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眸子里隐藏极深的戏谑一闪而过。 身为常青藤名校毕业的海归,林霄是骄傲的。 大学期间他就是医科大的风云人物,被称为学校有史以来最有天赋的三个学生之一。 是多少女同学的爱慕对象,就连唐嫣然都算他曾经的迷妹。 只是他忽然收到国外大学邀请深造。林霄表白并邀请唐嫣然一起出国被拒绝,两人才天各一方。 林霄从不认为唐嫣然的拒绝是因为自己魅力不够。 他只觉得唐嫣然是对出国有顾虑,才让两人错过。 这次回国,他听说唐嫣然已经结婚,心里很不舒服。 当得知唐嫣然是因为父母之约嫁给个傻子,心里的火又燃烧起来。 否则,他堂堂常青藤名校海归,还是肝病领域一把刀刘浩然的学生,又怎会选择南滨这样一个小地方带教交流! 林霄上前道:“嫣然,真抱歉。” “林菀被我家人宠坏了,说话口无遮拦,让你难堪了!” 林菀委屈道:“嫣然姐姐,是我不好!我知道错了!” 兄妹一唱一和,唐嫣然心里的气消了不少。 陈万里却只是冷眼看兄妹俩演。 他才是受委屈的人,两人道歉却冲唐嫣然,显然并没什么诚意。 唐嫣然道:“算了,你也是无心的!” 林菀跟唐嫣然很熟,林霄读大学时,林菀就见过不少次唐嫣然。 这段时间,哥哥来人民医院实习,林菀有没事就往医院跑,一来二去,两人更亲近了。 林菀知道哥哥心里一直有唐嫣然。 接近唐嫣然自然也不是单纯的叙旧,她想帮哥哥追到唐嫣然。 虽然唐嫣然结婚了,但在国内的她很清楚这婚姻是什么成色。 丈夫是个傻子,婚姻还是父母包办!林菀看来,形同虚设! 唐嫣然漂亮,而且能力很强,是哥哥的良配。 至于陈万里这小卡拉米,自然被划归到应该扔进垃圾堆里的对象。 所以,才有刚刚见面,林菀‘说错话’的一幕。 林菀亲昵的挽住唐嫣然:“嫣然姐姐,中午我们一起吃?好吗?” 林霄也很期待这顿午饭。 唐嫣然有些犹豫,出于对国外先进医疗技术的渴求,她希望跟海归的林霄交流,便看向了陈万里。 林霄兄妹二人仿佛才发现还有陈万里这号人似的。 林菀一脸天真的上前:“差点忘了,陈哥也在。” “你不会反对嫣然姐跟我们吃饭吧?” 林霄上前一步,俯视着陈万里:“一起吧!” 陈万里忽然很想笑。 传承对他的改造可说脱胎换骨。 不仅学习大仙医经,让他拥有近乎妖孽的医术。 头脑,更是因为造化神诀的洗经伐髓,颠覆性改变。 两人拙劣的小伎俩,岂能瞒过他? “不必了!我还有事!”陈万里拒绝。 林霄没当回事。 林菀倒有些小失落。 她还想在饭桌上好好让陈万里自卑一会儿呢! 唐嫣然道:“那我也不去了!” 陈万里是来接她的,相比跟林霄聊学术,劝陈万里回家看看父亲更重要。 林菀楚楚可怜的撒娇恳求:“嫣然姐,吃顿饭又没什么,一起嘛!” “我最近知道了家美妆店,我还想分享给你呢!” 林霄微微皱眉,看着陈万里。 他虽从妹妹口里得知,陈万里傻病已经好了。 但依然不觉得,陈万里配得上唐嫣然。 林霄看来,只有自己才是唐嫣然的良配。 他那些二代都不放眼里,又怎瞧得上陈万里这傻病刚好的软饭男? 林霄只觉得是因为陈万里不悦,唐嫣然才拒绝午饭,所以态度也不客气起来。 “陈先生,你虽然是嫣然的丈夫,却无权阻止她与其他人正常交流。” “你这种行为,会更凸显你的自卑!” “嫣然是正常人,有交朋友的权利。” 陈万里原本还懒得搭理两人,没想到林霄蹬鼻子上脸教训起他了!这让他觉得无比滑稽! 陈万里无语道:“不跟你一起吃饭就自卑了?你以为你是谁?” 林霄一愣,从回国起,他就有跟陈万里比较的心思。 觉得自己无论哪方面,都碾压唐嫣然傻病才好的小白脸丈夫。 在他的认知里,陈万里在他面前应该自惭形秽,无地自容才对。 哪知第一次见面,对方不仅不自卑,还怼的他想吐血。 “你……”林霄面色阴沉,忍不住要发火。 林菀也跃跃欲试,想帮哥哥给陈万里一点教训。 可两人没料到,陈万里完全不给他们机会。 他冷冷看着林霄:“你什么你?” “你怕不是留洋归国,把脑子忘国外没带回来吧?” “我是什么人,你敢跟我急眼?” 林霄被怼的老脸通红,说不出话。 林菀下意识问:“你什么人啊?” 陈万里道:“我是神经病!不知道什么是武疯子吗?” “招惹我?” “别说将你二人按地上暴打,就是杀了你们,我都不用负法律责任。” “跟我叽叽歪歪?想死啊!” 陈万里一通不讲理的臭骂,吓得林霄和妹妹,脸色惨白的连连后退。 唐嫣然臊的俏脸通红,哪有人将自己有精神病说得还很骄傲的样子! 丢死人了? 陈万里无语从兄妹两人身上收回目光,冲唐嫣然道: “我真有事,吃饭想去就去,不用问我!” 说完,陈万里转身就走。 林霄咬牙切齿,恨不得杀人。 但在唐嫣然面前,他只能憋着,尽量保持谦谦君子的做派。 “你……你先生,真有趣……” 陈万里才不管林霄兄妹咋想呢! 离开后,就联系上了贾正初,贾正初正在取片子。 陈万里找到他时,片子刚出来。 拿起一看,陈万里点头:“腿骨恢复的不错!很快就能康复。” 贾正初咧嘴:“多亏你!不然,我就成瘸子了!” “对了,你咋医术一下就这么高明了?变了个人似的?” 陈万里笑道:“咱是天才!过目不忘,一看就会!” 贾正初无语:“你就吹吧!” “吃饭去,我请客!” 贾正初腿恢复的不错,陈万里心情美丽了不少。 两人出医院,就近找了个环境不错的馆子。 好死不死的!刚点完菜,就听到不远处传来声音: “咦!这不是陈哥吗?这么巧啊?跑一家馆子吃饭了?” “嫣然姐,要不咱们拼桌一起吧!” 陈万里抬头,就看到林菀眼里隐藏不住的戏谑。 他很无语啊,这对兄妹怎么就阴魂不散呢? 非得我老陈将你们虐的生活不能自理,才明白差距? 贾正初看过唐嫣然的照片,知道是陈哥媳妇,便笑着没拒绝: “方便吗?” 林菀笑盈盈道:“自己人,有什么不方便的?” 见贾正初答应,林霄也笑了。 刚刚,唐嫣然正跟他打听开诊所的手续和熟人。 林霄还想着,找机会用开诊所的事儿,好好挤兑羞辱一番陈万里,找回先前丢的面子。 没想到,这念头还在脑海里萦绕,陈万里就出现了。 真是老天有眼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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