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档:换个姿势再来一次_第103章 您这意思,我是三条腿的蛤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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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很少能赶上变化,曾昭仪一句“再看吧”就是。
  随后大半个月里,李乐把时间泡在了方家园的小院儿。
  干的活包括,但不限于,整修院子杂物,收拾花架葫芦藤小菜圃,清理书籍字画和收藏器物,喂鸽子喂猫喂金鱼。
  给鸽子做饲料,做鱼食。搭手帮忙做鸽哨,鸟笼,鱼竿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有时候,老头儿逛潘家园,逛大鞍胡同、西直门的鸟市鱼市,李乐就当跟班儿小力巴,把买来的喂鸽子的高粱玉米小米什么的,扛回小院。
  李乐嘴馋,也时不时撺掇老头儿带着去吃好吃的。
  燕京城里叫得上的名字的,差不多都吃了个遍,而且有老爷子领路,永远不会踩坑。
  吃得惯吃不惯的,都是李乐掏钱,老头说了几句,依然不改,也就随他去了。
  后来老头看李乐字写的还行,说了句“不能只玩儿”,又把一些零碎的写写画画的活计扔给李乐。
  三伏天里,酷暑难当。小院里电线太细,带不起大家电,空调也就无从谈起。
  李乐也学会了光膀子,肩上搭条湿毛巾,和穿着大背心的老头一人一边,趴在大案上操着笔头。
  “老爷子,您看这个画的对不对。”
  李乐把线描的一张供案捏起来,递到对面。
  “嗯,是这个意思。成,就这么画。”老头接过来瞅了眼。“不过,你自己说的倒是对,没什么画画的天赋。”
  “嘿,我妈说了,我要是学画画,甭管西洋的还是国画,顶多就一个画匠的水平。”
  “以后啊,书匠、画匠越来越多喽。”
  “咋?”
  “凡古至今之书画名家,无不先是极优秀的文人。小则文以化人,大则文成天下。没有文化的支撑,字画只是求技,而无法从心。”
  “四书五经?诗词歌赋?”
  “新时代有新时代的文化标准,读莎士比亚、狄更斯、王尔德的,未必不能写出好字。”
  袁诠悠端着两个茶缸,放到案头,“别聊了,酸梅汤,酸梅汤。”
  “袁奶奶,哪个是我的?”
  “这杯,冰镇的。”
  “嘿嘿,倒是羡慕你们这些小孩儿,肠胃好,我是喝不得了。”老头笑道。
  “人老不以筋骨为能,您就按着养生的来,长命百岁,其乐无穷。”李乐端起茶缸,喝了一大口,一个激灵。
  “这倒是实话。”
  老头喝完一抹嘴,“走,去厨房,教你做鱼。”
  不论前世后世,李乐是不做饭的。
  不过在王士乡老爷子这儿,倒是开始仔细跟着学。
  老爷子做菜手艺极好,却从来不买那些价格昂贵的东西。
  也擅长买菜,挑的菜,既新鲜又便宜,而且味道对。
  李乐跟着去过几趟菜场,挑挑拣拣间,倒也学了不少诀窍和讲究。
  来这里几天,李乐从打下手剥葱剥蒜,逐渐也能拿着菜刀比划几下。
  前两天,李乐从串门的人那听了一嘴,说老爷子做得鳜鱼异常美味。
  就一大早跑去菜场买了,拎回小院,点名要学。
  老爷子也乐得教,一老一小在厨房忙活起来。
  吃完饭,和老头老太太闲扯了几句什么是信息时代,什么是人工智能,倒是把老头唬的一愣一愣的。
  “老爷子,袁奶奶,我大后天就回长安,明天就不来了啊!”
  李乐嘟囔一句。
  这些天在这里,见到不少人,著名的,知名的,无名的。听到不少事,上至朝堂,下至升斗小民。
  李乐总是安静呆在一旁,干些端茶倒水的活。除非有人问,很少言语。
  老两口交友凭心,也不是喜欢高谈阔论的人。于是对李乐这种性子,很有些喜欢。
  听到这么说,稍有些失落。
  自家儿孙,都有事忙,家里鲜有这样的大孩子在眼前晃来晃去。
  老爷子放下蒲扇,回屋里又出来,递给李乐一个玩意儿。
  接过来一瞧,一只三条腿,竹雕的蛤蟆。
  “拿去玩儿。”
  “咋?老爷子,您咋不把那个清代的蛤蟆给我?”
  “君子绝不给自己所好,那个你就别想了。”
  “嘿,小气。”
  “这是我自己刻的。”
  “哦。”
  “你们长安话里,娃是孩子,这个寓意贵子临门。”
  “三条腿儿,意思是我这样的不好找?”
  “笨蛋,三足金蟾,招财的。”
  “那感情好,嘿嘿。”
  李乐把蛤蟆在手里搓了搓,比火柴盒略大,颜色暗红,手感温润,看得出来,也是把玩了不少时间。
  “寒假,寒假再来玩。”袁诠悠说道。
  “您也知道,我这高二了,身不由已啊。”
  “那就大学考燕京啊,不就能常来了?”
  “成,我努力。”
  。。。。。。
  临走了,李乐叫上路远远。
  一见面,路远远就兴师问罪,“这些天往你家打电话,也没人接,以为你走了。可小姑说你没回,你去哪了?”
  “嗨,去一个老头儿家打了大半月的短工。”
  “短工?”
  “昂,现在我可厉害了,我会做鸽哨,会拌鱼食儿,还会养葫芦。”
  “葫芦?”
  “嗯,养了七个,就等着过几天熟了,裂开钻出几个光腚沟子滴娃,追着额叫,爷爷,爷爷。”
  “切,那得等你被蛇精抓走咧。”路远远白了李乐一眼,“说吧,今天又要我带你去哪?”
  “那个西黄寺你知道么?”
  “知道,在双旗杆东边,没去过。”
  李乐一拍自行车座,“今天去那找个人。”
  西黄寺在即便在燕京城里,也是个特殊的存在。
  建成300多年,从来不对外开放。
  因为从建成开始,就不是个给老百姓烧香的地儿。
  里面住的是从藏区过来的大喇嘛和额尔德尼进京的驻锡地,以及藏区官员来燕京朝贡的住址。
  简言之,就是最早的藏区驻京办事处。
  后来又变成了喇嘛教的学院,大门也就继续关到现在。
  以上,是万俟姗告诉李乐的。
  李乐不烧香,来找人。
  “歪,我找一个叫扎西坚参的喇嘛,他在不在?”
  “嗯,好的.....歪,扎西么?我李乐,咱们来燕京的火车上见过.....行,西边的小门是吧。马上到!”
  李乐挂上电话,给了西黄寺门口报摊老板一块钱。
  “找钱啊?”李乐伸着手,等了一会儿,不见老板动静。
  “就一块。”老板头都没抬,回了句。
  “这不没到五分钟么?”
  “你说的是哪儿的公话?”老板撅着上嘴唇,露出俩黄莹莹的门牙,像极了刚爬出洞的瞎眼鼹鼠,“这是哪儿,这是燕京!”
  “算了,算了,走吧。”
  路远远一看,赶紧拉起李乐。
  “哎,这人。”李乐叹口气。
  “都这样。不过,这个庙我能进?”路远远指指有着绿色琉璃瓦的寺门。
  “咋?”
  “我是女的。”
  “问问,能进就进,不能进就在门口说一生。”李乐摆了摆手,“回头吃涮肉,前几天吃过,小羔羊,肥瘦相间,肉质鲜美。”
  路远远提醒,“佛门重地。”
  “嗨,喇嘛吃肉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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