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谋划已久的北伐,就是要打出一个亮眼的战绩给天下人看看,让他们知道自己这个造反皇帝的实力,自己才是天命所归。 即便是自己造反,那也是为了大周天下,也是顺应天命。 但现在自己儿子打出这么大一道口子,自己后面如果还是小打小闹的话,那可就有些尴尬了。 父不如子! 俗话说虎父犬子,到了自己这里岂不是反了过来,这还不让天下人笑死啊。 如此一来,自己必须要加大力度才行,至少也不能比自己儿子差,否则实在是说不过去。 既然如此的话,那就先灭了苍狼国吧。 正好李洵打开了对方一道口子,使得萧天山损失惨重,外围部落都被清剿一空,自己出兵可以轻松不少。 自己儿子可以用五万人灭了对方二十五万,除了本身善战之外,恐怕也是苍狼国有所懈怠了,变得弱了。 如此一来,自己拥有更多的底牌,完全可以打出更大的优势。 想到此处,他突然笑了起来,幽幽道:“儿子灭了大木城,老子灭了他苍狼国,倒也算是一件妙事。 洵儿啊,你父亲还是你父亲! 姜还是老的辣啊!” 小小年纪就想要翅膀硬了,不过为父还没老呢,还轮不到你小子威震天下,这天下终究是朕的。 啊? 下面的臣子一脸懵逼。 刚才皇上还在那里出神,却突然笑了起来,这是什么情况? 就在这时候,却发现皇上已经是恢复了过来,而且还有一道锐利的眼神来扫,吓得他们立马是低下了头。 直视龙颜,可也是罪! “哼!” 李应龙目光微敛,从边上取过一本案宗递给了边上的汪海,随即沉声道:“这次秦王边关大捷已然得到天机卫的证实,情报绝对没有问题。 秦王大破萧天山麾下两大猛将,不但是攻占了大木城,还连克苍狼国十七个部落,歼灭了外围所有敌军。 总杀敌数甚至不止二十五万,只不过是有一些实力太弱,秦王没有上报而已。 如今整个苍狼国西北境已经落入了秦王手中,因此这次大木城之战,我大周可谓是完胜!” 虽然忌惮自己的儿子,不过他没有选择隐瞒这份战报,而是直接将其公开了。 这年头也不要将所有人当傻子,这份战绩迟早是会被其他人所知道,自己没必要枉做小人。 现在秦王虽然实力强悍,但还翻不了天呢。 而且秦王越强,可就越有人坐不住了,必然会针对秦王,这比自己出手好多了。 借力打力,才是真正的制衡之道。 一石激起千层浪,下面瞬间沸腾了! 在听到皇帝亲口承认之后,整个朝堂的官员都炸了锅,一个个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眼神,眼球都差点掉在了地上。 “我的天,这个消息居然是真的!” “这也太夸张了,这才多久时间啊,秦王居然就连破苍狼国十七个部落,杀敌二十五万之巨了?” “尼玛,苍狼国什么时候这么不中用了,这完全是被吊打啊。” “连大木城都被秦王攻占了,那里可是苍狼国的西大门,居然就这么被凿开了,这也太强势了吧!” “秦王之能,简直就是惊世骇俗,恐怖如斯啊!” “如此骁勇善战,堪称是大周战神一般的存在了,我心服口服!” 大臣们互相对视了一眼,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骇,这次秦王打出的战绩确实吓到了他们,甚至可以说是猝不及防。 他们甚至还在担忧这次北伐的结果,没想到自己这边还没有开始,秦王那边就已经传来了好消息。 而一众武将更是心服口服! 以弱胜强,这就是最大的实力,任何人都说不出什么的。 就连向来稳重的李国忠都忍不住是倒吸一口凉气,惊恐道:“这是以一己之力杀穿了苍狼国的防线,秦王这般实力未免太过于恐怖了吧!” 他多少知道秦王如今的实力,但从未想过对方居然如此恐怖。 一个藩王之身,却能以五万兵力杀穿苍狼国重兵把守的国境,还消灭了敌人二十五万多军队,这般武力实在是惊世骇俗。 真战神也! 不过以一己之力就可以攻破苍狼国的国门,这还是一个藩王该有的实力吗,这多少有些过于强大了啊。 杜泽闻言不禁是长叹了口气,喃喃道:“连破敌人十七个部落,斩杀敌人两员大将,还杀敌超过二十五万,实在是有些惊世骇俗啊! 不过未免优秀得有些过分了,容易惹来杀身之祸啊。 殿下你低调了这么久,现在又何必重新卷入这一潭浑水,实在是有些不智啊!” 虽然大雍王朝不咋滴,不过他对作为大雍后裔的六皇子还是颇有好感的,毕竟还有着一丝香火情,所以希望看到他可以平安。 听到李洵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他还是很开心的。不过开心的同时,则忍不住有些担忧。 秦王太耀眼了! 这次大木城之战,可以说取得了大周开国以来对北方作战的最好成绩,没有之一。 从大周建国开始,大周虽然不畏惧苍狼国,但也从来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反而损失了不少的人口。 皇上登基之后,虽然一直励精图治,让国力有所恢复,但也奈何不了对方。 如今秦王居然直接打破了这个铁律,这绝对是独一份的存在,没有人可以与之匹敌,属于无敌的存在。 不过这样一来,也衬托了其他人的无能,那就十分危险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有时候太过于优秀,反而不是什么好事,甚至会惹来杀身之祸。 整个大周没有做到的事情,你以一己之力做到了这一点,让大周诸将简直无地自容,这无形之中已经是得罪了不少人。 加上六皇子的身份也比较尴尬,这一行为恐怕会引起反弹,不但是群臣会盯上六皇子,连同其他几个皇子也会警惕他。 这里面就是一个旋涡泥潭一般的存在,一个不小心那就是万劫不复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29/73869095.html