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_第二百五十一章 同体骨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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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到楼上,就能听见一阵咀嚼声音,卡巴卡巴的,有点慎人。
  我速度很快,两步一跃,率先来到二楼,正好瞧见了蒋方盛。
  那小东西果然是他叫来的。
  此时此刻,蒋方盛拖着沉重的身体,活像是一只挣扎等死的大蠕虫,从走廊爬到了窗前,与那只小东西碰了面。
  小东西松开了右眼上的嘴,把手链递给了蒋方盛。
  他一把接了过来,毫不犹豫的扯断,珠子滚落一地,被他拼了命的抓起往嘴里塞。
  之所以我们上楼之前能听到一阵咀嚼声音,就是这蒋方盛在啃手链。
  我不知道他做这些事为了什么,可我知道,个把小时之前,蒋铭就是这么做的,后果不堪设想。
  当时的蒋铭已经疯狂了,为了抵抗如梦魇般的蒋方盛,他选择与枉死鬼煞同体共生,那现在,蒋方盛选择的,又会是谁呢?
  总而言之,蒋方盛也步了蒋铭的后尘,他受到的刺激太大,直到现在,才真正选择了鱼死网破。
  他,蒋方盛,愿意掏出自己这条半死不活的命,把我们全都葬在这里,其目的,是为了捍卫他那破碎的自尊。
  我想通了这一切,可我还是想不明白,那手链究竟是何物,能让蒋方盛认为,他能杀得掉我们。
  要知道,就算是吸收了那几只邪物的蒋方盛,也败给了奇门斩鬼令,这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蒋方盛吃的速度很快,我们根本就来不及阻止,毕竟那只是一条手链,不够他几口吃的。
  索性我也没着急上前,反而和易朝一长生在远处打量着蒋方盛的变化。
  他激动至极,大汗淋漓,可能是回光返照的缘故,这会难得有了气力大笑,那声音歇斯底里,穿透别墅,向外扩散而去,却能在人心底留下挥之不去的烙印。
  半分钟后,他的笑声戛然而止,没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呲了一墙,把这极简风的别墅装饰染的鲜红。
  一张原本象征着和平的白鸽油画,被喷出了一片殷红,血红色的眼珠紧紧的瞪着我们,仿佛在向我们求救,又像是在为这栋别墅而哀鸣。
  蒋家别墅,注定会成为蒋家人的坟墓。
  再看蒋方盛,他终于有了变化,骨骼肿胀,活生生撑爆了皮肤,毛发疯长,四肢逐渐弯曲,在我们几人面前,从人之将死,变成了凶猛野兽。
  “我……我要你们……全都死在这!”
  蒋方盛瞪着血红色的双眼,对着我们愤怒咆哮着,随后肉身继续变化,他也彻底丧失了理智,成为了一头怪物。
  这怪物形状好似一头野狼,浑身长毛,眼神凶狠,不同的是,他与之前送手链的小东西一样,肋骨从两侧的血肉中窜了出来,把他身体保护在内。
  还有那四只不知该用手脚还是爪子来形容的肢体,机白色的骨头从指尖突出,就和狼爪一般,带有弧度,狠狠抓在了地面上。
  “林哥,这回出事了。”见到蒋方盛变成了这副样子,易朝一眉头皱紧,对我说道,“等会我去拖住他,你让王景长生全力刺激妖体状态,带着你逃出这里。”
  说着,易朝一又从身上掏出遗书递给了我:“我要是死了,把这个交给王潘明。”
  我一愣:“你这是干什么,咱俩这一晚上见到的怪事还少吗,至于掏遗书?”
  “这是骨狼,还是头与人体同体共生的骨狼,咱们绝不是对手。”
  见我不解,易朝一长话短说,对我解释起了骨狼的来源。
  传说中,在地狱服刑之人,刑满释放后,可以再入轮回投胎。
  通常而言,这种罪大恶极之人的头一趟轮回,只能投胎在牛羊家畜的身上,直到辛苦一生,被主人宰杀后,才算是彻底洗清罪孽,有机会再投胎人道。
  老姜头曾经就在日记中记载过,说地狱服刑之人投胎的家畜,一般都是纯黑色的,也因此,阳间不喜欢黑皮猫狗,认为它们身藏晦气,很不吉利,并不是无稽之谈。
  当然,在这群投胎者里,也不乏命好的,会投胎在一些强大的野兽身上,比如熊、虎、狼之类的,却也都是黑毛黑皮,无一例外。
  可俗话说的好,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投胎在强大野兽身上,算他们这些地狱之人的命好,可天道不会绕过任何一个有罪之人,何况是他们。
  所以通常而言,这种由地狱之人投胎成的野兽,天生带有一身戾气和因果业障,不是胎死腹中,就是夭折而亡,再或者,疾病缠身,勉强挺过几个月,病重而死。
  骨狼,就是其中一种典型。
  这种异类生来骨头暴露在外,凶狠至极,却活不了多久,往往带有一身戾气,刚出生就疯狂攻击自己的兄弟姐妹,最后再活生生被母狼撕咬致死。
  就算偶尔有几个例外,也会因为肉身的原因,死在巢穴里,逃不了被母狼丢弃的命运。
  听我这么讲,不难想象,骨狼有多稀有,自古狼群数量庞大,真正被发现过有骨狼尸体的,也没超过百头,其中大部分暴尸荒野,成了一副骸骨。
  可在有心之人眼里,骨狼可是难得的好东西,他们因果业障重,戾气强,稍加炼化,就是头生性凶猛,残忍嗜血的邪物。
  恰巧,蒋方盛就是这种有心之人。
  他在朝华公司成长起来以后,利用自己的人脉和经济,没少搜罗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而这手链,就是他收集多年,拿九头骨狼头骨做出的法器。
  之所以对付蒋铭和我们的时候没用这东西,那是因为,骨狼手链是蒋方盛最后的杀招。
  这东西不同于模仿上古凶兽做出的邪物,骨狼很难控制,从不听命于任何人,搞不好就是伤敌一千,自损一万的下场。
  至于这次,蒋方盛愿意与骨狼同体共生,原因很简单。
  他被长生两句话给刺激到了,世界观崩塌,丧失了理智,现在想的不是独吞朝华公司,也不是慷慨赴死,而是鱼死网破,哪怕是要自己粉身碎骨,坠入万劫不复,也一定要我们跟着陪葬。
  可能对他来说,我们死了,知道他不是蒋姓的人就不存在了,他能心安理得的去死吧。
  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蒋铭的心理。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我不是他,无法站在同一个角度上看事情,更别说理解了。
  听完易朝一的讲解,我皱紧了眉,低声问道:“你是说,蒋方盛与骨狼同体共生,实力会比咱们还要强吗,那我们能不能拖延时间,你再布一个奇门斩鬼令?”
  易朝一摇了摇头:“现在的蒋方盛,恐怕只有枉死鬼煞能与之匹敌了,咱们根本不是对手。另外,奇门斩鬼令也够呛,我刚刚用过一次,还没来得及烧纸还祖师爷的人情,现在再借,恐怕力量会小很多,对他造不成什么伤害。”
  我用眼角余光扫了易朝一的遗书一眼,咬了咬牙,说道:“把你这东西收起来,我拖住他,你开真气状态,使劲跑,我已经受了伤了,跑不快的,就把这个机会留给你了。”
  见易朝一没说话,我继续说道:“放心吧,我们人多,未必真会出事,等你叫了救援来,说不定我们已经搞定他了。”
  易朝一这妹子和其他小丫头不同,也可能是因为身份的关系,她比同龄人要冷静很多。
  所以易朝一说打不过,要我们跑,那十有八九,我们是真打不过。
  可这不代表着,我会抛弃她自己撤,毕竟她也是无辜的,这次跟着我卷进了蒋家的闹剧里,也是因为她相信我,我不能坑她。
  要知道,易朝一才二十多岁,她比我年轻很多,光凭这一点,我就应该断后。
  易朝一眼神复杂的看了我一眼,却始终没说话,只是用行动说明了一切。
  她尊重我,作为一个比我小的妹子,她尊重我作为年长者的决定,便金光会聚双腿,一个闪身,冲着楼下跑去。
  见她如此,我脑海中突然出现了另一个姑娘的身影,就算我不觉得我这次会死,可我还是开口喊道:“如果我没回去,帮我和小白说声对不起!”
  “坚持住,二十分钟以内,我肯定回来。”易朝一的身影渐远,声音却在我身边响起。
  我笑了笑,看来,今天哥们真得拖下这二十分钟了,只是不知道,好不好拖。
  骨狼这会已经完成了变化,可他似乎还没清醒,在加上身旁还有一只奇奇怪怪的小东西当他的口粮,瞧那样子,一时半会还不会攻击我。
  我咽了咽口水,能不和他交手当然是最好的,便默默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偷偷往楼下挪动着脚步。
  长生这会就在我身边,他神态复杂,声音很小:“老林,这次是不是我坏事了?”
  我笑了笑,一口否定道:“别瞎想,这次的事和你关系不大,蒋方盛本来就不是好人,这一切都是他自作孽不可活。”
  长生没再继续说话,很明显,心里在想事情。
  可我却没时间多管他,毕竟我头一回与骨狼对峙,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有没有易朝一说的那样强。
  总之,我马虎不得,我不能就这么死在这。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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