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者看到李洵之后,不禁是眼前一亮,兴奋道:“苍狼王朝使臣肖一郎,参见秦王殿下。殿下可是想清楚了,愿意接受我们大将军的条件?” 他本名叫做孔三金,乃是一名大周北边境的官员,不过最后所在地被萧天山攻陷,他就变成了萧天山的俘虏,被打得不成人形。 为了活命,他选择了出卖大周的情报,让好几个县沦陷,这让他获得了萧天山的信任。 后来为了讨好萧天山,他干脆选择改姓成萧,意为认萧天山为干爹。结果被萧天山的儿子暴打了一顿,觉得软骨头不配姓萧,他没办法只得改成了去头的肖,变成了肖一郎。 这次过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劝服李洵这个秦王。 大将军得到消息,如今秦王李洵在北凉郡可谓是如日中天,只要可以拿下李洵,那么进攻北凉郡将会变得异常简单。 而自己这次一旦成功的话,在苍狼王朝的地位也会变得水涨船高,甚至得到成为苍狼王朝百姓的资格。 在他看来,现在李洵接见他,无疑就是认可他了。 “肖一郎?” 听到他的名字,李洵眼中闪过一丝厌恶,这个肖一郎的名字让他很不喜欢,甚至有种想要锤死他的冲动。 看他那一脸狗汉奸的样子,实在是令人反胃。 肖一郎也看到了这一丝厌恶,顿时脸色有些不好看了,他沉声道:“秦王,和我们合作乃是最好的选择。” “最好的选择?” 听到他的话,李洵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冷笑道:“你们苍狼王朝是什么档次,不过是茹毛饮血的野人而已,居然也想要招降我? 一头野猪也敢图谋巨龙,简直就是不知所谓。 本王接见你,只是要让你知道,因为这一封信你们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妈的,还招降我。 还要让本王认他的皇帝做干爹,简直就是不知死活,他们这次是真的惹到了自己。 自己虽然不要脸,但是节操还是有的。 “野人?野猪?” 听到李洵的话之后,肖一郎顿时脸色变得铁青。 他现在可就是苍狼王朝的人,居然被人比作了野人和野猪,这简直就是找死。 很显然,这位秦王是不准备合作了。 他咬牙道:“秦王,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莫要自误。你乃是大雍王朝之后,皇帝对你更是厌恶至极,你的兄弟对你欲杀之而后快。 如果你不投靠苍狼王朝,你将会死无葬身之地,永世不得超生!” “滚!” 李洵冷哼一声,直接是给了他最终的回答。 这一下子彻底激怒了肖一郎,他怒道:“秦王,你一定会后悔的。当我苍狼王朝百万大军南下之日,就是你人头落地之时,到时候你一定会后悔的。” “就凭你们,那就试试吧!” 李洵冷冷看了肖一郎一眼,动不动就百万大军,即便是苍狼王朝人人皆兵,这百万大军也不是这么容易弄出来的,他妈的吓唬谁呢。 他随后对着李尽忠吩咐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削掉他一只耳朵,让他知道得罪我李洵的下场。我能够在北凉郡如日中天,可不是靠嘴皮子的!” 唰! 后者点了点头,腰间长刀瞬间出鞘,随后一刀斩下了肖一郎的耳朵,痛得后者哇哇大叫,眼泪都出来了。 “滚!” “告诉萧天山,只要他认本王做干爹,我可以让他成为苍狼王朝的皇帝,让他考虑一下吧。”李洵看了他一眼,冷笑道。 说完大手一挥,直接让人将肖一郎丢了出去。 “你.......” 后者听到李洵的话之后,脸色更加苍白了。李洵居然让自己的皇帝给他当干儿子,这简直是大逆不道,如果传回去的话,自己会万劫不复的。 不过李尽忠可没心思听到哔哔,直接将其丢了出去。 没了肖一郎之后,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唐明阳犹豫了一下,小声道:“殿下,您这么一弄那就是不死不休,您还是要早做准备啊。” 额! 听到他的话,李洵微微愣了一下。 这家伙平时都是油盐不进,今天居然还关心自己了,倒是有点意思。 他摇了摇头,沉声道:“本王自然清楚这一点,不过大周和苍狼王朝天然对立,即便是自己温言细语,对方依旧还是会来的。” 和强盗讲道理,这能讲得通嘛。 显然不行! 苍狼王朝就是强盗,他们需要通过劫掠大周边境,来满足他们的粮食需求,这是他们的生存之道。 所以你为了活命,他们也是不会放手的,什么谈判都是扯淡。 “........”唐明阳无言以对,不得不说秦王透彻! 李洵看了他一眼,沉声道:“你先下去吧,什么时候想通了之后,什么时候再来见本王!” “属下告退!” 后者犹豫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离开了。 而在他离开之后,李洵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倒不是因为唐明阳,而是因为萧天山那封信。 对方的口气就仿佛是父亲训儿子一般,那种高高在上的语气,仿佛让李洵联合就是天大恩赐一般,这让李洵很不爽。 他冷笑道:“这萧天山真是自大惯了,他还真以为吃定了我李洵啊!” 对方未免太过于天真! 皇帝即便是再怎么想要削弱自己,但也只能是内部削弱,绝对不会拿北方屏障开玩笑的,到时候一定会派人前来支援。 你他么百万大军了不起,你以为大周没有一般。 可惜自己的新城墙没有完成,否则你有百万大军犹如,你也只能是看着而已。 “王爷,我们现在怎么办?”李尽忠皱眉道。 李洵看了他一眼,沉声道:“你可记住当初本王说过的话,寇可往,我亦可往,我们直接杀过去,杀敌人后排一个措手不及!” 他周傅宗可以学自己对付黑甲士的操作,自己这个正主同样也可以。 自己借机可以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还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了风险,这绝对是可以操作的事情。 额! 李尽忠嘴角一抽,苍狼王朝那些小部落要遭重了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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