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单氏很高兴,她对汉文化没有什么研究,连汉话都说的不很地道,自然是说不出好话来的。 不过想着自己的孩子是用丈夫诗句里的两个字来做名字,而这句诗又广为传颂,那自己的孩子必然因为这句诗而被很多人记住,这就足够了。 如果能生个儿子,也只是皇帝的第五个儿子,争夺皇位是没希望了,只希望别人记住他,尤其是皇帝记住他,在说起这句话的时候,能想起他,就是孩子一生的福气。 赵桓从徒单氏寝宫出来,坐在暖轿里,他忽然想起李思思这位完颜娄室的侧王妃也替自己怀了龙种。 不知道金兀术和完颜娄室这两人知道他们的女人都被自己搞大了肚子,会是个什么苦瓜脸色。 赵桓一边淫邪的想着,一边自顾自的笑了起来。 他吩咐摆驾李思思的寝宫去看看。 李思思还只是个答应,是没有自己单独的院子的,她跟妹妹李心凌两人住在一起。 本来还有其他才人的,后来因为她怀孕之后,邵成章便安排另外的才人搬到其他地方去了,把这家别院给了他们姐妹俩,住的还算宽敞。 得知皇帝来了之后,李心凌跑到门口迎接,而李思思则站在楼下,左右两个宫女搀扶着。 见赵桓踩着瑞雪大踏步而来,忙敛衽一礼:“奴家拜见陛下。” 赵桓迈步上来,扶着她的手说道:“赶紧进去,外面大冷的天,别把我儿子给冻着了。” 李思思欣喜的用手捧着自己已经隆起的腹部点点头,在皇帝搀扶下跨过高高的门槛,进到了屋里,在暖格坐下,喜滋滋的对赵桓说道:“陛下金口玉言,那这会肚子里的就一定是皇子了。” 赵桓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说道:“其实儿子、女儿我都喜欢,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嘛,再说,我现在就一个女儿,四个儿子,要是生个女儿,大女儿也有个伴。 但是生儿子将来长大了可以替我领兵出征,等我打不动的那天,把兵权交给他们,每人带一支军队给我征战四方,开疆拓土,我要让大宋的旗帜插遍太阳能照到的每一块土地。” 这番豪迈的话语,把李思思说的热血沸腾,激动的说道:“我的儿子一定能有出息,将来为他父皇分忧,开疆拓土。” 赵桓瞧着她,忽然戏谑一笑:“难道你不担心?儿行千里莫担忧哦,他可是行军打仗,刀枪可不长眼,可不管他是不是皇子,一样会受伤,甚至会以身殉国。” 这话可就有些难回答了,弄不好会让皇帝不高兴的,所以李思思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赵桓用手轻轻抚摸了一下她隆起的小腹说道:“没关系,你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只要是你的真实想法,不是阿谀奉承,朕都能理解,也都不会怪罪。” 李思思这才说道:“我只想我们孩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但是他生在帝王家,就应该有一份责任和担当。 开疆拓土是陛下的宏愿,他身为皇子,应该效力于他父皇的,为陛下冲锋陷阵,正所谓上阵父子兵,陛下都不怕危险,他又何惧之有呢? 所以从母亲角度我是不愿意他上阵杀敌,可是从他的角度,我又希望他能够有一番作为,能够为他的父皇分忧解难,能够得到父皇的赏识,能够在史册上留下一笔。” 赵桓不禁哈哈大笑,说道:“这才是心中真实的想法,是呀,每一个母亲都是一个矛盾的心理,一方面希望儿子出人头地,扬名立万。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儿子冒险。 可是富贵尚且险中救,更何况开疆拓土的丰功伟绩,那更需要黄沙百战穿金甲才能够换得的。” …… 几天后。 皇帝赵桓接到了吴玠和张浚的联名推荐,请求对王彦论功行赏,提拔任用。 对于八字军的创始人王彦,赵桓一直是提拔重用的。 之前把他放在幽州跟陈规、莘王一起镇守幽州,后来幽州划归华北战区,交给战区统帅刘錡和张俊。随即把王彦调回到了他熟悉的川陕战区,归于吴玠手下。 在富平之战中,王彦是一直反对打这场大战的,他认为这时候不是跟金军正面会战的良好时机,虽然兵力占优,但搞不好会被金军所击败,不应该打这种没有把握的仗。 因此建议坚守阵地,勤练兵马,等到力量强大再与敌军作战。 这番建议跟曲端的如出一辙,当然是被张浚断然拒绝了,也因为这个原因王彦心灰意冷,便提出离开军队到地方任职。 张浚也不强留,便把他任命为房州安抚使,知金州。 从历史角度来看,王彦的这番话是符合当时的南宋基本情况的,也是相对正确的。 但是在赵桓穿越之后,宋军已经跟之前有了天壤之别,这时候即便只是兵力占优还不是绝对优势,也足以跟金军一战。 最终赵桓临阵换将,战争前夜才部署作战计划,这种出奇制胜的招数确保了历史车轮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从而取得了战争胜利。 当胜利的消息传来的时候,王彦惊呆了,他难以置信他们川陕大军居然打胜了,而且还是大胜,直接把完颜娄室和金兀术杀的狂奔上百里逃走了,还斩杀了金军的大将完颜洛索。 他不禁又是高兴又是惭愧,看来是他太保守了。 可惜他自己没有参与这场大会战,不由深感遗憾。 而这时立功的机会到了。 王彦之前有一个手下名叫桑仲,这个人在王彦的八字军中还是很有威望的,再后来王彦接受朝廷诏安,归顺朝廷,并编入八字军之后,桑仲却没有跟着,而是领着部下离开了王彦,转战各地,最终来到了川陕。 他利用大宋和金朝之间激战,无暇旁顾的机会,发展队伍,壮大势力,兵力达到三万人,当然对外则号称兵马三十万。 有了队伍之后,他野心膨胀,攻打金州、房州,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曾经的老上司王彦。 他还写信给王彦,假惺惺的说道: “我以前是您的部下,所以对你不敢有丝毫侵犯之意,但我需要借道房州前往蜀地去取军粮,希望你能够让我借道经过房州,咱们相安无事。” 王彦很生气,断然拒绝了桑仲的借道请求,双方开战。 王彦的部将闵文领兵出征,与桑仲交战,结果战败,闵文战死。biqubao.com 噩耗传来,部将纷纷建议王彦不如退兵,让他们经过房州。反正他们是去蜀地的,只是借道而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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