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_第三百七十六章 还我人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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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了大排档,我拎着烧烤白酒,和小白张馨上了灵车,又一次回了奉北煤矿。
  这一次,小白和张馨没下矿,只有我自己拎了一堆吃的,坐在铁钩子上,去了地下。
  还是熟悉的通道,熟悉的压抑感,熟悉的四号矿洞。
  附身在田三身上的常天容就站在四号矿洞的门口,似乎算准了我会来。
  “怎么,想动手啊?”我瞧了他一眼,既然这次是来谈事情的,我就得把自己放在谈判的角度,不能败下阵来,“我买了吃的,你吃不吃?”
  常天容没想到我再下来是这个状态,他愣了愣,又闻了闻我手里的烧烤白酒,咧了咧嘴,笑了。
  只见这老家伙随手一挥,矿洞空间颤动变化,重新回到了亭台楼阁中。
  我见身前有一个石桌,便也没客气,来这坐下,把手上的外卖包装挨个打开,里面是一百多串烧烤,还有两瓶白酒。
  常天容也不喜欢客气,他缓缓坐下,用手指节敲了敲石桌,面不改色的看着我。
  我差点没气笑了。
  敢情这老长虫还知道酒桌规矩,想让我给他倒酒呢。
  罢了罢了,倒吧,打又打不过他,心平气和聊聊,把事解决了,对谁都好。
  按照酒桌规矩,什么事都得放在饭后谈。
  所以现在,我也不着急,先给他倒上酒,见他三杯酒下肚,又跟他吃起了串来。
  常天容酒量好,吃相却比阿龙还丑。
  可能是本性作祟,这老太爷抓起串来用嘴一撸,几乎没有拒咀嚼的动作,直接吞了进去,时不时还得来两杯白酒顺一顺
  就算明知道他是一只老长虫,见到这吃法,我还是会忍不住啧啧称奇。
  他们常家的胃是真好,酒量更好。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酒足饭饱的常天容有些满足,翘着二郎腿,怡然自得,找了根签子剔着牙。
  我知道时间差不多了,边给他倒上白酒,边说道:“常老太爷,吃的差不多了,咱们聊聊吧?”
  “好啊。”大概是吃爽了,常天容心情不错,“看样子,你个小崽子也知道事情真相了,我且问你,你打算怎么给我这个公道?”
  “都是明白人,打开天窗说亮话吧,田二死不死是你的事,田三无辜,他不该死。”
  “哦?你想跟我谈条件,最少也得把你的筹码拿出来,懂吗?”
  我冷笑一声,一把解开腰间酒壶,重重砸在石桌上:“酒壶不能给你,酒壶里的魂魄是你的孩子,我有办法让他活!”
  常天容挑了挑眉,没说话。
  见他如此,我点上根烟,缓缓说道:“你总共有五个孩子,只有这个是最有灵性的,其他的我很抱歉,救不了,但是这个,我可以用池中之水洗掉他一身浊气,送到孕妇体内,让他转世投胎。”
  “你在跟我开玩笑吗,转世投胎,那还和我常天容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挺大岁数的老野仙么,怎么这点事都想不通?”既然是在谈判,我不可能落了下风,“这孩子没有地下手续,记忆在,魂魄在,怎么就不是你孩子了?你把他们留在尸体腹内,不就是为了帮助他们开窍化妖么,现在我有能力,也有这个机会一步到位,让他投胎人道,你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话说的稍微有点重,常天容瞪了我一眼,四周空气瞬间稀薄,紧张压抑感席卷心头。
  我不怕他,因为他不是妖,而是野仙,所以我直接解开响马鞭,又是重重一砸,呵道:“给我退!”
  空气重新流通,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消散,留下那常天容眯起眼睛盯着我,瞧不出他心里活动。
  “这办法确实可行,你找到人选了吗?”常天容的声音有些低沉,“我要知道是谁,否则,我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的缓兵之计?”
  “好说。”我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掏出了一张牌位,放在石桌上,“她叫张馨,是昨天和我们一块下来的两个女孩子之一,你分出一缕神识在这牌位上,从今以后,你就是老张家的保家仙,等日后张馨怀孕,我会亲自做法,送魂入腹。”
  常天容眼神转动,看了那牌位一眼:“她多久会怀孕?”
  “不保准,几年十几年都有可能,不过,这对你这样的老家伙来说,重要吗?都是昙花一现罢了。”
  常天容想了想,觉得这不是圈套,便也信了。
  只见他轻轻抬起食指,一道绿光射出,在牌位上留下了常天容之位,五个大字。
  我在心里松了口气,因为这说明他已经同意了我的办法,不会再找我们的事了。
  不过,还有些其他细节,我都得和常天容说明白了,要不然以他的脾气,撂挑子走人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铁刹山他都敢撂挑子,老张家又不多什么。
  “既然同意了,咱们就再谈谈其他的吧。”我不紧不慢,收回了牌位,“矿底剩下这些尸体,你都得还给我,其中有一个是张馨生父,跟你常天容有莫大关系,不能埋在这。”
  常天容点头,没反驳。
  “田二作孽多端,他确实该死,可我们人类有人类的解决方法,这涉及到我后面的计划,跟你说了也没用,总之,田二田三都不能死。”
  常天容又是点头,没反驳。
  “既然你都答应了,我再说说第三个条件。”这回,才是我和常天容真正的谈判,“你也隐退了这么多年了,这奉北煤矿早晚挖到你家,你怎么办,接着东躲西藏吗?”
  常天容有些怔怔出神,他喝了口酒,想了想,又叹了口气:“唉,这年头,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越来越难喽。”
  “是啊,不如听我的,跟我去堂单吧。”
  “我说你就没憋好屁,敢情是在这等着我呢。”常天容气笑了,“铁刹山我都不愿意去,你一个小小的收池人,老姜头的徒弟,我就要给你面子去你那里?哪来的屁道理,我常天容不认。”
  “哦?你还认识我师父?”
  “喝过酒,吃过肉,和你现在一样。”
  常天容不愿意多聊我师父的事,我便也没刨根问底,只是说道:“不用你在意你和我师父的交情,我是我,一个奉北的收池人,也就够了。我这次帮了你,你总归得给我点补偿的。”
  常天容脾气很怪,怪到离谱,可他却也挺讲道理。
  听我这么说,他也觉得自己欠了我一个大人情。
  也正巧,他偏偏不是喜欢欠别人人情的人。
  这让他很是头痛。
  我也不着急,缓缓的喝着酒。
  因为我知道,常天容不可能落座我堂单之中。
  他是与常家教主常天明同辈分的人,这样的大人物来我的堂单,似乎有点痴人说梦。
  所以我的目的,只是想要常天容还我这个人情,具体怎么还,全看他这位常家老太爷的良心。
  就算他真不愿意还,也无所谓了,我打不过他,拿他没办法。
  可我还是赌定,他不是一个这样的人。
  果不其然,常天容退步了,他一口喝干了杯中酒,冲着另外一个方向招了招手。
  亭台楼阁中,一间典雅小院的屋门被人打开,从中走出了一个女人。
  这女人二十多岁的模样,青色长衫,长相清冷,一米七的高挑个子,满头秀发高高盘起,被一只青玉发簪斜插着,说不出的典雅高冷。
  “碧玉,从今天开始,你随这小子姓,做他的贴身护马,直到他作古西去。”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常天容转头对我问道,“小崽子,你叫什么名字?”
  “东北收池人,林之中。”
  “好。”常天容点了点头,又对那位名叫碧玉的女人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姓林,叫林碧玉。”
  “林碧玉愿听师父差遣。”那女人不悲不喜,领了常天容的旨意。
  我有些搞不懂情况,常天容自己不来,却给我叫了个其他人当野仙?
  话说,这碧玉又是谁啊,剧情里没有这个角色啊?
  像是看出了我的困惑,常天容呵呵笑着:“林碧玉是我徒弟,已经教了几百年了,道行不低,给你当护马也不算委屈了你。另外,你的腿不对劲,我可以帮你。”
  几百年的徒弟?小白不是说常老太爷不喜束缚,只想游山玩水,安静清修吗?
  等会,我的腿?
  “你能治好我的腿?”我心思震颤,“常老太爷,此话当真?”
  “当真。”常天容眼神清明,一股绿光正中我身,随既,他开口道,“脊椎错位压迫了神经,稍微动一下,都是能要你命的事,以现在的医疗手段,你是没救了,就算找到铁刹山白家,你也够呛能站起来,可你很幸运,能遇见我。”
  我忽略了常天容的自吹自擂,问道:“你真的能治好我的腿吗?”
  “可以,就是费点时间,你神经受损,想把这东西修复,只能慢慢养。”
  “多久?”
  “两年。”
  我在心中和王景商量了一下,觉得这事可行,毕竟常天容在铁刹山也有名头,他总不至于吹牛骗我。
  虽然我已经是个半瘫之人,可我比任何人都想站起来,这是毋庸置疑的。
  “常老太爷,这样吧,碧玉小姐就不用给我当护马了,你帮我站起来,也算还了我人情了,我也会真心感谢你。”
  “那不行。”常天容似乎做好了决定,他很讨厌更改,“我常天容一口吐沫一个钉,林碧玉以后就跟你当野仙了,我的人情还完了,至于你腿的事,我可以帮你,那得算你欠我人情,林之中,你一样得还!”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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