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北凉郡本土势力的人,也是在李洵规划下获利之人,在他们眼中秦王有钱也是应该的,毕竟秦王殿下可不是吃独食的人。 他老人家吃肉,自己这边也总能喝到一口汤。 北凉郡原本一潭死水,也是因为有了秦王支持,他们才获得了生机,自然不能容忍别人诋毁。 这时候,人群中一人站了出来,他就是陈家的陈宇。 他冷笑道:“哼,小明王也就是运气好,遇到了我们秦王人好,所以建立了小明国。不过他也就是国王而已,还称不上皇帝,他的小明国实在是太小。 如果不是我们秦王殿下出手的话,他现在估计在地下玩泥巴呢!” 陈家本来是要被清洗的,但后来投靠了秦王之后,得到了大量的机会,让陈家更上一层楼,所以在他心中秦王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岂能容忍他人诋毁。 小明王也不行。 额! 此言一出,众人鸦雀无声,因为这家伙说得有道理啊。 再说了陈家投靠秦王的事情,在场的人都是知道的,自然不会傻乎乎凑上去招惹秦王不快。不过陈家这是不满意小明王建国,这是嫌弃小明王给秦王太少了不成。biqubao.com 好家伙,这是分赃不均啊! 不过也对,现在小明王可是建了国,当了国王的人。相比这点钱来说,还是国王比较香。 “这小子!” 不远处,路过的李尽忠不禁是嘴角抽动了一下,恨不得直接给陈宇一个大嘴巴子。 你这家伙傻了吧唧的!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嘛,小明王也是秦王,你小子就是找打啊。 不过这样倒也不错,至少别人会觉得分赃不均,而不是觉得小明王和秦王是一伙的。 而此刻的南宫府上,也得到了这个消息。 南宫万豪眼睛都红了,感慨道:“他娘的,我这个兄弟简直就是抢钱,我几十年的积累还不如他去黑云山脉转一转啊!” 一个亿啊一个亿,这要吃自己几年了。 眼红! 想要! “咳咳!” 一边的管家陈三看到这一幕,不禁是小声道:“老爷可不要冲动,如今太子被陷害,皇后叮嘱南宫家族要低调,可不能现在惹上秦王啊! 据说秦王这次杀了将近十万人,可谓是杀人如麻,现在外面都叫他铁血秦王。 惹了他的话,这家伙绝对会下死手的。” 作为南宫万豪的管家,掌握着南宫万豪不少秘密,所以他可不是仅仅一个管家的存在,而是真正的南宫家的人。 先前皇后传下训示,绝对不能在这期间搞事,很显然南宫家族功高震主啊。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招惹秦王这样的狠角色,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人家杀了十多万人,不在乎多杀一个啊。 咳咳! 南宫万豪差点被噎死,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冷笑道:“你说什么呢,秦王可是我的好兄弟,我怎么会招惹他。 我只是有些感叹而已,我这个兄弟是个狠人啊。” 没错,就是感叹! 自己这个兄弟可是一个人物,当初被流放出来的时候,自己还以为可以随意欺负对方,谁能想到这老弟这么快就翻身了。 那黑甲士他也知道,那可是黑云山脉的霸主,手下号称十万之众。虽然实际上只有八万人,但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李洵居然可以屠杀黑云部落,这就很可怕了。 从一个破落皇子,到如今的铁血秦王,这样的狠角色自己还真不敢招惹对方。 其他人的话,自己还可以靠着南宫家族的名头压制对方,但是秦王这个人邪性得很。连皇帝都压制不到秦王,南宫家族就更不行了。 现在人家杀了十万人,这养成的煞气岂是等闲,恐怕无人不能杀。 这年头,就怕遇到这种愣头青,人家天不怕地不怕,这你能有个锤子办法。 曾几何时,自己居然有些畏惧这兄弟了。 就在这时候,外面的侍卫突然跑了进来,还是一脸惊慌的样子。 “不好了老爷,秦王殿下又送请帖来了!”外面的侍卫惊慌道。 “什么,又送请帖来了?” 听到这句话,原本还在感慨的南宫万豪心头一颤,下意识抖了下来,一股从心里的抗拒在心头升起。 该死的,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上上次这个请帖过来,自己损失了将近几百万,上次自己损失上千万,这次居然又来了请帖。 南宫万豪心头一跳,忍不住喃喃道:“这次李洵弄了这么多钱,按道理不缺钱才是,应该不会再坑我钱才是啊!” 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吧。 而且相比于现在的李洵来说,自己才是那个穷人啊! 咕哝! 陈三咽了咽口水,他不会忘记上次自己和老爷被关起来的情景,那场面可是生不如死。 现在好不容易好了不少,不会再来一次吧。 想到这里,他顿时打了个哆嗦,有些不放心道:“老爷,你不会又得罪了秦王殿下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这可不兴去啊。 这要是去了的话,估计又要脱一层皮,所以还是先问一下比较好。 南宫万豪眉宇紧锁,皱眉道:“没有啊,最近我是拼了命给老弟卖雪花盐呢,我踏马都成他家长工了,怎么可能得罪他。” 这天地良心啊,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卑微过,不存在这还不满意吧。 呼! 陈三长舒了一口气,暗道秦王的脾气来说,只要不是得罪了秦王,应该都不会有问题。 但如果不是坏事的话,那就是好事啊。 南宫万豪也摇了摇头,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秦王这个人可捉摸不定,不是那么好猜测的。 他看向了护卫,询问道:“你看到是谁送来了请帖?” “是红玉小姐!” “那就没事!” 南宫万豪松了口气,既然是红玉送来的请帖,多半是问题不大,否则就是李尽忠这个杀神来送了。 他接过请帖打了开来,里面的内容倒是没有多少问题,只是许久没见,想要叙叙旧而已。 不过秦王如今的实力请自己过去,恐怕问题没这么简单。 思索了一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自己如今也算是和李洵交好,他没理由对付自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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