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_第二百七十五章 我想活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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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两点,我和小白终于赶到了赵家村,这里有不少公家人,在现场忙忙活活,大概是在调查线索。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胆大的老爷子,大晚上的睡不着,叼着旱烟,在远处打量着这边,没靠近。
  见我和小白来了,公家派了个人和我们交接,带我们看了这次的正主。
  他躺在一旁,身上盖了块白布,看不出样貌,却能从体型上看出,他身材瘦弱,个子不高,大概是个生活并不富裕的人。
  这里的公家人大多都在忙活着,因为时间的缘故,有几个人脸色已经不太好看了,有些怨气在身。
  我和小白对案发现场没多大兴趣,在这待着也是碍眼,便用裹尸袋收好尸体,拿了手续,开车离开了这里。
  千万不要在这些公家人眼里表现出对案子感兴趣的模样,这是我干入殓师几年来,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个道理,至于为什么,我就不细说了,懂的人都懂。
  我们接下来的目的地,是奉北的法医尸检中心,大概两个半小时的路。
  在这段时间里,我特意叫小白在中途停了车,然后进了车厢,打开裹尸袋,想看看今天这位是怎么回事。
  再怎么说,我干这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对于尸体的敬畏,以及细节上的处理,都略知一二,不至于被人发现,我动过尸体。
  戴上手套口罩,掀开尸体上的白布,我见到了这位离奇死亡的中年人。
  他脸色蜡黄,和阿龙一样,常年影响不良,五官还算端正,就是嘴唇边上有一条丑陋难堪的疤痕,将他的上嘴唇一分为二,看上去很奇怪。
  另外,和我想象的一般无二,眼前这位蓬头垢面,明显被大雨冲刷过,无法推断死亡时间,甚至还有泥土在眼皮耳垂鼻翼这些细小位置,可以粗陋估算,死在了昨天那场小雨之前。
  我没太在意这些,只是叹了口气,对正在开车的小白说道:“真不知道该夸你直觉准,还是说你乌鸦嘴,让你猜中了!”
  “真的?”小白一脚踩了刹车,将灵车停在了路边,下车进了车厢,对我问道,“能看出来手法吗?”
  这个男人确实死于魂魄离体,也就是前文中,我提到过的心脏衰竭。
  可不同的是,这男人不是一般人。
  在我看来,哪怕眼前之人已经是副臭皮囊,血脉之间仍能隐约察觉出道气痕迹,这说明他也是个修道之人,且道行一定在我之上。
  “这回闹大了。”我一屁股坐在尸体旁,对三十二苦笑道,“正主出事的原因肯定和咱俩想的一样,可他也是修道者,道行最少有三四十年,他都能被杀,我估计咱俩去了,一样顶不上啥用。”
  小白不傻,当然能理解我的意思。
  此刻,她面色凝重,找来口罩手套戴上,仔细检查起尸体来。
  比起我,小白这位灵异发烧友的手法更专业,她将裹尸袋完全打开,又在尸体全身摸索着,沉默不语。
  在我看来,所谓的案发现场、死亡时间和死因全不重要,我真正关注的只有一个,那便是赵家村的祸害。
  那里可能藏着一只邪魔外道,也可能有什么冤魂厉鬼,总而言之,它与正主大战一场,最终,正主惨死。
  如果是同归于尽,那正主临死前肯定会倾尽全力,肉身自然不会有残存道气。
  这说明,那脏东西大概率是偷袭得手,吸食了正主魂魄,才会有现在这种结果。
  这可就太麻烦了,不论从哪个角度看,赵家村潜伏着的,都是一个道行高深的家伙,我未必是对手。
  “大叔,有线索。”
  我回过了神,有些不解的望着小白,她正摆弄着什么,竟然是一张内存卡。
  原来,这位正主虽然面相平平,却和以前山上的道士一样,盘了个道髻,甚至还插了个发簪。
  小白刚才把发簪拔了出来,摇晃两下,发现是空心的,便又单独打量,找到了发簪的开关。
  而这张体积不大的内存卡,就藏在发簪里。
  就算是傻子,这会也能想到,内存卡里很有可能藏着正主暴毙的真相。
  而我和小白,不能让它落在公家手里。
  不过我转念一想,既然公家能让这根发簪老老实实在正主头顶插着,那就说明,他们没发现内存卡。
  想来,我和小白偷偷把这内存卡藏起来,也不会有人知道。
  “咱俩再检查检查,看看他是不是还藏着什么。”
  小白点了点头,暂时收起了内存卡,和我一块翻找了起来。
  只可惜,这次,我俩毫无所获。
  我有些失望,把正主整理好,用白布盖上,封好了裹尸袋。
  回到驾驶座上,我接过了内存卡,插在手机中,来回翻找了两下,找到了一段视频。
  我和小白对视一眼,打开了视频。
  “现在能看到这段视频的,大概率是两种人,一种是法医之类的公家人,另一种,是我的同行们。”视频里的男人正是这次的正主,只见他正襟危坐,穿着一件洗到掉色的道袍,整理了一下头顶的道髻,说道,“我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小名,叫七斤,这是我刚出生时的重量,现在道号也是七斤。”
  七斤道人有些紧张,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嘴边那倒疤痕的缘故,他说话有些口齿不清,但还是努力把自身渊源,和故事的原委讲给了我们听……
  我,叫七斤,是个孤儿。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也不知道我的爹妈在哪,自打我有意识开始,已经是九岁十岁的光景了。
  对于这个年龄之前的记忆,我一丁点都想不起来,可能是失忆了,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
  总之,随我一块的,除了一身冬不避寒,夏不乘凉的衣服外,只有一个木牌子项链,上面刻着七斤两个字。
  想来,那应该是我刚出生时的体重。
  作为一个年幼的孩子,我想生存下去,十分困难。
  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不算太富裕,不会有人愿意施舍我吃的,只有某些挂着牌子的店会倒出馊掉的剩饭,我就靠着这些挺了下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我遇上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
  他是个长相富态的中年人,见我一个人身着破烂,走在街头,他主动与我搭话,问我的家里人在哪,是不是走丢了。
  我没有防人之心,只是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家里人,我也不知道我是谁,要去哪,全不清楚。
  中年人摸了摸我的头,刚想说话,就听见我的肚子咕咕叫,便带着我去吃了拉面。
  那是我第一次吃到热乎的饭菜,竟然能做的那么好吃,比街边的馊饭和菜市场地上的菜头还要好吃,简直就是只有神仙才能吃到的东西。
  我知道,那个中年人请我吃饭,我不该使劲吃,让他为难,可我还是忍不住,大口大口的吃着拉面,吃了三碗。
  本来我觉得我能吃五碗的,可我吃过了三碗以后,我的理智才劝我不要吃了,我也就停下了碗筷。
  中年人并没恼怒,他说我很可怜,愿不愿意跟他走,他会赏我吃的,比流落街头要好上许多,至少,他能给我一个家。
  于是,在一个即将落雪的月份,我脏兮兮的,抱着中年人的包,傻呵呵的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像是个什么都不懂的跟屁虫。
  在当时的我以为,他会是我的亲人,就像街边那些被父母牵着的孩子们一样,我也能叫他一声爸爸,因为他对我很好,给我买了拉面吃。
  说起来,挺奇怪的,我知道爸爸妈妈的意思,可是我没有能这样叫的人。
  好在,他出现了。
  我的好爸爸就这么带着我,去坐了车,看了风景,从城市坐到了农村,又带着我走了好远的路,才到了地方。
  我以为那里是他的家,虽然距离城市偏远,可他有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是我一直想要的,不至于被冬天的寒冷冻死。
  可是呢,爸爸并没有当我是他的孩子。
  他骗了我,就在我帮他数了五千块钱之后,他把我丢在了这里,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还带走了他的包,拿走了他的钱。
  我是被卖了吗?卖到一个陌生的家庭?
  换做别的孩子,可能会伤心难过,可换做是我,却不会。
  我有爸爸妈妈了,他们会照顾我,会对我很好,会顶替中年男人,给我一个家的,对吧!
  对吗?
  不对。
  见到那两个陌生的精壮汉子拿起一块布,不怀好意的冲我走来,我就明白,他们绝不可能掏出善意对我,他们相中的,是我的心、我的肝、我的肺……我的命!
  我害怕了,步步后退,想要逃出这里,可是,这似乎是痴人说梦。
  见我想跑,精壮汉子抄起一块石头就丢了出来,正中我的脑袋,砸的我两眼一黑,摔倒在地上,意识涣散。
  昏厥之前,我似乎听见了其中一个汉子对另一个汉子骂着脏话,说我是他们五千块买来的肉羊,虽说瘦弱,可五脏六腑还是好的,万一我死了,那可就不值钱了。
  可另一个汉子却不怕,他回骂了两句,说没事,反正我早晚都是要死的,砸碎了我的脑袋,器官还在,只要他们几个手脚麻利点,不耽误卖钱。
  我不傻,听得出来,我落在了什么人的手里,也明白的很,我就要死了。
  可是,我明明才活了不到半年,虽然日子不好过,但我想活着,我不想要爸爸妈妈了,我只想活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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