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晟则抱拳拱手长揖一礼,说道: “臣高祖乃是开国名将曹彬,随太祖皇帝征战四海,臣的血脉同样流淌着金戈铁马。 如今国难当头,臣愿意为陛下分忧,辅佐守城,抗击金寇,守住我大宋河山。” 赵桓赞道:“好样的,不过,朕觉得你最适合的岗位不是出去守城,而是在开封替朕守卫皇城。 曹晟上前听封!” 曹晟愣了一下,赶紧上前跪倒在地:“臣在!” “朕封你为殿前司都虞候,与杨沂中你们一起镇守皇城。” 曹晟和妻子赵金奴大喜过望,没想到皇帝竟然让驸马统兵,而且是统领最紧要最核心的殿前司的亲军。 殿前司的兵那可都是御前侍卫,皇帝身边的亲卫,赵桓当然要用最信得过的人。 这曹晟是他亲妹夫,当然放心。 曹晟祖上都是名声赫赫的大人物,他的高祖是大宋开国功臣曹彬。曹彬是宋理宗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也是明太祖朱元璋所列配享历代帝王庙的古今功臣三十七人之一,在历史名臣里都有一席之地。 曹彬的儿子、孙子、从孙子等都是宋朝节度使之类的高官。他的孙女是宋仁宗皇帝的慈圣光献皇后。 曹晟的祖父是皇城使,父亲是光禄寺卿。 因此,曹晟绝对的根正苗红,出身可靠,本人也武艺高强,精于骑射,忠厚果敢。赵桓早就想任用他镇守皇城,今日又主动出来请缨,让赵桓高兴之下,当即下旨任命他为殿前司都虞候。 眼见曹晟主动请缨就得到这么个人人羡慕的高位,很多人都坐不住了。 特别是赵玉盘。是她跟丈夫先挑起这个话头的,现在却让赵金奴得了好处,如何能平衡? 便拉着丈夫曾夤也要去请缨。 赵桓却促狭地说了一句: “别的驸马如果也想跟上的,要想好了。朕让曹晟留在殿前司,其他驸马就未必也会留在京城任官,很有可能回被派去辅佐镇守城池哦。别怪朕没把话说在前面。” 一听这话,曾夤顿时就犹豫了。 他是进士,是个文人,可不像曹晟祖上是开国武将,家里都是武人的传统,从小习武,舞枪弄棒信手拈来。 若是让他守皇城,那没问题,但如果皇帝让他去河北等地守城,即便只是鼓舞士气,不需要亲自领兵,却也是没那胆量的。 赵玉盘气得跺脚,非要拉着他走。 这时,便传来太上皇后的声音:“玉儿,稍安勿躁,坐下。” 他怎么可能让女儿怂恿女婿去干这事?这也不是出风头的时候啊。 没想到,他的二女儿赵金罗却一把拉住了丈夫左卫将军宋邦光的手,说道: “你是英雄好汉还是孬种混蛋,就看这一刻,你若不去,以后你就自己一个人过。” 宋邦光面红耳赤,一股热血直冲头顶,一下站了起来,说道:“是不是英雄好汉,战场上见真章!” 说着大踏步走到了赵桓面前,躬身一礼说道: “臣愿意前去辅佐镇守城池,绝不当孬种!” 赵桓瞧着他,点了点头。 历史上,宋邦光曾经有闪光的一刻。 当时徽钦二帝等人被掳到金朝。沂王赵?,就是之前被赵桓一剑砍了头的那位,诬陷父亲宋徽宗谋反,并且还杀了自己的弟弟和王。 当时金人派人来调查宋徽宗谋反之事,就是这位宋邦光跟信王和内侍王若冲等人与沂王赵?进行论辩,最终把对方辩得哑口无言。 在那样的环境下敢于挺身而出,不明哲保身,是需要相当大的勇气的。 要知道金人可不是随便问问,谁输了就要砍头的。 后来被辩驳无言以对的沂王和他的帮凶就是被金人给砍头了的。 所以,宋邦光算得上是位有血性的忠孝之臣。 “好,既是如此,朕承诺,如果你替朕守住城池,不当逃兵,即便你以身殉国,朕都封你为侯爵,不过不能世袭。” 此言一出,场中人人目瞪口呆。 驸马都卫封侯,这可是从没有过的无限荣光啊。 宋邦光和妻子赵金罗高兴的眉飞色舞,一个劲叩谢圣恩。 曹晟顿时也动心了,对赵金奴说道:“我也想去镇守城池,我也想有机会封侯。” “可是太危险了!” “富贵险中求啊!” “这倒也是!”赵金奴遥遥银牙,说道,“那你去跟陛下说。” 曹晟迈步上前,躬身施礼,没等他开口,赵桓已经先说了:“你也想去镇守城池对吗?为了封侯?” 曹晟顿时脸红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得陇望蜀,惭愧之下躬身施了一礼:“臣知错。臣告退。” 说着,转身准备回去。 “你并没有错。有句话叫做,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谁不想封侯封王?不想那是假的。 你很坦诚,朕会给你战场上立功的机会。 朕原本就打算等朕御驾亲征时带上你,在朕的中军为将,届时派你领兵出征。若立下大功,朕同样可以封你侯爵。 你是将门子弟,领兵出征理所应当。朕是这样打算的,本来想等将来告诉你的,你既然着急,现在就告诉你好了。” 曹晟大喜,跪在地上磕头:“臣叩谢陛下。” 赵金奴也高兴坏了,自己亲哥哥对自己就是偏心一些,虽然出征危险,但跟着皇帝身边征战,总是会安全的多。毕竟皇帝的安危绝对是第一位的。 赵金奴心头激动不已。 要知道公主出嫁,本身公主的荣耀那也没办法传承给子孙,全看丈夫的本事了。 如果丈夫有能耐,有本事,那家族的荣光还能传承,否则就会逐渐归于平淡。 而现在,皇帝哥哥不仅给了丈夫一个殿前司的都虞候,拥有让人羡慕的兵权,还能跟随皇帝出征,一旦建功立业,就能封侯,怎能不让她激动? 当然他们也明白,这将会是用命去博。 所以曹晟磕头下去时,就已经打定主意,宁战死疆场,绝不当孬种,不辜负先祖的荣光。 赵桓亲自将他搀扶了起来,他之所以给曹晟这么大的荣耀,当然看在他妻子赵金奴是自己同胞妹妹的份上,但能走到哪一步,害得看他自己。 赵玉盘狠狠的瞪着自己没出息的丈夫曾夤。 曾夤面红耳赤,呼地站起身,走到赵桓面前,跪下磕头:“臣愿意去辅佐镇守城池,无论哪里,请陛下恩准。” 赵玉盘兴奋地挥舞拳头鼓励丈夫,对此,太皇太后郑氏无可奈何。 赵桓点头,让他平身,说道: “很好,算你一个。如果镇守城池能守住了,又或者城池被金军攻破,你以身殉国,朕都封你侯爵,但是也不能世袭。如果临阵脱逃甚至投敌,朕取你项上人头,株连你的家人,你可愿意?” 当下,曾夤抱拳沉声道:“臣愿意,人在城在,以死守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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