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士兵全部斩杀,而对于这些老百姓,李洵却没有准备全部都杀了。 因为他们还有用! 这些老百姓大概还有七万多人,后面自己要打造自己的城池,就需要大量的劳力在里面,这些人就是天然的劳动力,完全是可以用的。 他们对于苍狼国,没有士兵那么强烈的利益纠葛,自然说不上什么忠诚,可好收服多了。 只要给他们一个理由,一个心理暗示,那么这些人分分钟就是最合适的苍狼奸,而且比之外人还要狠。 这也是李洵将问题推给萧天山的原因,这家伙就是最好的背锅人啊! “大将军?” 此言一出,下面的苍狼国百姓不禁是愣了一下,仔细一想之后还真是如此。 如果不是大将军挑衅,要秦王给他当干儿子的话,秦王也不会勃然大怒。秦王如果不大怒的话,也不会出兵苍狼国,自己也不会遭遇大难了。 “卧槽他妈的的萧天山,我说大周向来和蔼可亲,现在突然这么凶神恶煞了,原来都是因为他啊!” “这狗日的躲在后面,让我们受罪,简直就是不当人子!” “我踏马好好放羊,招谁惹谁了啊。现在我儿子也被他们征调过去死了,都是萧天山这个王八蛋,老子要跟他拼了。” 对于李洵,他们自然是不敢多说,更不敢将罪责丢在他身上,但萧天山就不同了。 这么多年以来,大周什么时候对自己等人下手过啊,就是因为这家伙一句话造成了今天的惨剧。 关键这家伙造成这么大的灾难,居然还不来救自己等人,这让他们的怒火一下子就爆开了,矛头纷纷对准了萧天山。 不少人更是直接开始问候萧天山全家女性,恨不得将萧天山生吞活剥,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额! 呼延狂风等人不禁是目瞪口呆,原来这他妈也可以,这简直是太离谱了。 这些人未免也太好说服了吧,这就开始去恨自己人啦? 李洵看了一眼他们,嘴角不禁是浮起了一丝笑容。 虽然这些人不少都是为了活命,才骂了萧天山。不过更多人可是真的恨萧天山,因为数据之眼和地图不会骗人。 如此一来,用他们做劳力修建大木城,也就可以更加卖力了。 咳咳! 他轻咳了两声,沉声道:“别说本王不给你们机会,只要你们努力为本王干活,顺便杀了这些人,那就给你们一条活路!” 说完他大手一挥,影密卫的人已经是带着一群人走了出来,赫然是那些苍狼国的贵族。 这些人先前还准备逃走,不过被早就潜入的影密卫给抓住,如今正好用他们来作为筹码,来彻底收服这些劳力了。 一堆缴获的弯刀丢在了他们的面前,接下来就看他们如何选择了。 “杀草原贵族?” 大木城的百姓一个个面面相觑,脸上出现了一丝难色。 一旦自己等人杀了这些贵族,那么可就彻底得罪了这些贵族后面的势力,今后在草原可就没有栖身之地了。 凭这些人的家族势力,足以让自己这些平民无立足之地了吧。 而那些贵族闻言一个个更是脸都绿了,愤怒地看着李洵,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秦王李洵,你敢杀了我们,就彻底得罪了苍狼国,你将会遭遇百万大军的制裁,你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没错,我们可是草原贵族,身后都是苍狼国的大势力,我劝你耗子尾汁!” “识相点放了我们,最多我们用钱赎我们自己,你也不亏。” “还有你们这些贱民,我们可是高贵的草原贵族,你们敢动我分毫,必然会被灭了满门的!” 他们可都是一群贵族,自然不想要死在这上面,他们还有无数好日子可以过呢。 为了活命,他们也只能是以身后的势力威胁李洵,希望李洵可以投鼠忌器,不敢对他们下手了。 “得罪苍狼国?” 李洵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冷笑道:“你们不会是傻比吧,本王杀了你苍狼国这么多人,你觉得苍狼国会跟我关系友好? 几十万人我都杀了,还差你们几个?” 这群人实在是想太多了,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自己岂会在乎他们身后的苍狼国。 即便是苍狼国不找自己麻烦,自己也不会放过这块肥肉,又岂会担心这点东西,简直就是笑话。 “额.......” 听到这句话,一群草原贵族不禁是傻了眼,这话粗理不粗啊。 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人家几十万都杀了,苍狼国怎么也不可能和对方和平相处,对方又怎么会担心再得罪一次呢。 这完全是理所当然啊。 而下面的大木城百姓看到趾高气昂的草原贵族之后,一个个眼睛都红了。 一个百姓拿起地上的刀,疯狂地冲了过去,怒道:“曹尼玛的贵族,老子的命不是命是吧,想要我死,老子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噗噗噗! 这家伙也是一个狠人,一口气捅了四十多刀,硬是没有换人,直接将那个贵族刺成了马蜂窝,全身都在飙血。 有了他的带头之后,其他老百姓也不再犹豫,开始疯狂出刀,到最后几乎是死人了,依旧是逃不过挨刀的命运。biqubao.com 看到这一幕,李洵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沉声道:“从今天起,大木城改名为秦城,大周秦王李洵的城。 你们虽然乃是俘虏,但是本王特许你们可以为本王工作,来换取你们的自由。 只要为本王工作五年,本王放你们自由!” 说完之后,他就直接将这些人交给了陈玉华,这家伙洞彻人心,善于攻心。 只要一段时间,足以让这些俘虏死心塌地,一心一意为自己办事了。 秦城! 听到这个名字,一些聪明的大木城百姓已经知道了李洵的意思,这是要占据这座城啊。 他们此刻也没有了退路,只能是乖乖认命了。 实际上大家都不是傻子,作为战败国的人,那些麾下的百姓在战败后哪有好日子啊。 当初苍狼国拿下大周边境之后,从来都是杀人如麻,没把那些百姓当人,烧杀劫掠无所不为。 相比起来,秦王李洵简直就是大好人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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