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为他们和中原的仇恨颇深,属于杀他们都不愧疚那种仇恨。 二则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天险,更没有什么城墙,潜入进去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简单方便而已。 有了这些前提,苍狼国注定要在《杀胡令》上遭受暴击! 而萧天山的头颅价值一百万两银子,这对于那些杀手来说,无疑就是望眼欲穿的存在,估计无数人要盯上萧天山了。 他将《杀胡令》递给了李尽忠,沉声道:“将其发布出去吧,也让世人知道仇恨和金钱的力量,同样可以血流成河!” 这可是冉闵的心血,自己怎么也要让他在异域扬威才行。 “报,呼延将军求见!” 就在这时候,外面传来了侍卫的声音,呼延狂风终于是赶到了。 李洵点了点头,笑道:“让他进来吧!” “参见主公!” 很快李尽忠就带着呼延狂风走了进来,不过在他身后居然还有一个青年男子。 此人一身草原人的打扮,他看着上首的李洵,脸上的畏惧之色还没有完全消退,显然他也是经历了先前杀伐的。 李洵点了点头,笑道:“你来得正好,看看这个价格是否合适?” 他将杀胡令递给了呼延狂风,让他这个本地人看看,这个价格是否合理。 “悬赏?杀胡令!” 看到杀胡令之后,呼延狂风不禁是瞳孔一缩,额头冷汗唰得流了下来。 砰! 他直接跪在了地上,苦涩道:“主公,我对您可是忠心耿耿,这个杀胡令好像我也逃不了啊!” 咱虽然现在是大周人,但是特征可是草原胡人,这岂不是也在猎杀范围。 就凭这个价格,自己估计要被成千上万的人盯上,自己估计要价值一万两白银啊。 杀胡令? 听到他的话,他身边的男子也是脸色大变,赶紧跟着跪了下去。 李洵愣了一下,才想到了这一点,不禁苦笑道:“这还真是差点忘了这茬,以后我们就在右臂绑一条红丝带,再加上你身上还有我北凉的盔甲,就可以区分了。” 现在自己手中的异族可不少,如果全部杀了的话,还是有些可惜的。 而且这些人已经是自己的囊中物,再花钱就没必要了,所以还是将他们排除比较好。 呼! 呼延狂风长舒了一口气,兴奋道:“多谢主公,这下我就放心了。不过这个耶律楚雄和萧天山就交给我吧,这可是好多钱呢。” 杀了这两个人的话,自己直接成了千万富翁,这也太给力了吧。 “滚!” 李洵白了他一眼,这家伙倒是想太多了,这两人虽然贵,但也不是这么好杀的。 这厮还想要杀他们两个,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他看向了边上的男子,不禁是笑道:“呼延狂风,你来找本王,就是因为此人?” “王爷,此人就是我当初的故人阿里郎,他决心归顺王爷,为王爷效力。”呼延狂风点了点头,连忙解释道。 阿里郎? 听到这个名字,李洵顿时恍然大悟,上次这家伙好像提过这个名字,这家伙貌似是给苏达尔养马的。 他的目光落在阿里郎身上,仔细打量了起来。 后者不敢造次,赶紧是跪在了地上,恭敬道:“小的阿里郎,见过秦王殿下!小的对殿下仰慕已久,愿做殿下麾下一走狗!” 阿里郎没有犹豫,直接是表达了自己投靠的心思。 虽然呼延狂风没有出卖秦王太多消息,不过光是看到对方的待遇,他就知道秦王是一个明主,跟着这样的人是绝不会吃亏的。 只要跟在秦王身边,就算是当狗也可以,绝对比给苏达尔养马强。 额! 看到这一幕,李洵忍不住乐了起来,这家伙倒是有点意思。 将自己比作了走狗,这是真豁得出去。不过如果没有一点才能的话,自己可不是什么人都收,毕竟自己不差这么一条狗。 以自己如今的身份,只要振臂一呼,绝对不缺走狗的。 而且这种降将多不胜数,如果没有足够价值的话,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所以即便是狗也要有能力才行。 他看着阿里郎笑道:“阿里郎是吧,看在你是呼延狂风的故人份上,本王可以给你一个机会跟着本王。 不过想要得到本王的重视,你需要表现出自己的价值,否则你还是跟着呼延狂风吧!” 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没有价值的话,可没有培养的必要,浪费自己的时间而已。 听到这句话,边上的呼延狂风担忧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兄弟,这老弟的身手不错,不过这么多年没用,希望没有完全荒废吧。 阿里郎深吸了一口气,郑重道:“殿下,阿里郎自认还是有点价值的。我乃是草原出身,有着不错的骑术,身手也很不错,可以为殿下征战。 另外我还精通战马的培育,还能够管理一些后勤,绝对不会让殿下失望的。” 说完之后,他也是心里打鼓,忍不住偷偷看了一眼李洵,见其正看着自己,这次倒没有回避,而是鼓起勇气表示了自己的实力。 “哦,倒是很有自信嘛?” 李洵微微点头,虽然他还有些畏惧,不过对他自己的实力还是蛮自信的,倒是有点意思。 他对边上的李尽忠示意了一下,后者直接是走了出来。 “小子,从来没人在我李尽忠面前说实力不错,你出手试试吧!”他看了一眼阿里郎,沉声道。 阿里郎瞳孔一缩,眼中闪过一丝忌惮。 李尽忠的身份他听呼延狂风说过,可是自己决不能得罪的人,而且武力值超群,这个考验可不小。 他咬了咬牙,站了出来。 “请赐教!” 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他不想要错过这次机会,那将会让自己后悔一辈子。 说完,直接是一拳打向了李尽忠腹部,另一只手则是直奔李尽忠的手臂而去。 “有点意思!” 李尽忠微微点头,他轻描淡写地抓住了阿里郎的手臂,对方力道确实不小,倒是有那么一点实力。 不过可惜还是不够,比起自己一开始还差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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