘十分客气、尊敬,因为上次他可是看到,云娘跟潘仁走的很近,两人之间有非同寻常的关系。 喝了几杯酒之后,云娘突然对杨景说道:“杨公子,不知道今晚此情此景,你能不能再为奴家写一首诗?” “好!” 杨景十分痛快的答应了,没丝毫架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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