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没道理了?”周若谨冷淡的说道。 “额,那个,若谨,我,我真没做任何对不起你跟若言的事情,我可以对天发誓……”杨景十分窘迫,在心里将蔡倾雪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 他觉的,他被蔡倾雪给耍了。 “发誓就不用了!”周若谨打断了杨景的话,说道:“如果你能够做到以下几件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什么事,你说!”杨景愣了一下,问道。 “第一,从今以后,不许再踏入青楼一步,不管是什么理由,否则,我阉了你!” “这,这,这……” “做不到是吗?” “也不是,只是以后怕是有很多应酬,需要在青楼处理。”杨景悻悻的说道。 他对逛青楼是没有一点兴趣的。 有周家姐妹这一对姐妹花,他已经是每天都在享受齐人之福。 哪里还会去对青楼那些人尽可夫的女人感兴趣? 更何况! 这年代可没什么太好的防护措施。 万一得病了咋办? 只是,青楼就跟现在很多的会所差不多,是谈生意最好的地方。 而杨景心中早就规划好了未来的商业帝国,只有真正的富可敌国,他才能够不惧怕任何人的威胁,连皇帝都不信! 只要他掌握了九国经济,那他就是比皇帝更有权势的人。 任何一个国家的皇帝想要杀他,皇帝底下的人也都不会干,而且,真要是那样做,就要面临国家经济瘫痪,最终亡国。 这可比自己当皇帝,还要安全的多。 “什么应酬一定要在青楼处理?别的地方不行?为什么你们男人都这么肮脏呢?” 周若谨本来已经没有生气了,可看到杨景现在支支吾吾的样子,怒火一下子就窜了起来。 “我,我知道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踏入青楼一步!”杨景叹了口气,答应了周若谨的要求。 “第二,以后离蔡倾雪远点!”周若谨想了一下,说道。 “这一点不用若谨你说,我肯定以后离她远远地,如果她以后再找我麻烦,我直接找人弄死她。” 杨景十分气恼的说道。 “不行!”听到杨景说要弄死蔡倾雪,周若谨脸色一变,连忙说道。 “额,若谨,这,这是为什么?”杨景问道:“你不是恨蔡倾雪入骨吗?而且,上次你也还了她当初救你们姐妹的人情,你们之间,已经两不相欠了。” “我说不行就不行,你以后离她远点就行了,别针对她。” “哦。” “至于其他的,我暂时没想到,以后想到了再说。” “行!” 杨景虽然这么答应着,可看着周若谨的样子,他心里直接给蔡倾雪打上了必杀的标签。 杨景看的出来,蔡倾雪对周若谨的感情,早就超越了所谓的闺蜜,很可能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了。 要不是因为周若谨父亲的事情,两人只怕已经…… 想到这里,杨景就对蔡倾雪恨的牙痒痒。 杨景是绝对不会允许,蔡倾雪扳弯周若谨的。 更重要的是,杨景跟蔡嵩注定是敌对关系,而政治上的斗争,从来都是残酷的,是你死我活的战争。 杨景不会对蔡嵩手下留情。 更不会留下蔡倾雪这样一根芒刺在背。 接下来几天,杨景都在陪蔡倾雪在泸州城到处玩,甚至还去附近的一些地方,游览过名山古迹。 终于,州试结束了! 三天后,就会公布州试的结果。 张传芳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他无比重视这次的州试,所以,张传芳这次考试可以说是拿出了十分力气。 几乎是逐字逐句的提炼。 他知道,他的文采不好,只能尽量将文章写到最好。 当张传芳知道杨景参加州试的当天就出来了,整个人都懵了。 就算知道杨景才高八斗、出口成章,可张传芳依旧不认为,杨景一天内就写完的试卷,能有多好。 为此,张传芳是捶胸顿足,像是他自己没有考好一样。 杨景不由莞尔。 就这样又过去了三天,终于到了州试结果揭榜的这天,大清早的,张传芳就迫不及待的跟杨景一起去了太守府外面的公告栏。 他们到的时候,太守府的公告栏前面,已经是人山人海。 一直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太守府才有人走出来贴榜,看着贴好的榜单,自然是几人欢喜几人愁。 “州试第一云县杨景?” 当看到榜单上的第一名时,许多人都震惊了。 特别是跟在杨景身边的张传芳,更是一脸不敢置信,“杨兄,你,你也太厉害了吧?不仅一天内就答好了题,还拿下了州试第一?” “正常发挥而已!”杨景耸了耸肩,一脸平静。 他写的那篇关于外交的政策,来头太大了,可以说是泱泱华夏五千年第一外交论。 拿下州试第一,绰绰有余。 “州试第三骆县张传芳!” 当看到自己的名字也上了榜,还在县试第三名的时候,张传芳也激动了。 这个结果,出乎了他的预料。 因为自身文采不行的原因,张传芳认为,他顶多能够拿下前十,甚至可能会更低。 但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挤进了前三,这意味着,他将获得殿试的机会。 而凭着这次州试前三的成绩,他可以直接晋升举人。 这是朝廷给的特殊福利,就是为了刺激这一次的州试,能够让众多才子好好表现。 “哈哈哈,杨兄,我,我,我居然进入了州试前三,哈哈……”张传芳激动不已,他总算是没有辜负家里的老娘跟糟糠之妻的殷殷期盼。 就凭他举人的身份,回到骆县之后,骆县县令都必须要巴结他,根本不敢给他使绊子。 哪怕他过完年开春的殿试上,没有得到好成绩,就凭举人这个身份,泸州太守都必须要给他安排好一个“公职”,而且最差也是个县令。 可以说,张传芳这次是真正完成鲤鱼跃龙门了。 “我早就说过,你一定行的。”杨景对此没有多大意外,因为,张传芳的才能他早就知道了,这也是他不遗余力的给张传芳“投资”的原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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