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这些异族迟早都会出问题,与其各种担心他们搞事情,不如早点灭了他们,这才是王道。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个道理李洵还是懂得。 “王爷英明!” 众人纷纷点头,反正迟早都有对上的,也不在乎早一点时间,那都不是事来着。 萧若无也是赞同道:“这些异族基本上都是一群蛮子,根本不成气候,比之苍狼王朝差太远了。早点灭了他们也是好事,免得他们坏事情!” 黑云山脉的异族还是部落形式存在,说白了就是没有形成国度,连足够的文化都没有,更别说是打造武器装备了。 他们都是用着最原始的武器装备,全靠人数多才能威胁到大周边境。但是如果对上王爷的大凉黑骑,对方完全没有丝毫办法,估计直接要被打哭! 这形式就犹如一个奶娃,和一个成年男子打架一般,双方差距可不是一般大。 “倒也不能大意,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李洵笑着摇了摇头,提醒道。 这年头傲慢会让人付出代价,所以他可不想栽在这一环上,那绝不是他想要看到的事情。一旦出手就需要一击必中,如果拖泥带水的话,那就不美了。 红玉眼前一亮,沉声道:“少主,先前李尽忠派人去了黑云山脉,昨天已经是送回了消息。他们探知了黑云山脉的势力分布,还有主要的几股力量。” 自从知道少主的志向之后,他们这些潜龙会的人就很高兴。 其中以李尽忠为最,知道自家少主目标是黑云山脉之后,就提前就做出了布局,直接提前将眼线放到了黑云山脉。 “哦?” 李洵不禁是眼前一亮,没想到李尽忠效率这么高,居然这么快就搞到了黑云山脉的消息,这家伙倒是真有几分做密探的才华啊。 “说说看!”他也忍不住有些好奇起来。 “少主,根据情报来看,黑云山脉一共有着三支大型部落,分别是黑云部落、白凤部落以及羌族部落,其他小部落都在他们麾下苟活。这三大部落联合,甚至可以出动十万大军,实力非同小可!” “十万人!” 听到这个数字之后,李洵目光微微闪烁了一下,却也没有太过于吃惊,毕竟这可是几个异族部落,如果没有这么多人才是有问题呢。 部落可不是土匪,他们乃是一个族群,人数自然不止几千人。 红玉没有犹豫,直接将自己先前接收的消息说了出来,里面不但是包括了黑云山脉的势力分布,还有一些轶事记载。 听了她的叙说之后,众人对黑云山脉也有了足够的了解。 这三股势力之中,其中最强的乃是黑云部落。 他们将近有二十万人的族群,作战兵力将近六万人,首领名叫黑甲士,是个极为强悍的敌人。曾经多次入侵巨鹿县,劫掠了不少东西。 然后就是羌族部落,这个部落人数只有将近八万人。 不过他们可以作战的兵力却达到了三万多人,乃是极为好战的民族。而且他们极为残忍,每次劫掠不但抢夺财物,而且直接是杀人屠城,女子直接是成为了他们的发泄工具。 他们的部落首领名叫纳竭,此人极为恐怖,甚至传说他吃人。 而后三股势力之中,最弱的乃是白凤部落,他们不过是五万人不足的样子,人马更是只有一万多人。而且他们的首领还是一个女子,名字叫做白凤凰。 这股势力最弱,但也相对安分一些。 “羌族!” 一边的萧若无眼睛顿时眯了起来,眼神中闪烁着森冷的寒光,冷笑道:“这个异族丧心病狂,不但杀人屠城,抢劫妇女,居然还敢吃人,简直就是百死难赎!” 他在巨鹿县待过几年,也曾见识过羌族入侵的场面,那绝对是人间炼狱来着。 张临辰叹了口气,脸色也有些不好看,被欺负的可是大周人,让他有些感同身受,感觉不寒而栗啊。 “吃人吗?” 听到萧若无的解释之后,李洵眼中也多了几分杀机,沉声道:“既然如此,那就先灭了他吧!” 在他心中,已经将羌族判了死刑。 此人必杀之! 这些势力之中,羌族距离巨鹿城最近,恐怕到时候也是跟他先对上,到时候必然要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残忍才行。 以暴制暴,这才是王道! 到时候抢了他的地盘,自己可以趁机掌控几条盐河,也可以以那里作为基础,辐射整个黑云山脉。 不过对方三万多人,光靠黑骑的话,多少有些太勉强。毕竟山林之中,敌人也不可能等待你去杀,还需要有其他部队才策应才行。 想到这里,他看向了边上,沉声道:“萧若无,你通知孟都全力训练自己手中的人,需要什么物资都通过巨鹿商会给他运作过去,本王只需要一支敢打敢拼的军队就行。” 孟都手中的人就是一支生力军,到时候有大用! 对于这个问题,萧若无自然是心头了然,看来还需要孟都努力一下才行,这样自家主公也可以快速展开局势了。 他沉声道:“王爷放心,我会安排好的!” “恩!” 将事情安排好之后,李洵也松了口气,剩下交给时间就行。 三人走在街上,看着逐渐繁华的街道,李洵是充满了自豪感,这都是自己的功绩啊。 刚走了几步,他突然目光一凝,忍不住露出了一丝怪异的笑容,居然在这里还遇到了熟人啊。 “万豪兄,没想到又看到你了,真是我巨鹿县的荣幸啊。” 来人正是南宫万豪,先前急匆匆跑路离开,没想到现在居然又来了,还真是有意思啊。 额! 南宫万豪嘴角一抽,干笑道:“原来是李兄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没想到我们哥俩真是心有灵犀,在这里都能遇到。” 你妹! 老子可是你爹的小舅子,你居然叫我万豪兄,这个小混蛋。 他强忍着要骂人的冲动,心里默念着大局为重,雪花盐为重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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