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状元:开局分配双胞胎娘子_第161章 办私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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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景把自行车的前景跟乔宇、金不欢、房大富三人详细的说了一遍,得到了三人的一致认同。
  因为云县修路项目、新城计划的成功,让附近的几个县城都在相继效仿,这样一来,随着时间推移,周围的县城迟早也能有完整的交通网络。
  到了那个时候,马车肯定要被自行车取代。
  而且杨景也是正在一步一步的推动工业革命,等时机成熟就可以搞蒸汽机、铺铁轨、甚至是汽车了。
  当然,这些跨时代的东西,并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搞出来的,哪怕杨景知道制作工艺,但也没有那样的技术,所以必须要慢慢来。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
  有了乔宇、金不欢、房大富三人的支持,加上杨景现在也是有了不少存款,自行车项目自然是很快就能开启。
  杨景除了玻璃厂有几十万白银的收入,还有长啸的红楼梦、水泥厂、以及乔宇这边说书的收入,七七八八加起来,杨景已经有了一百多万两银子在手上。
  就算杨景要单干,资金也是够的。
  只不过,杨景并没有选择单干,一来是他虽然资金够,可人脉却不够。
  经商可不是只要有钱就行了,就拿橡胶来说,在场的除了金不欢的金家可以跟一些去海外做生意的商人购买到橡胶,其他人连这玩意儿是什么都没听过。
  再比如模具厂,这可是需要消耗钢材的,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炼钢技术,只能用打铁的技术,制造出来精铁。
  但这不是一般人能够碰的,九国中任何一个国家,对铁矿的把控都是十分严格的。
  这可是冷兵器时代。
  但房大富却正好掌握着铁矿资源,虽然房大富在云县是个开青楼的,这也是他的主要产业,但他背后也有一些关系,是能够弄到大量铁矿的。
  加上乔宇在朝堂上也有一些关系,只要打点一番,就能量产自行车。
  其实三个人之中,金不欢的能力是最大的,但可惜的是,金不欢已经被赶出了金家,朝堂上面一些特殊关系,金不欢是不方便出面的。
  给一些达官显贵推广点奢侈品没问题,可要是打铁矿之类的,不怎么正当的生意,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这方面一直都是乔宇去打点。
  总而言之,四个人算是各司其职,而且杨景觉的,赚钱这种事,大家一起赚比一个人独吞更有保障一些,更让人安心一些。
  杨景跟乔宇、金不欢、房大富三人聊了自行车的事情,这才回村里。
  这些天城投办事处没什么事情,杨景不用上班,不管是公路项目、还是新城项目,都是大工程,这两个工程没有完成之前,杨景不准备让城投办事处开新的工程了。
  工程搞太多的话,容易崩盘。
  所以杨景准备在家好好陪一陪周家姐妹。
  另外,就是想给村子里做一些事情,杨景是谈不上什么大善人,但还是想要回馈自己的家乡。
  杨景的想法就是在村子里弄一个学堂,让所有村民家的孩子都可以读书识字。
  在这个年代,读书识字的人是很少的,特别是对于农民而言,孩子有了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放羊,十二三岁就可以干农活了。
  基本上是不会送去读书的。
  在这个年代供养一个读书人,要花的钱实在是太多了,普通家庭根本负担不起。
  就拿最普通的私塾来说,一个月就要五六两银子的学费,更别说还需要购买笔墨纸砚,以及书籍之类的东西了。
  以前村子里年轻的读书人就杨景跟李琪两个人。
  后来杨景就辍学了,便只剩下李琪一个读书人,所以村民都很稀罕李琪,特别是李琪拿到功名之后,全村的人每家每户都要勒紧裤腰带,省出一部分钱给李琪当生活费。
  哪怕知道李琪拿着钱花天酒地,也没有一个村民有意见,当然,心里不爽是肯定的,但没有一个人敢说出来。
  杨景觉的只有让村子里的人都读书识字了,才能明白一些道理,明白了道理也就等于开了明智。
  正所谓读书穷不久,不读久久穷。
  就是这个道理。
  杨景回到家就将想要在村子里开私塾的事情跟周家姐妹商量了一遍,周若谨十分淡定,没有任何意见,不支持也不反对。
  主要是,周若谨从小到大就不喜欢琴棋书画之类的,而是喜欢舞枪弄棒。
  周若言则是全力支持杨景。
  第二天,杨景就召集了所有玻璃厂工作的村民开会。
  如今村子里的村民,九成九都来玻璃厂工作了,只有极个别家庭,可能只来一个人。
  晚上一起在食堂吃过饭之后,杨景让所有人在食堂坐好,他走到食堂前面一个高台,说道:“各位叔叔伯伯、婶婶嫂嫂……
  今天开个这会,主要是想跟你们说一件事。
  就是我准备在村子里办一个私塾,我希望你们能将子女,都送到私塾去读书。
  你们放心,孩子读书不要钱。”
  一听杨景要办私塾,让他们送子女去私塾读书,许多村民都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不明白杨景什么意思。
  哪怕杨景说了读私塾不要钱,村民们也没有一点积极性。
  “景娃子,读书有什么用?我准备教我娃儿来厂里做事。”有村民说道。
  “景娃子你刚刚说子女都送到私塾读书,是连女娃儿也可以读书吗?”也有村民一脸好奇的问道。
  “景娃子你的一番好心我们都心领了,但读书没什么用,我祖上十八代都没有过一个读书人,这榆木脑袋不适合读书,考不上功名。”
  “就是就是,与其读一辈子书当个没用的老秀才,还不如早点学会耕田种地,至少饿不死!”
  ……
  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说道,就没有一个村民想要将自己子女送去读书的。
  在村民们看来,让子女早点学会耕田种地,比读书有用多了,虽然他们崇拜读书人,但潜意识里,他们觉的,他们世世代代都是农民,子女根本不适合读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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